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祗是不是不可思议(神祇还是神祗)
神祗是不是不可思议(神祇还是神祗)《大辞典》明确表明把“地神”义的“祇”写作“祗”是错误的。《通假字汇释》(冯其庸、邓安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在“祇”的第三个通假项解释是“通‘祗’。”释义是“尊敬、恭敬。”其后有按语“祇、祗二字形近,古籍中多混用。”但因其附在第三项后,我们还是理解为在表“尊敬、恭敬”义时“祇”通“祗”为宜。不过在“祗”的第二个通假项时《通假字汇释》的解释是:通“祇”,地神。见《说文》。《墨子·天志中》“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祗不祀。”神祗,即神祇。按:祗、祇、衹三字音形俱近,古籍中多混用,亦可谓形讹。《辞源》(1982年版)对“祗”的解释是“恭敬”,在例句后有一段按语说到“与‘祇’、‘秖’、‘衹’等字形近,古籍中常多混用。”这里用“混用”而未用“通用”,我们应该是可以把“混用”理解为“误用”的。《大辞典》(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版)对“祇”的第一项解释是:地神。《说文》“祇,地祇,提出万物者也。
汉语中有些字字形极为近似,人们在使用时常常犯错,“祇(qí)”和“祗(zhī)”就是这样一对例子。“祇”表“地神”义,有时也泛指神灵;“祗”表“恭敬”义。关于“祇”最常见的两个词是“神祇”、“地祇”,但在书报期刊上也常有写作“神祗”、“地祗”的。笔者最近在《中国训诂学报》(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一辑)的一篇文章(王庆元,《〈周礼〉书名、作者和时代疑案辨析二则》——笔者在此纯属就事论事,绝无针对之意)里又看到了“地祗”一词,随后特意在中国知网里搜了一下,在“全文”项输入“神祗”或“地祗”,仅“哲学与人文科学”类就有九千多条,看来用“神祗”或“地祗”的人确实很多的(笔者也搜了全文中含“神祇”或“地祇”的,结果超过了一千万条),到底是“神祇”、“地祇”正确还是“神祗”、“地祗”正确,或者两种写法皆可?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五版)中,这两个字的意义都很单纯,“祇”表“地神”义,例词是“神祇”;“祗”表“恭敬”义,例词是“祗仰”和“祗候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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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代汉语词典》是一部中型的通用常见的词典,为了得到更多的解释和更权威的说法,笔者另查阅了几部大型权威的工具书,其释义各有差异。
《汉语大字典》(1988年版)对“祗”有六项解释(凡繁体字笔者都换为相应的简体字,同时为了论述的集中简明,其他无关义项皆省去,下同),第⑥项是:用同“祇(qí)”。《正字通·示部》:“祗,与祇通。”唐韩愈《与孟尚书书》:“天地神祗,昭布森列。”
《汉语大词典》(1991年版)对“祗”的解释有四项,第④项是:用同“祇1”。唐韩愈《与孟尚书书》:“天地神祗,昭布森列。”
而《汉语大词典》对“祇1”的解释有两项,除了“地神”义还有“大。参见‘祇悔’。” 《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的观点基本相同。《中文大辞典》(1982年版)和《广汉和辞典》(日本大修图书馆,1982年版)在释“祗”时也都有义项据《正字通》认为与“祇”通用,遗憾的是都没有具体释义和例句,不过如果单就某个义项而言它们应该都是指表“地神”义时通用,如果是完全通用那么也包括了“地神”义项。上面这四部工具书其观点基本上都是认为在表“地神”义时,“祗”是可以通用为“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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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源》(1982年版)对“祗”的解释是“恭敬”,在例句后有一段按语说到“与‘祇’、‘秖’、‘衹’等字形近,古籍中常多混用。”这里用“混用”而未用“通用”,我们应该是可以把“混用”理解为“误用”的。《大辞典》(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版)对“祇”的第一项解释是:地神。《说文》“祇,地祇,提出万物者也。”《论语·述而》“祷尔于上下神祇。”按:祇,各本误作祗。
《大辞典》明确表明把“地神”义的“祇”写作“祗”是错误的。《通假字汇释》(冯其庸、邓安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在“祇”的第三个通假项解释是“通‘祗’。”释义是“尊敬、恭敬。”其后有按语“祇、祗二字形近,古籍中多混用。”但因其附在第三项后,我们还是理解为在表“尊敬、恭敬”义时“祇”通“祗”为宜。不过在“祗”的第二个通假项时《通假字汇释》的解释是:通“祇”,地神。见《说文》。《墨子·天志中》“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祗不祀。”神祗,即神祇。按:祗、祇、衹三字音形俱近,古籍中多混用,亦可谓形讹。
