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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澜月影2放风筝的女孩(悠澜月影2)

悠澜月影2放风筝的女孩(悠澜月影2)巴西世界杯那年,我大学毕业后如愿进入到爸爸的酒厂里。作为爸爸的独子,他非但没有给我一官半职,甚至没有根据我大学所学的专业把我对口地分到销售部门,而是让我从最基层的派送员做起。放风筝的女孩我再不想说什么了。作 者:叔孙伯NO2.

悠澜月影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真的那么伟大吗?

抑或只是逃避严峻考验的借口?

除此之外,

我再不想说什么了。

作 者:叔孙伯


NO2.

放风筝的女孩

悠澜月影2放风筝的女孩(悠澜月影2)(1)

巴西世界杯那年,我大学毕业后如愿进入到爸爸的酒厂里。作为爸爸的独子,他非但没有给我一官半职,甚至没有根据我大学所学的专业把我对口地分到销售部门,而是让我从最基层的派送员做起。

倘若在电影里发生类似的情况,桀骜不驯的男主角肯定会自力更生、另谋生路。而在真正的人生中,当你跟有钱有势但抛弃母亲的父亲划清界限后,那就意味着你把家业拱手相让给了那个破坏家庭的插足者。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也离开,父亲和母亲分开后唯一的纽带也将不复存在,他们的婚姻怕是真要走向坟墓了。

我不知道那个女人有没有从中作梗,但是不管怎样,我完成了子继父业的第一步,即便对我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那时,爸爸的酒厂成功冠名了市电视台一档世界杯竞猜栏目,竞猜获奖者一月内每天都会获赠啤酒一箱。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每日骑着三轮车将一箱箱啤酒派送给获奖者。说实话,这样的工作很难让我喜欢,倒不是因为工作卑微,而是每当我抱着一箱箱啤酒送到那些酒鬼的手里时,总有种助纣为虐的罪恶感。

酒厂在北城,最远的获奖者在南城老纱厂。于是我每日骑着印有酒厂标志的三轮车纵贯城市南北,一户户向获奖者兑现奖品的同时,也充当了酒厂移动的广告牌。

太阳每日从我左边升起,也从我左边落下......

我对南城老纱厂的那个获奖者印象颇深,因为每次经过老纱厂里一片供人休憩的草坪时,总有一个放风筝的女孩。

那女孩与我年纪相仿,留着披肩碎发,爱穿一袭白长裙、白短袜、黑皮鞋,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配合着周围仿苏式的厂房建筑,仿佛带我重回到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

但我对她保持了一份冷静(可能这份冷静跟我的家庭悲剧有关)。现在的女孩越来越讲究衣着打扮,究竟是衣服体现人的某种品味,还是为了体现品味而穿着某款衣服,已经成为“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官司。简单来说,白衣飘飘并不等于纯洁善良,还有可能是那个女孩通过穿衣打扮试图让人相信她是纯洁善良的。

很庆幸,我的冷静后来被证明是刻薄:如果她每天都装模作样地穿着一袭白衣,装出无忧无虑放风筝的样子,并且随风奔跑的脚步还会装着磕绊甚至摔倒,那么她的演技未免太过极端了。

我很乐见我的世界里多了一个纯真的女孩。而那白衣飘飘的倩影更是我很难抵御的魅力。

渐渐地,每次前去的时候,我的心都会先于身躯到达,灵魂充当马前卒、侦察兵,寻觅那个女孩的倩影。她也很少“爽约”,牵风筝的倩影朔风以待。

我开始喜欢被轻风微醺的日子。

一周后,当我经过那片草坪时,那个女孩开始牵着风筝随我的三轮车奔跑;两周后,她甚至会跳上我车后的货箱,风筝在三轮车的牵擎下迎风欢舞。

这就是所谓的邂逅吗?扑面而来的殷勤,令我措手不及。

不可否认,我很享受这份期待,但我能做的却很有限。鬼斧神工的造物主深谋远虑地多设计出了10%的雄性数量,就是为了冲抵雄性在争夺雌性配偶时互相厮杀所造成的个体损耗。而我,面对眼前的姑娘,既不能做到主动出击,甚至都无法坦然面对她的追随。灵魂深处的一个我在向女孩狂奔而去,灵魂深处的另一个我却畏畏缩缩、止步不前。

