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悍匪魏振海伏法纪实十六(西安悍匪魏振海)
西安悍匪魏振海伏法纪实十六(西安悍匪魏振海)当年10月以及1986年6月、1987年4月魏振海分别伙同金林、谢峰等人先后在西宁市火车站商业大楼、山西省大同市中医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盗窃人参、广角、羚羊角、冬虫草、弃香、海龙等贵重药材价值5万多元,现金2500元。在魏振海16岁的时候,学校看大门的老大爷不让他们进校扰乱,他竟将老大爷砍了7刀,造成重伤,魏振海因此被判5年徒刑。1985年6月魏振海刚刚出狱,他便又开始违法犯罪的生涯。对方十几人见势拔腿就跑,二人穷追不舍,又将冯某和文化馆工作人员王某刺伤。河南许昌市公安局随即派发出通缉令,上面这样写着:三犯在许昌某小饭馆因为占板凳,与当地青年刘某某发生争执,刘某某的朋友李某某上前劝说,魏犯二话不说拔出匕首将李某某刺成重伤,李某某在跑向医院的时候,又被魏犯追上从身后连捅数刀致死,与此同时,另一名姓名不详的罪犯也用刀将刘某某刺成重伤,三犯作案后逃匿。通缉令的下方赫然等着该男子的照片,署名“魏振
1986年10月20日下午1点50分,西安市小寨东路某家属院工人曹某像往常一样中午回家,可掏出钥匙开开门时,却发现锁芯已经损坏了。他推一推门,门后似乎有重物顶着,门被一只翻倒的沙发顶着,他从门缝里勉强地挤了进去,猛一抬头,只见一个陌生男人面对面地站在自己面前,他不由得吓了一跳。
几乎就在同时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从她的身后伸了过了,一把卡住了他的脖子,他感到腰部一阵麻木,也就是几分钟之内,曹某身中24刀,倒在了地上。就在这个时候,前来串门的曹某女友魏秀菊一进门就发现了地上的惨状,她此刻已经怀有身孕,还没来得及喊出声,魏秀菊头部就中了一枪,瘫倒在地。
几分钟之后,犯罪分子仓皇逃离了现场。接到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处的干警们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开始对现场的侦察工作,在曹某家没有安装防盗门,木门上留着十分明显的撬痕而在靠近门口的地面上,用白色粉笔画着当时死者和伤者躺卧的位置,大滩的血迹还没有完全凝固,白墙和门板上也残留着大片喷溅的血点。持枪杀人,手段十分残忍,甚至连孕妇都不肯放过,这是建国以来西安市发生最严重的刑事案件,那么究竟是何人,如此心狠手辣的将她们杀害的呢?
时间回溯到1985年10月22日晚,许昌市文化宫南门口,一名外号“小黑”的男子有意将凳子踢向许昌市某厂工人刘某,并轻蔑地说:“都是残羹剩饭还吃什么呢?”随之与工人李某、冯某发生口角。该男子双手叉腰,一副挑战者的架式,叫嚣道“咱找个地方试试。”“试么就试试”对方仗着地利人和,也不示弱。刚出餐馆不远,这个男子便用匕首刺伤李的面部,其同伴又在背部补了两刀,致田当场死亡。
对方十几人见势拔腿就跑,二人穷追不舍,又将冯某和文化馆工作人员王某刺伤。河南许昌市公安局随即派发出通缉令,上面这样写着:三犯在许昌某小饭馆因为占板凳,与当地青年刘某某发生争执,刘某某的朋友李某某上前劝说,魏犯二话不说拔出匕首将李某某刺成重伤,李某某在跑向医院的时候,又被魏犯追上从身后连捅数刀致死,与此同时,另一名姓名不详的罪犯也用刀将刘某某刺成重伤,三犯作案后逃匿。
通缉令的下方赫然等着该男子的照片,署名“魏振海”。就在1988年10月20日西安市这起命案发生后,当地警方随即调查出线索,犯罪嫌疑人中极有可能是这个被许昌警方通缉的“魏振海”。此人究竟是谁?
