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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显著特点就是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承揽的主要工作。(一)合同性质不同劳务外包,是指企业为了将有限资源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利用外部专业服务商的知识劳动力,来完成原来由企业内部完成的工作,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企业对市场环境迅速应变能力并优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服务模式。劳务外包的三方法律关系中,承包单位与服务人员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或其他雇佣关系;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是民事合同关系;发包单位与服务人员之间无直接关系,在具体的外包业务完成过程中发包单位只是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通过承包单位对服务人员进行间接的指挥。二、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1)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在现在在企业之间比较常见,然而仍然有很多员工不了解其中的区别。本次,扬远律师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

一、基本概念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将劳务派遣劳动者派至实际用工单位处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而在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劳动者是法律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双方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务用工关系,劳务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实际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实际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直接进行工作安排和指挥监督。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为了将有限资源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利用外部专业服务商的知识劳动力,来完成原来由企业内部完成的工作,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企业对市场环境迅速应变能力并优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服务模式。

劳务外包的三方法律关系中,承包单位与服务人员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或其他雇佣关系;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是民事合同关系;发包单位与服务人员之间无直接关系,在具体的外包业务完成过程中发包单位只是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通过承包单位对服务人员进行间接的指挥。

二、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一)合同性质不同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显著特点就是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承揽的主要工作。

而劳务外包合同也强调发包企业将内部业务承包给承包企业,由承包企业按照发包企业的要求组建专业团队来完成承包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同时,发包企业必须依法向承包企业支付报酬。因此,可以认定发包企业属于定作人,承包企业属于承揽人,发包企业和承包企业之间订立的劳务外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而劳务派遣合同则属于劳动合同范畴,应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从业资质要求不同

劳务外包除了要求承包企业具备相应的承包业务资质、精通某项业务领域等与劳务外包相关的条件外,法律对承包企业并没有特殊的规则要求,承包企业只要符合企业基本条件即可;而劳务派遣单位除了符合企业的一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特殊规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经营资质。

(三)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外包仅涉及发包企业和承包企业,发包企业不对项目所涉及的承包企业的派驻员工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一般由承包企业自行安排确定,发包企业仅对承包业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劳务派遣则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员工须按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并需要接受用工单位的直接管理。

(四)业务的独立性不同

因劳务外包针对的是业务,因此承包公司主宰业务的进程,管理现场人员。而劳务派遣则由实际用工单位控制业务的进程,派遣员工完全受控于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其管理,派遣公司不涉及任何用工单位的业务问题。

(五)给付员工工资的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通常比照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但劳务外包虽有时业务人员也进驻发包企业工作,但其工资完全由承包公司决定并进行发放,与用人单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可能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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