我曾看过身边的同学整日忙于恋爱,生活甚至贫瘠得只剩下恋爱。但我告诫自己,那种浮于表面的亲密并不是爱。我心中设想的爱情模样,不应只有风花雪月、海枯石烂这类可以丈量的表象,因为事物一旦可以被丈量,即意味着可以被仿冒。爱情更应注重你侬我侬、忒煞情多的内在质感,彼此相互交融,拥有对方彼此才算完整,这样才更加深知彼此的责任。

如果一辈子只能爱一个女孩,那么我就不能草率地决定。我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不是爱,因为我从来不曾爱过。

一天,女孩站在草坪上的一棵梧桐树下,束手无策地望着搁浅在树杈上的风筝。我赶忙把三轮车开到树下,将货箱内的两箱啤酒码叠起来,然后小心翼翼地站在箱子上,伸手刚好就勾到风筝了。

“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初夏的微风拂过她绽放笑容的面颊,发梢几乎抚在我的脸上,“要不然我该如何道谢呢?”

“不用道谢,”我用玩世不恭的眼神掩藏我内心的羞涩,“雷锋做好事是从来不留名的。”

我的戏谑之词没有换来预想中她因为羞涩而涨红的笑容。“也许,”她望向我的眼神透射出一种陌生的泰然,就像在大街上泰然自若哺乳的年轻妈妈,自己不觉有什么不妥,反而令路人无法直视,“知道比较好。”

“我叫豪。”当我还在犹豫的时候,答案已经溜出齿缝。

她将风筝的牵线递到我手上。“你不想试试吗?”她说。

“哈哈,它叫什么名啊?”我把她微扬的嘴角理解为诚挚的邀请,问她,“你没有给风筝起名吗?”

“没起名呢,”她笑着回话道,“不过现在有了,就叫豪。”

居然以我的名字命名她心爱的风筝,那种陡然而生的荣誉感,就像以我的名字命名新研发的空间探测器一般。不过更令我受宠若惊的是,她居然从放置在树下的一个小背包里掏出一支水彩笔,用娟秀的字体将“豪”写在风筝翅膀一处空白的地方。

“这么庄重啊?”我有些难为情地挠挠头。

“不能光我知道,她们也要知道。”她冲我笑笑,毫不避讳我有些讶异的眼神说,“放飞吧。”

于是,她托着风筝站在原地,我牵着线跑到远处。她一声“放”后,我开始加速奔跑,手中的牵线就一紧一松地调皮起来,风筝渐渐爬过树梢、升过烟囱、掠过不思进取的麻雀,越飞越高,悠悠然地在高空翩翩起舞了,仿佛它要飞向天上的彩云深处栖息一样,我所有的烦恼似乎也被风筝噙到了九霄云外。我更加肆意地奔跑起来,就像一匹麝獐要将香气挥霍在整个纱厂。

一阵小风刮过,风筝踉跄地抖动了一下,她跟着大惊失色起来。倏然之间,我觉得将风筝放高放稳就是我最重要的使命,因为风筝攸关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颦一笑攸关我的幸福快乐,原来快乐可以如此的简单。

也正在那时,我决定成为余生中她身体中的一半,并成为她身体另一半的守护者。

“你叫什么呢?”冷昏悬于天际,我差点忘记还要给那个获奖者送酒,不得不依依不舍地与她告别,“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她说她叫月......

于是,在城市的水泥森林中,月就成为我留恋的一片荷塘月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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