警方经调查,魏家兄妹八人,其父母都是普通的铁路工人,魏振海排行老五。少年时的魏振海机灵但不好学,常与同学打架,父母知道了也无暇过问,长期的放纵养成了魏振海“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到了中学,他经常纠集一些地痞惹事生非,很快就成了当地一霸。
在魏振海16岁的时候,学校看大门的老大爷不让他们进校扰乱,他竟将老大爷砍了7刀,造成重伤,魏振海因此被判5年徒刑。1985年6月魏振海刚刚出狱,他便又开始违法犯罪的生涯。
当年10月以及1986年6月、1987年4月魏振海分别伙同金林、谢峰等人先后在西宁市火车站商业大楼、山西省大同市中医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盗窃人参、广角、羚羊角、冬虫草、弃香、海龙等贵重药材价值5万多元,现金2500元。
搞清楚了犯罪嫌疑人的来历,西安警方的调查和抓捕行动也有了明确的目标,然而就在10月20日重大杀人案件发生整整两个月后,西安当地出现了重大刑事案件,这次案件的现场更加令人毛骨悚然。1986年12月20日,两个年轻人在麦田的井内拉上来一筐杂物,里面装满了破碎的布片、破编织袋等等。
而在筐沿上赫然横着一条肿胀发白的人腿。脚趾上的红色指甲油已经有些褪色,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处的干警们,火速赶到现场时,这里已经围了不少村民,他们远远地站着,没有人敢大声说话。群众全都安静地看着干警们的工作,破旧的草席上摆满了碎尸,大大小小共有135块之多。
比较完整的是六条腿和几只手,但均已被井水泡得肿胀发白,有些还已经开始腐烂,草席旁还有一堆破烂的衣服和鞋子。事实上,这起重大的杀人碎尸案,同样出自魏振海等人之手,这起杀人碎尸案与10月20日的杀人案,属于同一起案件。
1986年10月,西安秋菊凋零,已近晚秋。一位澳门阔佬徜徉在西安市五路口,不知是他带来了南国的奇异幽香,还是他那衣冠楚楚的服饰、精制的手提箱具有吸引力。很快,两名女青年就像蜜蜂恋花一样盯上了他。“先生,我俩能去你的住处吗?”“当然可以,当然可以。”这位阔佬忙不迭地应答着。
西安南郊某家属院1号楼2层13号是这位阔佬结识的西安市某厂工人曹某的家,在这里,他对她俩大献殷勤,百般奉迎。临别还有意无意地将随身携带的手提箱打开,露出成捆的人民币和外币兑换券,她俩暗自庆幸。这位阔佬万没料到,当他拉开提包的同时也拉开了血腥残杀的黑幕。这两名女青年一个名叫王爱琴,一个名叫赵小宛。
她俩回到五路口忙不迭地将这桩“生意”告知魏振海、郭振平。经过紧锣密鼓的踩点、预谋,罪恶的黑幕于10月20日下午1时悄悄拉开:魏振海、郭振平、张启祥携带匕首、自制双管手枪、撬杠窜人曹某家。正在他们翻箱倒柜之时曹某返回,曹刚将钥匙插人锁孔就被一把拉了进去,魏振海捂住曹的嘴,用匕首刺入曹的腹部,曹的女友魏秀菊去找曹,也被他们拉了进去。
一声枪响,魏秀菊倒在了血泊之中。郭振平开枪打死了魏秀菊。魏、郭、张三犯抢得人民币3万元后逃离现场,魏振海分得8000元。唯恐罪行败露, 魏、郭、张三犯与范国安、赵永胜密谋干掉知情人,于是血腥悲剧再次起幕。
10月22日由郭振平诡骗王爱琴、赵小宛说:“南郊有个老皮搞赌博,很有钱,你俩去花搅花搅他,然后我再去诈他,弄些钱花花。”于是赵小宛及其丈夫崔恭芳、王爱琴被依次带进张启祥家,这时魏、范、张早在张家“守株待兔”,郭狠卡赵的脖子,致赵窒息死亡。
魏用自制小口径手枪将崔恭芳打倒在地,又用匕首在其背部、肋下连捅几刀,致崔当场死亡。接着,郭、赵二犯又将王爱琴打死。三人的血迹染红了地面,染红了墙壁,同时也记下了魏振海一伙的罪恶血债。翌日,魏、郭、范、赵四犯将尸体肢解,并将尸体扔到西安郊外一处麦田的机井内。
三颗人头被张犯砸碎后,扔进渭河。1987年6月30日,西安市1986年10.20特大杀人案和12.20特大碎尸案的重大嫌疑人魏振海及其犯罪团伙成员被相继抓捕归案。然而,就在魏振海被收监8个月之后。魏振海伙同在监人员齐向东、牛伟于1988年3月23日凌晨越狱脱逃。原本在看守所里等待死刑判决的魏振海居然跑了。
魏振海自关押后并未收敛他的豺狼本性,他一面假仁假义地收买人心,妄图借机东山再起,一面密谋越狱潜逃。魏用修理号舍时遗留下的一把钳子和其他犯人收藏的半截钢锯条慢慢地将镣铐和窗户上的钢条锯开,与同室的两名案犯将号舍间其他犯人捆绑起来后,翻窗越狱逃走。
豺狼出山人民就要遭殃,果然没多久便发生了一系列的犯罪案件。1989年9月,魏振海将谢峰、郭公道、王玉安召集在一起密谋贩卖大烟,为筹集本钱便准备抢劫批发香烟的个体户岳某。11月25日,魏安排谢、郭、王三人买了鞋带、绳子、三角刮刀,并部署了作案计划。
