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钢琴左手还是右手好(看不懂作曲家的钢琴作品编号)
贝多芬钢琴左手还是右手好(看不懂作曲家的钢琴作品编号)贝多芬一生创作题材广泛,重要作品包括9部交响曲、1部歌剧、32首钢琴奏鸣曲、5首钢琴协奏曲、多首管弦乐序曲及小提琴、大提琴奏鸣曲等。因其对古典音乐的重大贡献,对奏鸣曲式和交响曲套曲结构的发展和创新,而被后世尊称为“乐圣”、“交响乐之王”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年12月16日—1827年3月26日),出生于神圣罗马帝国-科隆选侯国的波恩,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欧洲古典主义时期作曲家。作曲家逝世后出版的作品称"遗作",用 OP.Posth 标记。最开始,作品编号其实是非常混乱的。它一般根据作品写成的时间先后排列,但有时又根据作品出版的先后次序而定,常会产生误解。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作曲家的钢琴作品编号】
我们经常见到一些古典音乐作品的名字后面都带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编号,例如 OP.37、K.545、KV525、RV4、D112等。那么,你知道这些标号都是什么意思吗?你会解读它们吗?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科普一下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作品编号。作品编号是标记作曲家作品顺序的号数。它用“OP.”表示。OP 是拉丁语 OPUS 的缩写,它的意思就是“作品”。如果一部作品的标注是 “OP.1”,意思就是“作品一号”。
有时一个作品中包含多首作品,这时,就需要将其编号细分,用分号“No.”来标记。“No.”是“Number的缩写。”如“OP.1,No.2”就表示“作品一号中的第二首”。同一首作品若有两个版本或两种形式,作曲家在编号数字之后还要加注字母,以资区别。例如 Op.49a、Op.49b,表示作品四十九号版本a、作品四十九号版本b。
作曲家逝世后出版的作品称"遗作",用 OP.Posth 标记。
最开始,作品编号其实是非常混乱的。它一般根据作品写成的时间先后排列,但有时又根据作品出版的先后次序而定,常会产生误解。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年12月16日—1827年3月26日),出生于神圣罗马帝国-科隆选侯国的波恩,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欧洲古典主义时期作曲家。
贝多芬一生创作题材广泛,重要作品包括9部交响曲、1部歌剧、32首钢琴奏鸣曲、5首钢琴协奏曲、多首管弦乐序曲及小提琴、大提琴奏鸣曲等。因其对古典音乐的重大贡献,对奏鸣曲式和交响曲套曲结构的发展和创新,而被后世尊称为“乐圣”、“交响乐之王” 。
WoO和Hess
贝多芬的作品大约在Op.135之前是他生前出版的,其他未编号的作品在他逝世一百多年后,由三位学者整理。
德国学者金斯基(G.Kinsky,1882~1951)自1945年开始整理贝多芬未编号的作品,并订为{无编号的作品}(Werk ohne Opuszahl),简称WoO,到他去世时尚未整理完成。
另一位德国学者哈朗姆(H.Halm,1898~1965)接手这项工作,终于在1955年出版巨作《贝多芬作品目录》( Das Werk Beethoven)。
根据这两位学者的整理,WoO编号到204。其中二十首钢琴《变奏曲》虽在贝多芬生前全部出版,但仅四首有作品编号,其余十六首被编为WoO 63~80。钢琴小品如《回旋曲》等约三十首,仅三分之一有作品号码,其余被编为WoO48~49、52~60、81~86等。钢琴《奏鸣曲》有三首未编号,即WoO47、50、51。
瑞士学者海斯(W.Hess,1906~1997)致力研究贝多芬较不著名的作品,并在1957年出版一套贝多芬作品编号,之后又陆续出版十四卷贝多芬较不为人知的作品。海斯的编号虽然较少被人引用,但是他的确补全了金斯基和哈朗姆所遗漏,将近三十首的贝多芬作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