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别人背债渠道(好心为亲戚担保)
替别人背债渠道(好心为亲戚担保)
“我好心为亲戚担保,吃了官司不说,还得替他还债,我以后再也不盲目担保了!”4月7日晚,定远法院调解室里,担保人徐某在付清54万元执行款后,追悔莫及地说到。
2017年5月,家住定远县的杨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30万元,并让亲戚徐某作担保。徐某碍于情面在欠条上签字并按手印。借款期限届满后,杨某未按时还款,王某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借款人杨某及担保人徐某一同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杨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杨某和徐某未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一直行踪不定,躲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多次寻找,均无法联系到杨某,经查询,也未发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遂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徐某入手。当执行法官联系到徐某时,其情绪较为激动,表示钱不是自己用的,自己只是好心替他担保而已。执行法官则耐心向其释明连带责任的含义及不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下,徐某最终只能认栽。
2021年4月7日晚,从外地匆匆赶回法院的徐某现场将借款及利息54万元通过手机转账给了申请执行人王某,该案也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