当晚9时许,魏、谢、郭、王带着自制的手枪、手榴弹和麻醉手枪等作案工具,来到岳某家门前,谢以推销红梅香烟骗开岳家房门后,魏上前用刮刀遥住岳及其妻张某恶狠狠地说:“我就是魏振海,快把钱交出来。”
魏振海紧绷着的面孔苍白得如刨光的桦木,双眼阴森森地放着幽光。其他三犯也紧握刮刀紧遇上来。岳说:“没钱。”魏又一次吼道“胡说,发烟呢还能没钱,快把钥匙交出来!”。妻子张某颤抖着交出了柜子钥匙,四犯即将岳、张二人捆绑起来。二人呼救,魏、王二犯即用床单包裹岳、张头部,同时魏用三角刮刀在岳的左肩部、张的左胸部猛刺一刀,又用绳子狠勒张的颈部,致岳当场死亡、张重伤。
抢得现金13.8万元。此时公安人员孟平冬、夏庆元接到报案即去拘捕,郭、王二犯携带赃款跳楼逃去,魏振海扔出一颗手榴弹,借着烟幕的掩护逃离现场。公安人员分别被弹片炸成重伤和轻伤。
事后魏分给每人一万元,其余的由王玉安保管,并言明谁要用钱都得集体讨论才行。1989年1月31日晚8时王玉安在西安市和平电影院附近与行人刘某发生口角,王即向刘左胸猛刺一刀,致刘死亡。1990年元月,王玉安伙同刘景正、刘小伟,郭公道伙同李福安、胡鹏分别从甘肃省临挑县买回大烟3000余克贩卖。
魏振海脱逃后立即纠集他苦心培植起来的死党谢峰、郭公道、王玉安准备卷土重来,魏煽动说:“现在社会很乱,我们要紧紧地绑在一块,趁机大干一番。咱这四个人组织起来 就叫‘星火联合会’。”并宣布纪律,四人都发誓要与人民为敌、与社会对抗。这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正式形成了。非法组织建立后,魏为了巩固组织,一面用大把钞票笼络同党,一面残酷对待那些稍有动摇的同伙。
魏一再叮嘱:“万一警察逮住谁,谁就自杀,不许出卖组织,谁敢乱说,我就把他全家杀了。”还发给每人一包氰化钠,准备自杀时用。为了武装非法组织,魏振海指使谢、郭二犯携带赃款一万余元去外地非法买得“五·四”式手枪4支,子弹140余发 配备给每人。魏振海还建立了庞大的黑色保护伞。
魏越狱潜逃后,有人长时间将魏犯窝藏在家,有人将魏犯匿藏在动物园内与鸡鸭为伍,抢劫岳家前,有人多次为魏刺探情况,抢劫杀人后逃匿又为其提供自行车,有人多次为魏通风报信,包庇、窝藏者多达70余人。
同时,魏振海行踪极为诡异,他昼伏夜出,狡兔三窟。偶尔外出时还要戴上假发、大口罩,化妆一番,他那罪恶的双手始终插在衣服口袋里紧紧握着上膛的手枪。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990年1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处的干警们通过卧底、蹲伏和坚决的围剿,一场短兵相接的生死较量之后,魏振海及其同伙被抓捕归案。
1990年3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来自各界的旁听者纷纷赶到法院。上午8时30分,审判长宣布提被告人到庭的话音刚落,旁听者企足翘首,以睹被告人奸俊横暴的丑恶嘴脸。
首先带上法庭的是被告人魏振海。千余名旁听者怒目视之,虽然他依旧满不在乎,但却掩饰不住绝望的神色。此时的他只有28岁,但却诡谲狡诈,有着10多年的犯罪历史,双手沾满鲜血,身背11条人命。
紧接着,谢峰、郭公道、王玉安被带上审判席。他们与魏振海狼狈为奸,对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法庭上,公诉人面对手段残忍、穷凶极恶、主观恶性极深的魏振海犯罪集团慷慨陈词,义愤填膺。法庭上,审判长激昂地宣判代表了每个旁听者的心愿:被告人魏振海犯抢劫罪、杀人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罪集团中的王玉安、郭公道、谢峰均被判处死刑。在枪决前,魏振海沿长安路北行游街,数以千计自发赶来的市民,都想看看这个外号“小黑”的滔天恶人。市民闫德开清楚地记得,押在死刑车上的魏振海端平着头,面无愧色,依旧一副嚣张的模样。在临死之前还仰天大笑了几声,令在场的人们都不寒而栗。但任何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必将像魏振海及其同伙一样受到法律的严惩。
参考资料:贾明会《恢恢法网惩恶魔—魏振海等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庭审纪实》
档案《1986西安特大杀人抢劫案侦破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