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王宝强最新消息(王宝强走出了他的至暗时刻)
宋喆王宝强最新消息(王宝强走出了他的至暗时刻)网上一片欢天喜地。也有网民不甘地说上一句:刑期太短。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实际报价等手段,侵占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各项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那一天,正是2016年10月18日,至今刚好两年整。在张起淮在自己微博晒出与王宝强的合照中,两人皆身穿西装,站在镜头前,微笑握手,笑起来喜气洋洋,而两人身后的背景板上,是王宝强 公司的名字——“乐开花影业”。在此之前的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六年。
宋喆终于得到了他应得的惩罚。
人们依稀记起了那个关于王宝强起诉离婚那天的一个传说,由于钱都被转走,王宝强甚至没有钱交办理的费用,最后他和助理在法院门口抱头大哭。
而那时的宋喆还暂时未被起诉。陪伴在王宝强身边的,正是律师张起淮。
那一天,正是2016年10月18日,至今刚好两年整。
在张起淮在自己微博晒出与王宝强的合照中,两人皆身穿西装,站在镜头前,微笑握手,笑起来喜气洋洋,而两人身后的背景板上,是王宝强 公司的名字——“乐开花影业”。
在此之前的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实际报价等手段,侵占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各项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
网上一片欢天喜地。也有网民不甘地说上一句:刑期太短。
但结局是喜剧式的。
或者说,在漫长曲折的等待之后,一度陷入人生悲剧的王宝强,终于把故事演回了喜剧。
宋喆得到了他应得的,无论是法律还是道义的意义上。
而王宝强走出了他生命中的至暗时刻。
王宝强的两年和宋喆的六年
媒体报道的庭审中的一个细节是: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后,修雨乐表示当庭上诉。而宋喆当庭表示,是否上诉将考虑一下再作出决定。
网民对此的解读是:宋喆怂了。
宋喆曾经是勇过的,只是没有勇对地方。
回到故事的开头。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微博发布离婚声明,宣称妻子与经纪人出轨,同时二人还涉嫌转移财产。
一石激起千层浪。
光是马蓉和王宝强的离婚大战就持续了整整两年。在发布离婚声明前期,王宝强律师张起淮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马蓉卷走了王宝强大部分财产,还转发了马蓉宋喆出轨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微博。
当时大家还笑话王宝强怎么请了一个非专业离婚律师来代理离婚案件,笑他只请贵的不请对的。
后来随着案件的进展,人们才明白其中深意。
2017年9月13日晚,北京朝阳警方曾发布通报,通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某等人于9月12日,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抓。
该通报称:某影视文化工作室报案称,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总经理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经警方依法受理,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12日将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
到这时候人们才从故事中走出来:原来王宝强和马蓉,以及王宝强与宋喆的故事,不是一个故事,而至少是两个。
前者关乎更朴素的民间正义,但在法律上涉及的是民事范畴。
而后者涉及的是刑事。
某种意义上说,王宝强和宋喆在这两年里不同的人生故事,都写在案件审理的不同表述里。
本案起诉书称,“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宋喆、修雨乐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8年2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同年2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同日已告知被害单位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18年3月23日至4月6日)。“
这段文字实际上解释了为什么案件迁延日久。
而在媒体报道中,王宝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一副疲惫甚至狼狈的形象。
离婚大战刚刚开启时,王宝强不仅落魄地借钱打官司,还不得不一直借助在好友家,晒出的照片也不乏沧桑感。还有媒体统计过王宝强的上线时间,推断他深夜难眠,总之,我们都觉得这个一夜之间生活翻天覆地的老实人日子过得不好。
起诉书中还写道,“被告人宋喆、修雨乐于2017年9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赃款已被使用。”
而现在网民说的是:正义实现了。
网民朴素的正义是实现了,但也有很多人问了同一个问题——
马蓉为什么没事?
从法律上讲,原因也很简单。
宋喆获刑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据此规定,有期徒刑单罪的最高刑期为15年,因此,职务侵占罪最高刑期为十五年。
而职务侵占罪要求侵占的必须是单位的财产,而不能是个人的财产。
无论马蓉是否转移了王宝强的财产,但很可能都与职务侵占罪的罪名无关。
但马蓉的故事同样讲得紧锣密鼓。
在两年的时间里,马蓉通过微博努力在塑造一个被伤害被家暴的母亲形象,并最终接受媒体采访,怒斥王宝强的一系列行为,但王宝强从未对此事发声,任凭马蓉一方发言。
在发言中,马蓉说他和宋是同事关系。
今年年初,王宝强马蓉离婚案终于宣判结束,同意王宝强和马蓉离婚,婚生子归王宝强抚养,婚生女归马蓉抚养。
同时,马蓉早前告王宝强侵犯名誉权的案件也一并维持原判。马蓉所有的控诉,在法律面前土崩瓦解。
王宝强走出了至暗时刻,网民为什么“乐开花”?
对于普通的网民来说,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判决,更像是一个通俗道德故事的结局。
甚至整个王宝强案件,其实都是一个道德困境。娱乐圈与明星家庭、明星和经纪人、欲望与道德、钱与法律的处境交织在一起,演变成一个利欲交织又暗黑的故事。
每个人的归宿都是量身定做的,曾经做过什么,结局等你的就是什么,曾经触犯法律,那归宿自然就有法律严惩。
在许多人看来,宋喆获刑六年,很大程度和他 “退回了全部赃款”和“表示认罪”有关,在宋喆职务侵占案刚刚一审开庭的时候,张起淮也曾在网上表示“宋喆当庭认罪”。
而在此前的王宝强马蓉离婚案中,王宝强同样被法律界认为得到了一个较为理想的结局。
在这两场由离婚引发的案件中,王宝强取得了全面胜利。
但这还不是故事的全部。
“乐开花”其实只是王宝强目前公司的名称,该公司今年出品的的作品,分别是《唐人街探案2》、《一出好戏》和《悲伤逆流成河》,两部叫好叫座,一部商业成绩还行,在《大闹天竺》遭遇顿挫后,回到演员岗位的王宝强重新回到了事业高峰,而他的下一部戏,据说是周星驰的《喜剧之王2》。
除了演艺事业之外,早前王宝强还被媒体拍到和某女子一起接送孩子上学、看话剧,虽然王宝强方否认了恋情传闻,但显然他已经走出来阴影。
跳出法律,从另一个更民间的角度看这个故事就是:人心诡诈,暗流涌动之后,王宝强和许多吃瓜群众一起看见了世间的深渊,以及人性的深渊,并且从深渊中走了出来。
于我而言,王宝强面对整个故事曾经的颓丧、后来的平静到今天的笑脸,让我真正从这个“丧气”的故事中解脱出来:人间事,“花开花落自有时”。
故事的开场像是糟心的剧情片。好在王宝强在故事中拒绝了狗血,一路走过来还是坦坦荡荡,最终用法律给所有人一个清楚明白的结局。
当王宝强走出来生命的至暗时刻,网民迎来了一天中“乐开花”的时代,宋喆开始了人生中的刑拘时刻。
嗯,这个世界上果然还是有正义的存在的。用法律的表述,是正义得值,民间的说法则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而最终得到正义的,不仅是王宝强。还有所有一路围观这个故事的吃瓜群众。
网民和王宝强,都得到了想要的大结局。最终法律给了故事中人应有的归宿,这真是个好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