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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的生存权重要性(野生动物产品是刚需)

野生动物的生存权重要性(野生动物产品是刚需)其次,还能不能养,又如何管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需要相关部门依据新形势尽快填补法律空白,有个明确的说法。比如,如何完善养殖技术和检疫标准,真正保证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市场上明确区分养殖与非养殖两种野生动物,杜绝鱼目混珠、非法交易?“禁绝野味”,为的是守护人类的生命。对于相关管理规定,该补则补,该废则废,与时俱进,才能真正把风险点掐灭。首先,必须坚决禁止滥食自然状态下的野生动物,不能再用生命为无知与贪婪埋单。近段时间,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顶格处罚,到全国人大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再到各地重拳打击此类违法活动,禁绝相关乱象在国家层面、法律层面不断得以重申,可谓正本清源。“禁野”派的理由很直接,毕竟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滥食野味已经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灾难。据统计,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的78%都与野生动物有关,鼠疫、埃博拉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疫情

疫情当前,“禁绝野味”的呼声空前高涨。这个节骨眼上,另一个声音格外刺耳——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保护繁育与利用委员会下属的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近日在自家微信公号上发表原创文章《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将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对于人类而言,对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从未停止,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刚性需求’”。

目前,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已公开致歉并撤销了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但风波仍未平息。有网友诘问:伤疤没好就忘了疼?对野生动物的“刚性需求”,究竟是谁的需求?也不乏声音表示:对野生动物养殖不能搞“一刀切”。

野生动物的生存权重要性(野生动物产品是刚需)(1)

从现状来看,“野生动物”这一概念不仅指自然状态下的野生动物,也包括人工繁育的除家畜家禽之外的所有动物。因此,同样是一种动物,比如梅花鹿,如果捕食自然野生状态下的当然触犯法律,但如果是人工养殖的则没有问题。明确法律上“野生动物”的概念,是我们讨论这一话题的大前提。

“禁野”派的理由很直接,毕竟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滥食野味已经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灾难。据统计,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的78%都与野生动物有关,鼠疫、埃博拉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疫情令人心有余悸。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从病源到宿主,都与野生动物脱不了干系。确凿证据之下,人们呼吁全面禁绝非法交易,严厉打击滥食滥用,没毛病。

再看这篇文章,从标题到论述在当下看来都有些“大逆不道”,亦不乏情绪宣泄,但其实想表达的是,非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闯祸,不能让合法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背锅。据统计,我国以供应食品、毛皮、药用原料、科研试材为目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约100种,养殖企业及养殖户约50万家(户),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年产值约500亿元。

总结起来,滥食野生动物引发疫情是事实,可以依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是事实,许多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缺乏检疫标准,其实同样暗藏风险也是事实。所以,当前的重点不是陷入彼此攻击的口水战,而是找到问题症结,消灭潜在风险。

首先,必须坚决禁止滥食自然状态下的野生动物,不能再用生命为无知与贪婪埋单。近段时间,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顶格处罚,到全国人大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再到各地重拳打击此类违法活动,禁绝相关乱象在国家层面、法律层面不断得以重申,可谓正本清源。

其次,还能不能养,又如何管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需要相关部门依据新形势尽快填补法律空白,有个明确的说法。比如,如何完善养殖技术和检疫标准,真正保证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市场上明确区分养殖与非养殖两种野生动物,杜绝鱼目混珠、非法交易?“禁绝野味”,为的是守护人类的生命。对于相关管理规定,该补则补,该废则废,与时俱进,才能真正把风险点掐灭。

*本文由树木计划支持,长安观察出品,首发在今日头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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