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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建高品质宜居之城)

厦门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建高品质宜居之城)  一栋栋绿色建筑拔地而起,最终构成了一个节能、环保、宜居的绿色厦门。  一组数字证明了这一系列举措的成效:目前,厦门新开工建设的民用建筑已100%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数量位列省内前茅。2019年3月,我市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累计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304万平方米,覆盖医院、酒店、商场、写字楼、学校等类型,城市节能改造平均节能率23.2%,每年可节约电力约5720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38万吨,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位居全省第一。  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核心在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宜居人居环境。近年来,市建设局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结合项目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造方式。  早在2015年,绿色建筑就已纳入法制范畴。《厦门经济

  【亮点】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构筑美丽生态家园

  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我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居全省第一

厦门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建高品质宜居之城)(1)

  ▲环东海域新城滨海西大道上,绿色建筑拔地而起。

  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核心在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宜居人居环境。近年来,市建设局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结合项目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造方式。

  早在2015年,绿色建筑就已纳入法制范畴。《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规定,新建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的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建设,以一星级绿色建筑为主,鼓励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必须一次性装修到位。

  以该条例为依据,我市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通过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及工程验收标准、实施财政奖励、健全建筑节能监管等手段,多措并举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在市建设局的推动下,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强制实施绿色建筑范围扩大到所有民用建筑,推动绿色建筑全面普及;同时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审定、公示、公告并颁发证书及标识;根据《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对主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取得运行标识的存量土地民用建筑实施财政奖励,并对购买高星级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一手业主给予返还契税奖励,以此调动企业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目前,我市已累计发放绿色建筑财政奖励8205万元。除此之外,新建商品居住建筑全覆盖推广一次性装修到位,有效减少了建筑垃圾和装修扰民,促进邻里和谐。

  一组数字证明了这一系列举措的成效:目前,厦门新开工建设的民用建筑已100%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数量位列省内前茅。2019年3月,我市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累计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304万平方米,覆盖医院、酒店、商场、写字楼、学校等类型,城市节能改造平均节能率23.2%,每年可节约电力约5720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38万吨,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位居全省第一。

  一栋栋绿色建筑拔地而起,最终构成了一个节能、环保、宜居的绿色厦门。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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