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情人最后最好的结局是什么(与情人合谋杀夫)
和情人最后最好的结局是什么(与情人合谋杀夫)事后,费知县将赏金提高到20两。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第二天村民王五就来到县衙,说在村外农田里发现何强的脑袋。经少妇确认,系其丈夫无误。王五得到20两赏银,高高兴兴地离去。少妇的行为让人疑惑不已,联想到少妇多次强调银两,费知县知道她是为钱而来,心理已经有了几分头绪。他对少妇说:“真凶现已被抓,但头颅没有找到,待找到头颅后,立即将凶手定罪,抄凶手的家,补偿你的损失。”之后,付了少妇赏金,让她回家。胡成被抓后却说,自己没有杀人,当日说的话是信口胡说,炫耀的元宝也是妹夫委托他买地的定金。胡成妹夫、田产出售人也证实了此事,案情变得扑朔迷离。为查明案情,费知县贴出悬赏公告:凡是提供线索确认尸体的赏银5两,找到脑袋的赏银10两。很快,一年轻少妇前来认尸,表示无头男尸就是他丈夫何强,丈夫借了他人几百两银子,外出经商多日未归,希望县太爷为她报仇雪恨,追回遗失银两。费知县便带少妇去认尸。令人奇怪的是,少妇
顺治十五年,淄川县村民冯安到县衙,状告邻居胡成谋杀过路客商,谋财害命,请求县太爷将他捉拿归案,追回被抢劫的钱财,为死者讨回公道。
冯安又是如何知道胡成杀人呢?原来,胡成醉酒后,夸夸其谈,大肆炫富。被冯安讥讽几句后,情急之下,说自己昨日遇到一商人,发现其携带行李较重,便趁商人不注意,将其推入南山一枯井中,发了笔横财,一边说还一边向大家展示了其腰间的元宝。
正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冯安本就嫉妒胡成比自己富有,两人素来不和,听到胡成说杀了人,很是高兴,认为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就到县衙告状,想着能得到一笔巨额赏金。
酒后胡言引出惊天大案受案后,费知县派人到枯井寻尸,果然寻得一无头男尸,便下令将冯安、胡成抓了。
胡成被抓后却说,自己没有杀人,当日说的话是信口胡说,炫耀的元宝也是妹夫委托他买地的定金。胡成妹夫、田产出售人也证实了此事,案情变得扑朔迷离。
少妇为钱认尸露破绽为查明案情,费知县贴出悬赏公告:凡是提供线索确认尸体的赏银5两,找到脑袋的赏银10两。很快,一年轻少妇前来认尸,表示无头男尸就是他丈夫何强,丈夫借了他人几百两银子,外出经商多日未归,希望县太爷为她报仇雪恨,追回遗失银两。
费知县便带少妇去认尸。令人奇怪的是,少妇并没有趴在棺材上痛哭,只是站在远处干哭,似乎不敢靠近,而且没掉一滴眼泪。
少妇的行为让人疑惑不已,联想到少妇多次强调银两,费知县知道她是为钱而来,心理已经有了几分头绪。他对少妇说:“真凶现已被抓,但头颅没有找到,待找到头颅后,立即将凶手定罪,抄凶手的家,补偿你的损失。”之后,付了少妇赏金,让她回家。
知县妙计抓获真凶事后,费知县将赏金提高到20两。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第二天村民王五就来到县衙,说在村外农田里发现何强的脑袋。经少妇确认,系其丈夫无误。王五得到20两赏银,高高兴兴地离去。
此时,费知县对少妇说:如今案件已经告破,打算判处胡成死刑,但按律法死刑案件需要报请皇上审批,现在秋天已过,至少需要明年秋天才能获批。在皇上没有审批前,他不能将胡成的财产变卖,也就无法赔偿少妇,因少妇生活没了依靠,便要少妇尽快找个人嫁了,并且还要给少妇当证婚人。
少妇十分高兴。10天后,她就告诉知县,有人愿意娶她,而这个人就是王五。此时,费知县已经证实了自己心中的猜测,下令将少妇与王五抓捕归案。
奸情败露杀人夺妻原来,少妇早已出轨王五。何强虽然老实巴交,但也无法容忍此事,便加强了对少妇的看管,让两人难以偷情。
王五知道何强贪财,在事情败露后,就到何强家商量,希望何强能够将少妇卖给他。何强答应卖妻,但报价太高,两人因此争吵起来。
争吵中,王五将何强按倒在地,与少妇一起将何强捆绑。王五逼迫何强低价卖妻,少妇却说:“既然已经将他制服,还留着他干什么,即便他现在答应卖,但在你放了他之后,他又反悔,你又该怎么办?”
王五觉得少妇所言有理,于是就用绳子将何强勒死,并将其脑袋割下,将尸体投入南山枯井中,头颅掩埋在田地里。
两人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最终因为贪财,露出破绽,双双入狱。
古案今解王五因为奸情败露,在与何强商量“买妻”未果后,用绳子将何强勒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与何强“谈判”未果后,王五用绳子将何强捆绑,想要逼迫何强低价卖妻,本没有杀害何强的想法,但少妇却说出“留着他干什么”话语,让王五产生了杀害何强的想法,并且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少妇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教唆。
所谓教唆,是指在他人没有犯罪的故意的情况下,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例如,张三长期受丈夫虐待,李四对此十分同情,就建议张三将丈夫毒死算了,张三听信李四的建议,在饭菜中下毒将丈夫毒死,李四的行为就属于教唆,也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少妇教唆王五杀人的行为也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她与王五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所谓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例如,甲与乙发现地主家中有古董一件,价值连城,两人商定甲进屋偷取古董,乙在外放风。甲乙两人分工实施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本案中,王五实施了具体的杀人行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少妇虽然没有实施具体的杀人行为,但其促使王五产生了杀人的故意,指挥了整个杀人活动,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应认定为主犯。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五因为奸情败露,做出杀人夺妻之事,并且还将何强的脑袋割掉,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符合判处死刑的条件。
少妇不守妇道在先,合谋杀夫在后,其主观恶性一点也不比王五少,依法也是可以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她没有直接实施杀人行为,根据罪刑相适用原则,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也是可以的。
以古鉴今自古奸情出人命,少妇不守妇道与情人合谋杀夫,即便在法治健全的今天,也是要予以严惩的,更何况是在以夫为纲的古代。但细细想来,古代女子地位本就不高,在奸情败露后,少妇早已没有容身之地,离婚对她来说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既然丈夫有“卖妻”的想法,即便这次与王五的交易没有成功,她也有可能会被卖给张三、李四,更有甚者会沦为娼妓,少妇杀夫,未常不是一种反抗。
夫妻虽然是彼此最亲密的人,但是也应该尊重对方,只有相互尊重,夫妻关系才会更加和谐,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