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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陈新尧涉恶团伙成员(张晓宏恶势力团伙一审宣判)

洛阳陈新尧涉恶团伙成员(张晓宏恶势力团伙一审宣判)

5月13日,临猗县人民法院对张晓宏等九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的恶势力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主犯张晓宏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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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晓宏为实际操纵、垄断角杯乡知了市场,在各村安排自己的收购点低价收购知了,并组织人手不定期对各村知了的收购和销售进行监管,逐渐形成相对固定的恶势力团伙。期间,该团伙多次采用暴力殴打、强行阻止通行、滋扰、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外乡镇人员退出角杯市场,并强令本乡镇收购知了人员必须卖给他的固定收购点,对周边经营户造成心理恐惧,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等,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宣判有力地打击了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治权威及该院惩治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

来源:临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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