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物现状(新乡文物之劫难史)
河南文物现状(新乡文物之劫难史)面对日军的压境之势,馆长杨耀武为使素有“大厦连云秘籍累箧”的河朔图书馆之藏书能够传承下去,遂将珍贵图书三万余册分装七十箱运至信阳师范学校,继而转运潢川。然不知何故,途中书籍尽佚。图书馆亦沦为日军军营。 1929年,辉县赵景屯村恶霸财主王桐勾结潞王坟张同,盗窃潞王坟西坟(次妃赵氏墓)两侧的陪葬墓葬器。1938年春,王桐再次纠集附近各村地主武装、汉奸土匪等人将潞王坟两个大墓挖开,墓内珍宝、文物被窃一空。 “石垣四周,峰横涧束;层台峻宇,滴翠流霞;古柏苍松,阴森布护”的明潞简王陵区,于清代前期“殿宇巍然”,尚保存基本完好,然至穆宗同治六年(1867年)十二月,“捻匪张总愚率众十余万踰河而东所过裹胁焚掠殊甚”(《新乡县续志》),张总愚(即张宗愚)部对于陵区地面上主要建筑物的破坏行为,在当地的传说中也得到佐证。 及至清廷退出历史舞台,北洋军阀(1912年4月至1926年7月)山头众多、相互厮杀,汲县
出土于汲郡的《汲冢竹书》与孔壁藏书、敦煌藏经、甲骨文合称“中国历史文化的四大发现”。
然而,此书的出土竟缘于西晋太康二年(281年)的一次盗墓活动。“汲郡(今卫辉)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不准(音:否彪)由此成为一个后世不知其个体详情的著名盗墓人。
因史料的极度匮乏,我们我们无从知道在有明确记载此类行为之前的一千多年时光里,新乡境内有多少古墓被盗掘、有多少地面古迹被毁、又有多少文物流失域外?仅仅近些年,因种种原因被动、抢救性发掘而得知的被盗古墓葬就有:卫辉狮豹头乡“娘娘坟”、太公泉乡明汝王次妃晋氏墓、唐庄镇乞扶令和及夫人合葬墓、获嘉县明代线描壁画墓、凤泉区老道井101号明墓、延津县青庄宋墓、延津县塔埔村宋墓、辉县宋殿前副都指挥使苗授夫妇合葬墓、新乡电视台8号家属楼唐墓、全顺线材厂东汉大墓等。
由此可见,新乡境内的盗掘之风始终未泯。
“石垣四周,峰横涧束;层台峻宇,滴翠流霞;古柏苍松,阴森布护”的明潞简王陵区,于清代前期“殿宇巍然”,尚保存基本完好,然至穆宗同治六年(1867年)十二月,“捻匪张总愚率众十余万踰河而东所过裹胁焚掠殊甚”(《新乡县续志》),张总愚(即张宗愚)部对于陵区地面上主要建筑物的破坏行为,在当地的传说中也得到佐证。
及至清廷退出历史舞台,北洋军阀(1912年4月至1926年7月)山头众多、相互厮杀,汲县县城东门外矗立的千佛寺毁于此间战火硝烟之中,其旁的宋朝建筑镇国塔则历尽劫波、幸存至今。
人类缔造的文明胜迹、古物名碑,在战火、贪婪面前竟是如此的脆弱、无力。
1929年,辉县赵景屯村恶霸财主王桐勾结潞王坟张同,盗窃潞王坟西坟(次妃赵氏墓)两侧的陪葬墓葬器。1938年春,王桐再次纠集附近各村地主武装、汉奸土匪等人将潞王坟两个大墓挖开,墓内珍宝、文物被窃一空。
面对日军的压境之势,馆长杨耀武为使素有“大厦连云秘籍累箧”的河朔图书馆之藏书能够传承下去,遂将珍贵图书三万余册分装七十箱运至信阳师范学校,继而转运潢川。然不知何故,途中书籍尽佚。图书馆亦沦为日军军营。
为了报复汲县介景福抗日政府对通讯线路的破坏,日军第五十九联队第三大队大队长米山少佐,奉命率部于1939年1月26日,对活动于香泉寺一带的介景福部实施春季扫灭计划。4月15日至18日,第三大队又对香泉寺及附近山地进行了持续多日的扫灭讨伐战。此两轮的破坏,使“豫北第一名刹”香泉寺陷入到“疮痍满目谁人识、夕阳无语对香泉”的悲凉境地。
而同样名闻遐迩的封丘县城西街的“封父亭”,也在日军占据时,被强行拆除,纪念封丘历史来源的实物就此消失;声名远播的百泉,被日军占领后“即利用此地修筑碉堡,卫护平汉线,封锁根据地。名胜古迹,被破坏不堪。山间树木,砍伐将尽,著名的啸台也被拆毁”。人文色彩浓郁的百泉变而为杀机四伏之地。
兵荒马乱、硝烟弥漫,并未能阻挡住文物盗掘活动的猖獗、肆虐。
新乡解放前夕,“蒋军士兵败退之际,在辉县琉璃阁盗掘出许多金盆金碗,鲁堡的地主分子周义多次盗走千佛堂、百官寺的佛像”,一些贫困的百姓在文物走私商的煽动、蛊惑下,拉帮结伙地公开挖墓取宝,“仅辉县四个区三十四个村,经常参加盗墓活动的农民就有285人之多,盗掘古墓421次,倒卖古物3583件,按当时售价计算,价值105亿元。”
