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属于新写实(许三观卖血记为什么要设计惊悚的)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属于新写实(许三观卖血记为什么要设计惊悚的)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许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需要他支付大笔的医药费。对于像许三观这样生活在水平线以下的草根阶层来说,他根本就不具备任何超出自身经济状况的赔偿能力,况且一乐还不是他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是许玉兰同何小勇两人偷情苟合的野种胚子。因此,事发后他任凭方铁匠搬空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物品也无动于衷,甚至还在那里冷嘲热讽地袖手旁观。许三观之所以后来出手"相救",一是许玉兰哭天嚎地的放泼撒野,二是许三观道德良心的自我发现,但作者却对他这种"相救"行为赋予了黑色幽默式的情感矛盾:"今天这个家就是那次卖血以后才有的",可现在他又不得不再次去"卖血",好替不是自己"儿子"的"儿子"一乐"还债"——"这样一想他的心就往下沉,胸口像是被堵住了一样!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一个充满痛苦和绝望的故事,卖血换钱和亲人死亡的情节让无数的读者不寒而栗,同时,也会心生疑惑——如此惊悚的情节设计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实际上,在我看来,"卖血"的人生是我们平凡人在面对命运时的成长与无力的高度象征物,接下来就让我们深入小说中,一探究竟。
许三观命中注定了他要去经历卖血求生的生存境遇,这是作品故事情节从刚一开始就人为设定的主观暗示:故事的大环境背景中,卖血成为了一种固有的传承的"仪式",每个人都必须经历,而且也愿意主动去经历。然而当"仪式"过去后,卖血的命运并不意味着就此消失,当苦难接踵而至并最终激活了他卖血的潜意识时,为了反抗悲惨的命运而卖血就成为了他人生道路的唯一选择。事实上,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经历,我们看起来很传奇很有趣也很荒诞,但就是这种黑色幽默的风格在后面的多次反复出现中,显现了它恐怖阴暗的一面,而且这段经历并不简单,正如他自己所悟的那样,要收获金钱,必须付出(血),而付出本身你还要学会忍受(喝水),所以你的金钱必须时刻珍惜和保护。
就在这样简单但又很淳朴的思想意识里,卖血本身等价于流汗赚来的钱,而且比其更加珍贵,更加有价值,至于卖血本身的危险和黑暗就这样轻描淡写的给抹掉了。因为卖血,许三观抢到了许玉兰当老婆,并且生了三个儿子。但许三观的快乐人生并没有就此开始,作者无情地将其推向了永无休止的苦难深渊中,在无数次的挫折中反复经历卖血,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平凡而渺小的任务在面对生存困境时的人生态度,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类被上帝抛入苦难后精神与肉体的垂死挣扎,对于许三观而言,卖血是拯救自己,挽救命运的重要手段,因此当许三观不能再去卖血后,也就意味着他不能再有能力承担生活的灾祸时,他嚎啕大哭起来,这是许三观对于人生难以泯灭的忧患意识的体现。
许三观危难时刻以卖血去化解生存危机,并非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对人类不可抗拒命运的自觉认同,相反,在他一次又一次无奈地用苦难去化解苦难的过程之中,才逐渐意识到了苦难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生命本质:"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做。"
