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宁至北海高速公路项目(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桂林-柳州段改扩建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总承包)
新建南宁至北海高速公路项目(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桂林-柳州段改扩建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总承包)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项目建设范围内的10KV~35KV 电力迁改工程。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桂林市境内。2.2项目概况: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工程起于桂林至三江、桂林绕城高速与泉南高速交叉的桂林西(庙岭)枢纽互通,经桂林市临桂区、永福县,柳州市鹿寨县,止于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与泉南高速交叉的鹿寨北枢纽互通,路线全长约100.67公里,庙岭枢纽互通至永福互通段设计速度120km/h的路段,整体式路基宽42m,分离式路基宽20.75m,里程长度35.2km;永福互通至鹿寨北枢纽段设计速度100km/h路段,整体式路基宽41m,分离式路基宽20.5m,里程长度65.445km。桥梁总计11949.7m/66座(折算成八车道,其中特大桥2485.5m/3座,大桥8593.
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项目10KV~35KV电力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2021-GL179
1. 招标条件
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9】118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469号文批复。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为广西桂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约为160.30亿元,建设资金由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与和政府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组成,招标人为广西桂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35KV 电力迁改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桂林市境内。
2.2项目概况: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工程起于桂林至三江、桂林绕城高速与泉南高速交叉的桂林西(庙岭)枢纽互通,经桂林市临桂区、永福县,柳州市鹿寨县,止于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与泉南高速交叉的鹿寨北枢纽互通,路线全长约100.67公里,庙岭枢纽互通至永福互通段设计速度120km/h的路段,整体式路基宽42m,分离式路基宽20.75m,里程长度35.2km;永福互通至鹿寨北枢纽段设计速度100km/h路段,整体式路基宽41m,分离式路基宽20.5m,里程长度65.445km。桥梁总计11949.7m/66座(折算成八车道,其中特大桥2485.5m/3座,大桥8593.4m/39座,中桥648.5/13座,小桥222.36m/11座,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625.8m/15座),涵洞274道;隧道总计3833m/5座(折算成八车道,其中长隧道1313m/1座,中隧道2053m/3座,短隧道467.5m/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天桥39处,通道91道;全线设收费站4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中心2处。项目估算投资约160.30亿。主要工程数量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项目建设范围内的10KV~35KV 电力迁改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影响项目建设的10KV~35KV电力线路迁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现场调查,代表招标人与产权单位对接,洽谈迁改方案,获取招标人及产权单位对迁改设计方案的审批,并需按国家或行业规定完成迁改工程所必须办理的工程各项报建手续(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2)电力迁改深化设计(含预算编制);(3)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等编制工作,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主管单位组织的审查;(4)负责与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处理,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及青苗补偿、构筑物拆除及补偿、产权单位补偿费、永久用地征用及临时用地占用费用,负责电力迁改线路跨越公路、铁路、管线等设施时的一切相关工作及费用,负责施工临时工程及辅助施工措施,负责工程保险的采购和保费支付,负责相关规费、税费缴纳等,负责特殊维护(巡逻、值守)、四通一平(水、电、通信、路);(5)负责电力及设施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电力及设施的维修加固、安装、拆除、迁移、重建等工作,负责调试运维(试验检测、参数测试、得到入网许可及并网接入、正常供电、试运行维护)、配合验收(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质量监督、招标人、产权单位、环评、水保、消防、防雷等各类评估、评价、论证、验收等有关工作,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投产、资产移交(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移交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拆除涉及的线材、塔料等资产的回收、保管及移交等)、消缺和结算、建设资料纸质及电子化移交等;(6)全程负责本招标项目包括现场调查、组织、采购、安装、深化设计、施工、维修、调试、安全、质量、工期、环保水保、文明施工、验收、移交、缺陷整改,以及其他与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服务等全部工作。
2.4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10KV~35KV电力迁改工程,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DLQG标段,详见下表:
2.5计划工期
DLQG标:工期 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各标段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标段 |
资质条件 |
DLQG |
DLQG标段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格证书,资质等级至少为以下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c)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等级三级(或以上)。(必须在有效期内) |
DLQG标段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格证书,资质等级至少为以下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c)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等级三级(或以上)。(必须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5月-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 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市场禁入、禁止参加投标、禁止承接新项目。
3.4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电力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或交安B证),至少担任过1项35KV电压等级的电力新建基建或迁改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以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参加本工程投标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
具有电力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35KV电压等级的电力新建基建或迁改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参加本工程投标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情况下,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具有电力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或交安B证),至少担任过1项35KV电压等级的电力新建基建或迁改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以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参加本工程投标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业绩要求:
近五年承担过(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的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承担过至少1项35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新建基建或迁改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或
(2)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承担过至少1项35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新建基建或迁改工程设计业绩。②承担过至少1项35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新建基建或迁改工程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要求“承担过”指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签订合同的“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项目。)
3.6财务要求(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三年平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4)投标人2020年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2020年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2020年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具相应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图纸。
4.2本项目 无 其他技术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22 09:30:00
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开标当天在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jttzjt.com)和《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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