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不服怎么办(不服民事生效判决怎么办)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不服怎么办(不服民事生效判决怎么办)检察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你的申请理由成立,会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就会再次审理你的案件。法院驳回你的再审申请后,或者再审判决发生效力后,两年之内,你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对应的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对应的检察院”就是与作出生效判决的那个法院在同一个地方的同级检察院。根据你的申请,法院如果裁定再审,你就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再次争取你的权益了。如果法院再审后的判决,你认为还是有错误,或者法院根本没有同意你的申请,没有给你再审,也就是说,法院这条路走不通了,那就只有接着走第二步。第二步: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去法院打民事官司,可你对判决的结果不服,比如说该判决的利息没有判决,该返还的财物没有返还,该分到的财产没有分到。判决又生效了,那么你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要忍了呢?法治社会当然不能忍,因为法律给了我们解决的办法、救济的渠道。
第一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一审判决没有上诉或者是二审的终审判决,都是生效的判决,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原则上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例外的情况是,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公民或一方人数众多,也是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提醒大家,向法院申请再审,机会只有一次,并且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这个期限,法院是不会同意你的再审申请的。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当事人长期搁置自己的权利不去行使,而错误的判决也长期得不到纠正。
根据你的申请,法院如果裁定再审,你就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再次争取你的权益了。
如果法院再审后的判决,你认为还是有错误,或者法院根本没有同意你的申请,没有给你再审,也就是说,法院这条路走不通了,那就只有接着走第二步。
第二步: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法院驳回你的再审申请后,或者再审判决发生效力后,两年之内,你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对应的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对应的检察院”就是与作出生效判决的那个法院在同一个地方的同级检察院。
检察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你的申请理由成立,会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就会再次审理你的案件。
如果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法院的再次判决还是有明显错误,人民检察院会跟进监督,不需要你再次申请了。因此,法律规定。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机会还是只有一次。当然,有必要的话,你可以随时去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如果同级检察院没有受理你的监督申请,或者受理了但没有支持你的申请理由,你的案件得不到再审,那你就要走第三步。
第三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同级检察院如果没有受理你的监督申请,你可以向他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请。上一级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你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会指令下级检察院依法受理或自己直接受理。
如果同级检察院受理了你的申请,但是作出的决定是不支持你的申请理由。你可以在一年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查一次。经过复查,上一级检察认为不支持你的申请是错误的,会依法提出抗诉;认为不存在错误,会告知你复查的结果,维持原同级检察院的决定。
经过上面的三步,你的案件就经过了法院和检察院两个系统的上下级的审查,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判决的公正,程序也基本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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