这里既然说是“混用”、“形讹”,也就相当于说是“误用”。以上三部工具书的观点可以说是把“地神”义的“祇”写作“祗”视为是错误的、是一种“误用”。《辞海》(1989年版)和《王力古汉语字典》(2000年版)都没有谈到在表“地神”义时“祇”、“祗”有什么关系。虽然前面几部工具书有些在表其他意义时提到了“祇”、“祗”的通用或误用关系,但因与本文讨论的内容无关所以都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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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工具书分成了“通用”派和“误用”派,那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来理解“通用”和“误用”,“神祇”和“地祇”在今天又到底可不可以写成“神祗”和“地祗”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些关于古代汉语通假字的知识。通假字的情况也是很复杂的,不同的学者也有不同的解释和理解,王力先生说“所谓通假,就是本有其字,但不用那个字,而是用另外一个字,即同音字替代。”(《关于古代汉语的学习和教学》)又说“写通假字等于写别字。”这个说法大体不错,但笔者以为通假字中有少量的字单纯而简单地说成别字是有待商榷的(其实在该文的前部分“误用通假”里王力先生已基本说清了这个问题),比如“莫——暮”,莫是先出的,在甲骨文中写作,是个会意字,从日从莽(四个屮chè是莽的本字)表太阳落入草丛里,本意即表傍晚的意思,后来莫有了其他意义,为了区别才又创造了“暮”来表傍晚的意思,如果说“莫”是“暮”的别字似有喧宾夺主、本末倒置的味道。所以有些学者又分出了古今字(字的分化)和通假字(字的借用),像“莫——暮”、“原——源”等有源出分化关系的字就是古今字,但这类字在中学语文教学中都一概被称为通假字的。
笔者认为,若我们暂且把古今字归入通假字,那么,从形成原因来看,通假可分为正常通假和非正常通假,正常通假是由于时代和地域原因造成的,不能说谁对谁错,不应看做错别字。时代原因的通假比如前面所谓的古今字,这类字是因不同的时代写法不同而造成;地域原因的通假近似于今天的方言差异,特别是先秦时期各国文字有不少差异,秦以后虽然统一的王朝都实行书同文政策但各地还是有很大差异。扬雄《方言》记载“台、胎、陶、鞠,养也。晋、卫、燕、魏曰台,陈、楚、韩、郑曰鞠,秦或曰陶,汝、颖、梁、宋之间曰胎,或曰艾。”(转引自周大璞《训诂学初稿》,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第127页)像这里的台和胎是可以看做因地域原因而形成的通假的。至于非正常的通假,就可以说是古人的错字或别字了,我们要了解其真实意思就必须知道它到底通哪个字,否则意思就讲不通。本文所讨论的“祇”和“祗”就属于非正常通假,所以这样一来前面所谓的“通用”派也便可以归入到“误用”派里去了,因为就“地神”义而言,把“祇”写作“祗”就是写了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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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前面工具书中举到的例子:韩愈《与孟尚书书》:“天地神祗,昭布森列。”在《唐宋八大家全集·韩愈集》中就是“天地神祇,昭布森列。”(余冠英等主编,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在《韩愈全集校注》(屈守元、常思春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中正文是“天地神衹”注释却是“《吕览·季冬纪》高注云:‘天曰神,地曰祗。’”衹和祗两个都是错误的。《墨子·天志中》“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祗不祀。”在孙诒让《墨子间诂》(中华书局1996年版)和吴毓江《墨子校注》(中华书局 2006年版)中都是“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祇不祀。”后面都有注释说,祇旧本讹祗,今据《道藏》本正。可见这几位先生也都是认为“祇”对“祗”错的。笔者开篇提到的那篇文章,其中出现“地祗”的三处都是引文,有两处内容相同都引自《史记·封禅书》,笔者也曾怀疑是否《史记》原文中就是如此(虽然“祗”是个错别字,但古书中这类的错误是很常见的,很多时候为了保持原貌都不轻易改动而是加注释说明),但笔者发现无论是中华书局所出的横排简体《史记》(无注)还是竖排繁体《史记》(有三家注)都是写作“地祇”的,竖排繁体的后面也没有注释说原是“地祗”今因什么原因而改为“地祇”的。所以这篇文章中的“祗”无疑也是错误的,至于是作者的失误还是文字输入编辑人员的失误就不清楚了。
在古代,汉字还不是很规范,古人写了错别字我们也只有认了,而今天汉字有了统一的规范有了国家标准,再把“神祇”、“地祇”写成“神祗”、“地祗”继续错下去就不对了,凡表“地神”义或泛指神灵意义的都应写作“祇”而不是“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