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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科普大全(这些宪法知识你们了解吗)

宪法知识科普大全(这些宪法知识你们了解吗)问:我国现行宪法由哪几部分组成?答:共进行过五次修改,分别是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问:建国以来我国共颁布了几部宪法?答:4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问:现行宪法进行过几次修改?

宪法知识科普大全(这些宪法知识你们了解吗)(1)

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大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当前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为奋进新时代奠定了总章程。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今年12月4日是第5个国家宪法日,12月3日-9日是上海市第30届宪法宣传周。为全面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形成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特编写宪法知识问答。

问:什么是宪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组织活动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问:建国以来我国共颁布了几部宪法?

答:4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问:现行宪法进行过几次修改?

答:共进行过五次修改,分别是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

问:我国现行宪法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问: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五项:(1)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人权保障原则;(4)民主集中制原则;(5)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问:宪法与普通法律两者有什么区别?

答:(1)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只是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行为规范,而宪法规定的则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

(2)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必须采取比普通法律更为慎重的态度和更为严格的程序。

问:宪法修改要遵循几大原则?

答:遵循四大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先形成《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草案)》,经党中央全会审议和通过,再依法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四、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确保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问:宪法修改的程序是什么?

答:宪法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问: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是什么?

答: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问: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答: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问:新时代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如何行使权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问:2018年新《宪法修正案》共多少条?

答:21条。

问:2018年新《宪法修正案》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一、确立了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二、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三、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

四、调整充实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五、调整完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

六、调整完善和平外交政策;

七、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八、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方面的内容;

九、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

十、增加有关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这方面的内容;

十一、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完善了宪法这方面的制度,增加与监察委员会有关的规定;

十二、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问:2018年新《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具体是指什么?

答:“新发展理念”是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它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对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问: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问:新时期中国对外政策是什么?

答:(1)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任期和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问: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有哪些?

答:(1)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2)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

问: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答:(1)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2)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3)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4)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问: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是什么?

答: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具有三项职能:(1)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2)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3)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问: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问:监察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1)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权责对等,严格监督;(4)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问:2018年新《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请问宪法宣誓誓词是什么?

答:宪法宣誓誓词共75个字。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该决定将国家宪法日确定为哪一天?

答:12月4日。

问:国家象征包括哪些?

答: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志,主要包括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等。

问:我国宪法就土地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答:(1)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5)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问:什么是公民?

答: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6)参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和教育的权利;有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享受生活保障权;(7)其它权利。

问:公民年满几周岁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问: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答:(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问:我国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

答:(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搜捕。(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答:(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照法律纳税。(6)劳动的义务。(7)受教育的义务。(8)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9)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问:哪些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答:劳动权和受教育权。

问: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问:与以往相比,此次宪法修正呈现出哪些重要特点?

答:一、肯定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作用。我国宪法的一大特点,就是明确规定国家的指导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将其载入国家根本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除指导思想段落外,增写或改写的“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

二、贯彻了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原则。宪法第一条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是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加强深化和拓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三、突出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修改后的宪法强调“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这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保证。

四、体现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在总共21条的宪法修正案中,有11条涉及监察委员会,“国家机构”一章中还专门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并对其产生、组成、性质、地位以及它的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包括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都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为设立监察委员会及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也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同时也是对中央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践成果的充分肯定。

信息来源 | 区新闻传媒中心、区司法局

主编:陈珺

责编:陆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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