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许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需要他支付大笔的医药费。对于像许三观这样生活在水平线以下的草根阶层来说,他根本就不具备任何超出自身经济状况的赔偿能力,况且一乐还不是他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是许玉兰同何小勇两人偷情苟合的野种胚子。因此,事发后他任凭方铁匠搬空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物品也无动于衷,甚至还在那里冷嘲热讽地袖手旁观。许三观之所以后来出手"相救",一是许玉兰哭天嚎地的放泼撒野,二是许三观道德良心的自我发现,但作者却对他这种"相救"行为赋予了黑色幽默式的情感矛盾:"今天这个家就是那次卖血以后才有的",可现在他又不得不再次去"卖血",好替不是自己"儿子"的"儿子"一乐"还债"——"这样一想他的心就往下沉,胸口像是被堵住了一样!"许三观并不情愿地去为一乐卖血还债,实际上是他认识苦难成长经历的重要起点是:拒绝承认一乐是自己亲生儿子,等于拒绝承认苦难是自我生命本质;由他者所强加给"我"的飞来横祸,"我"凭什么要去为此而沉重负载?这就是许三观的人生逻辑!正是由于许三观不承认苦难是源自于人的生命本质,所以他觉得自己迫不得已去卖血救儿,既十分窝囊也非常吃亏,故他第三次卖血去讨好林芬芳,主观上是想对妻子进行情感报复,但客观上却强化了他对苦难的自我承载——他用卖血得来的钱买了"十斤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受伤的林芬芳,不料却成了林芬芳丈夫发现他们"奸情"的证据——在那个贫困而艰难的峥嵘岁月里,一介草民许三观竞能够如此"慷慨",恐怕任何人都能从中发现其不可告人的真实用意。结果是,林芬芳丈夫打上门来,许三观从此失去了他在家中不可动摇的主宰地位:他"低下头去,有些伤心起来","觉得自己的确干了一件傻事"!这说明许三观学会了自我反省,不过此时在他看来苦难只是"自找"的,而并非是生命现象中的固有因素。许三观的第四次卖血,是他真正认识苦难的人生转折点:三年自然灾害造就了中国人最大的生存苦难,许三观一家也同全国人民一道忍饥挨饿历经磨难,他不忍心看着家人吃糠咽菜的凄惨景象,于是凝重而严肃地对妻子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的饭菜。"以卖血来满足饥饿中的饕餮想象,无疑于是以损害生命去拯救生命的荒诞之举,但却表明许三观已不再是消极地去回避苦难,而是在逆境中勇敢地用苦难去应对苦难——他开始对苦难有了本质性的思想认识,并将苦难凝聚成了他终生难忘的情绪记忆。
许三观第五次、第六次卖血更加具有荒谬人生的讽刺意味:人们已经在无奈地现承载苦难,但现实生活却在不断地强化这种苦难——为了能使一乐和二乐在乡下活得相对自在些,他默默无声地去卖血;为了能使二乐早日脱离苦难返回城里,他又拖着有病之躯去卖血!当李血头认为他连续卖血是一种玩命行为时,他却只是非常平淡地回答道:"我急着要用钱⋯⋯两个月以后再来,我就会害了二乐,二乐就会苦一辈子"!让自己去承受苦难而解救儿子于苦海之中,这种玩命行为在其第七次卖血过程中表现得更加疯狂——一乐在乡下得了重型肝炎急需救治,许三观为了筹钱几天就去卖一次血,结果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晕倒于松林血站。许三观的最后一次卖血,让其真正懂得了活着不易的人生哲理:"我活到50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尤其应该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一个细节,是许三观不再排斥非亲生儿子一乐,而是将他所正在经历的人生苦难,视为自己人生苦难的组成部分。作者如此去安排故事结局,显然是在有意向读者暗示:苦难根本就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选择余地,它本身不是生命现象而是生命本质。
毫无疑问,许三观卖血是一种透支生命的无奈举措,其可怕后果他本人当然也深深懂得——阿方在一次卖血中喝多了水把尿肚子撑破了,根龙最后也因卖血脑血管破裂而死在了医院里。许三观通过他者的命运结局看到了自己的生命前景,所以故事结尾处那句绝不文雅的骂人脏话才具有了苦难人生的总结意义——"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话虽然是在骂新"血头",实际上却是对青年一代漠视苦难所发出的强烈不满。许三观并没有用麻木去"消解和遗忘"人生苦难,相反,他是在以一种俗人经验诠释人生苦难,苦难通过卖血被还原为生命本质。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感动读者的创作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