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需要学会的几个技能(律师竟然是这个样子的)
实习律师需要学会的几个技能(律师竟然是这个样子的)最后,于实习届满之际,感谢深圳市律师协会提供如此优越的实习环境,感谢XXX律师不辞辛苦的悉心教导,希望自己亦在不久的将来做一名尽职尽责的合格律师。 实习期间最大的收获便是职业价值观的初步养成。通过实践中遇到的一次又一次风险问题及其他执业者的鲜活风险案例,经过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专业培训,在导师XXX律师一次次耳提面命、谆谆教导下,逐渐养成了律师执业所必备的风险意识。律师行业风险无处不在,稍有不慎,便难以翻身。法律虽赋予律师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的权利,却也是有范围的,法无授权即禁止,逾越法律的边界执业即是违法执业,自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牢记职业道德,恪守执业纪律,才能不至于马失前蹄。 另一则顾问单位是一家东莞的日资企业,或许是其法律意识较为强烈,也或许是对我们这个法律顾问念念不忘,凡大事小情,事无巨细,每每都会邮件垂询。法律解答也属应当,然却也有诸如请求提供员工纪律规范
匆匆两载,说长即长,说短亦短。长者,自X年X月始入工作至今,不知不觉已将近两载,比在校时构想的一年规划整整多出一倍。当然,在深圳从事实习比其他地区多出一倍时间,也不足一道,何况是律师这样“纵有千般失不可有一次犯”的职业的实习。短者,工作学习、学习工作的模式,由最初的期待、欣喜、兴奋渐渐归于生活与职业的平淡,由伊始的捉襟见肘到现下的驾轻就熟,不知不觉间已悄悄地完成了实习。期间,有对被拘留当事人的同情与不忍,有对对方代理人无耻行为的愤恨,有对指导律师过于谨慎的不解,有对指导律师、对方代理人高超专业技能的钦佩,但更多的是有太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出庭、第一次写代理词、第一次代理刑事案件、第一次与客户沟通……
第一次目睹自己作为其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自警车而出的场景。X年X月X日下午,天气多云且有些许雾霾,显得格外昏暗。作为辩护人或者代理人一般都会在开庭前半小时到达审判地点等待,作为助理或实习律师则会更早一些。耐心地等待片刻后,导师与被告家属一行数人一同到达,可以看得出大家的心情不会比天气更好,当然导师的表情依旧如常的严肃、淡定、从容。不长时间后,自福田法院楼上的玻璃中俯视庭院,一辆警车自大门缓缓驶入,停下,门开,法警出现,被告出现,一名垂头略胖并带有刑具的中年男子始入眼帘,紧接着家属开始紧张、骚动。随着被告步入楼上、与家属隔着金属门及一米左右的距离经过,家属的声音也开始变得颤抖,失去了声调,自然地抬高声音,“瘦了”,“瘦了”,甚至有的家属已然哭了……这也是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案件,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讲,这种因违法侵犯知识产权而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也是合理的。当然作为辩护人会为被告争取最大利益并使其得到公平对待,同时作为辩护人也应保持冷静、淡定,但这一次却无法从容。又经过与被告家属的交流,了解到被告的家庭也算一般,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上学的孩童,从事违法活动也是迫于生活所困,何况这种违法现象很多,便习以为常,不以为意。
这一次我的内心是波动的,头脑是混乱的。现下大多数企业都带有原罪,在起步阶段或多或少都从事过违法活动,又如“快播案”。现在重点保护知识产权是好事,但是否应该由这些人来买单?另外,作为律师或者实习律师,过于冷漠固然不好,但是太易被所听案情打动,是否欠妥?何况,对于本案被告及家属所述,经自己所见,仍是无法判断真实案情是怎样的。庭后,将心中感受及疑惑向导师倾诉,得到了法律事实与自然事实的问题,这也是目下的一大热门话题。作为法律工作者,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去弄清每一个案件的自然事实,其中存在证据及当事人表述真实性等阻碍,因此只需依据现有证据发表意见,同时这也会减少因主观臆测所引起的误辩、误判。
再分享两则作为法律顾问过程中的感想。不久前一家顾问单位咨询,意欲解除与一名十五年工龄的老员工的劳动关系,乍一听不觉悲从中来,似有“狡兔死,走狗烹”的凄凉之意。细思之下,却发现公司是处于一个弱势地位来请求法律援助的,一名为公司奉献了十五年青春的员工,非万般无奈公司又怎会轻谈解除?纵使员工有过,公司又是否应当这般鸟尽弓藏?不清楚。但近年来经常听闻,员工故意不签、偷取、窜改劳动合同以达到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目的,或者利用医疗期长期不上班工作。诚然用人单位或有过错、劳动者或有权利,但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勿以眼前利益舍长远利益,最后受害的还是双方。
另一则顾问单位是一家东莞的日资企业,或许是其法律意识较为强烈,也或许是对我们这个法律顾问念念不忘,凡大事小情,事无巨细,每每都会邮件垂询。法律解答也属应当,然却也有诸如请求提供员工纪律规范等内部制度的要求。与法律沾边的问题有很多,事事问,事事答,既然答就应当认真对待、耐心查询、详细回复,以至手忙脚乱、焦头烂额。法务兼人事的工作确实辛苦,虽也有诸多收获,却更多的是痛定思痛。在签署日常法律顾问协议时,一定要尽量细化条款,量化工作,不属于业内之事坚决不可做,做了就要承担责任。业内之事也应当予以量化,比如约定每年只解答二十件日常法律问题,这样顾问单位就会珍惜每次咨询的机会,自然会筛选出无足轻重的小事,不会再有“既然已付费,不用白不用”的消费观。再如约定如果遇到重大问题,或者需要提供专业意见,则需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另行收费。如果顾问单位不愿意如此,可直接增加日常法律顾问的费用(额度可参考日常顾问费与专项服务费的合计),出于感情,亦可给对方打个折扣。如此双方满意,互利共赢,既可专心解答提高服务质量,也可养家糊口,不至于捉襟见肘。
老实说,笔者实习经历与大多数人一样很普通,却也很丰富,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刑事案件,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有婚姻家事案件,还有房屋买卖合同案件、赠与合同案件、股权纠纷案件……如果纵笔开阖,又会洋洋洒洒啰嗦一大堆,实在无趣。但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却是共性的,可做如下总结。
在理论方面,温故知新,学思结合,将大学期间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之中,使原本并不是很清晰的知识概念细化而出,又联想到课上老师所讲之内容,脑海中零散的知识碎片不觉间已然有机串联,同时也加深了一遍印象,便于日后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实践方面,疯狂汲取,不断求教,尽管经过了法学专校的精心培养,但在实践经验、实践技能方面却是匮乏的。与当事人、司法人员如何沟通?案件进展信息的查询?通过提出管辖权异议为己方争取更多时间的诉讼策略?等等,唯有不停地学习。
实习期间最大的收获便是职业价值观的初步养成。通过实践中遇到的一次又一次风险问题及其他执业者的鲜活风险案例,经过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专业培训,在导师XXX律师一次次耳提面命、谆谆教导下,逐渐养成了律师执业所必备的风险意识。律师行业风险无处不在,稍有不慎,便难以翻身。法律虽赋予律师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的权利,却也是有范围的,法无授权即禁止,逾越法律的边界执业即是违法执业,自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牢记职业道德,恪守执业纪律,才能不至于马失前蹄。
最后,于实习届满之际,感谢深圳市律师协会提供如此优越的实习环境,感谢XXX律师不辞辛苦的悉心教导,希望自己亦在不久的将来做一名尽职尽责的合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