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和王老吉的广告谁更好(加多宝与王老吉)
加多宝和王老吉的广告谁更好(加多宝与王老吉)“王老吉”、“红牛”系列纠纷是商标许可使用法律领域的坏榜样,影响深远,怕是以后再也不敢有商标许可了!启示一、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合作关系提前终止时,双方权利义务及时、友好的交接和切割非常重要,这有赖于合同签订时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以及对于合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的明确约定。二、合同关系一旦结束,双方均应埋葬过去,不纠缠,不纠结,寻找下一个商机。
看到无休止的“红牛”诉讼,不免想到了当初的“王老吉”纠纷。
“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期限的争议尘埃落定之后,“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广告宣传用语、红罐装潢的权属也经历了多年的拉锯战。
法院最终认定广告宣传用语“怕上火,喝王老吉”整体,除了“王老吉”商标外,不具有识别性,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或可识别性的商业标识,不受保护,“王老吉”和“加多宝”在分家后均可以独立使用“怕上火,喝---”。最终,广告上出现了“怕上火,喝王老吉”,“怕上火,喝加多宝”,我们看着很欢乐。
关于红罐的装潢,法院认定红罐装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有一定影响的装潢”,考虑到“王老吉”商标对于红罐装潢的商誉映射,及“加多宝”通过使用红罐装潢的劳动贡献,判决红罐装潢归属“加多宝”与“王老吉”共有。最终,终端消费市场上,出现了红罐装潢的“加多宝”,还有同样红罐装潢的“王老吉”,我们看着也很欢乐。
启示
一、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合作关系提前终止时,双方权利义务及时、友好的交接和切割非常重要,这有赖于合同签订时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以及对于合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的明确约定。
二、合同关系一旦结束,双方均应埋葬过去,不纠缠,不纠结,寻找下一个商机。
“王老吉”、“红牛”系列纠纷是商标许可使用法律领域的坏榜样,影响深远,怕是以后再也不敢有商标许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