解放后于8月成立的平原省政府,面对过往古迹频遭破坏在情况,即在10月颁布了《为严禁辖境偷挖古墓破坏古迹训令》,训令要求“切实保护辖境所有名胜古迹、古塚、墓志、碑碣等,严禁破坏、偷挖、盗卖、任何人藉口‘搞生产’‘破除封建迷信’的破坏行为,都是绝对不允许的,违者即以盗卖国家文化财产论处。”随后,平原省人民政府还颁布《为规定将土改中散置各地的文物图书应即时交由当地人民政府集中送交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统一保管处理通令》等12项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如此法律法规之下,竟然还出现了平原省卫生局为修建干部疗养院,导致百泉景区多处古物、古建筑遭到破(损)坏的恶劣案件(一九五〇年十一月十三日开工)。
1951年11月10日,平原省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人民政府报呈《关于卫生局修建疗养院损毁百泉古迹的检查报告》。
经过审慎的调查研究,1952年3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发《命令·政政李字第一七号》:“本院人民监察委员会转报你府人民监察委员会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七日监秘字第四二号呈送关于你府卫生局修建干部疗养院,破坏辉县百泉古迹一案的检查报告,经本院审核,同意给卫生局局长李奕以警告处分,希即查照执行。”
同年3月3日,平原省政府召开反盗窃文物座谈会,成立省一级的文物管理监察委员会,印发反盗宝运作的相关指示。
文物管理部门及相关指示,未能震慑住非法盗墓案件的发生。辉县人张奎甫、李金城、郭岐山等盗墓分子与新乡的胡汉民、李玉山、王步生等人,勾结文管会干部王用纯、王星垣,先后盗掘古墓165次,损失文物1397件,价值270亿元。后追回古物1200件。
中原文献、豫北典章,依然如浮萍。损失的文物再无最初的文化气息,被盗掘的古墓中所能反映古人及其所处时代的印痕,已消失在一片狼藉的盗墓者的脚印中,而这并不关乎墓主身份的高低。
汲县人徐世昌,身为民国大总统的荣光,未能在十年动乱时期,阻挡住百泉湖畔其“百年安身之所”被夷为平地的惨剧,“水竹村人之墓”的石碑也随之踪迹难觅。
那个年代,狂热的思想必有匪夷所思的举动。1966年8月,新乡市建筑材料厂的数十名“红卫兵”,以“破四旧”为名,砸毁了明代潞王坟石兽群,“潞藩佳城”石牌坊西侧的华表被折为两截;市内部分中学的红卫兵两次砸毁市文物仓库,部分历史文物遭到破坏。深山中的香泉寺,其造于唐开元十六年(728年)的“尊胜经塔”也未能幸免,被毁于一旦。
动乱结束后,国家加强了对移动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保护,通过人防、技防等形式,使盗墓、盗卖行为受到打击、遏制,然贪婪、急功近利之欲仍驱使某些人为利冒险。
1984年9月,红旗区为修建东方大厦,要求拆除文庙明伦堂,市政府竟决定于1984年12月25日将明伦堂拆除。文化部文物局闻讯后,于1985年1月21日发文要求新乡市政府立即制止这亦违法事件,明确指出:“新乡市某些负责同志不听劝阻,擅自拆毁文物古迹明伦堂,是目无法纪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很坏。”河南省政府也于3月29日向全省发出通报,明确指出,这一事件是完全错误的,必须严肃处理。《光明日报》社于1985年8月19日予以报道,指出“新乡市拆除文庙明伦堂事件必须严肃处理”。
进入二十一世纪,2004年3月王门村23座汉墓被夷平案、辉县“九二三”白云寺“普照大禅师”石塔(国家一级保护文物)被盗案、2006年7月获嘉徐营盗墓案、2013年“七一六”东水东村定觉寺“尊胜陀罗尼”石经幢(国家一级保护文物)被盗案、2014年1月23日朗公庙荆氏家祠元代石经幢被盗案、2018年4月“辉县赵长城遭损毁”案(该段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月6日金灯寺村“重修关锁金灯寄母寺碑”(新乡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盗案、10月24日辉县某村西地战国魏王室陵区盗掘案,相继出现并被披露于报端媒体。
尽管这些案件都被公安机关侦破,所盗文物亦归原处或由文物部门妥善保管,但此类案件的屡禁不止,说明新乡的文保之路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