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关门被起诉商标侵权合理吗(卖了20支铅笔被索赔3万元)
小店关门被起诉商标侵权合理吗(卖了20支铅笔被索赔3万元)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敏杰表示,尽管刘先生销售出的侵权产品数量少,但是也造成侵权事实,被侵权方有权提出索赔,然而3万元的赔偿金额不一定能获得法院支持。根据《商标法》,在侵权赔偿数额方面,一般按照被侵权人收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利的金额确定;以此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确定。“具体到刘先生,如果他能提供正常的进货单,证明自己是一般性进货,事先并不知情,并且提供了进货上家,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实际情况,落到他身上的责任和赔偿会少很多。”熊敏杰提醒,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数额、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的,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的赔偿可以达到300万,像刘先生这样的经营者,在进货、销售过程中,要提高法律意识,注意分辨有异常的产品,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编辑 付豪】
武晚传媒·武汉晚报9月15日讯(记者石伟)“20支铅笔卖了14块钱,没想到招来一场官司,还要赔别人3万块。”昨天(14日),沌口一家小副食店的老板刘先生说,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 “整个人都懵了”。
在刘先生手里,记者看到了一摞文书材料,其中有一份武汉市中院的传票和一份民事起诉状。刘先生被传唤的事由是“侵害商标权纠纷”,理由是“中华牌”商标所有人通过委托调查,发现刘先生的副食店销售假冒“中华牌”铅笔。“中华牌”铅笔厂要求刘先生停止销售侵犯“中华牌”注册商标权益的商品,支付侵权赔偿、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共计3万元,另外还要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刘先生卖出两把铅笔,店里还剩一把铅笔
律师:商家进货、销售过程中,要提高法律意识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敏杰表示,尽管刘先生销售出的侵权产品数量少,但是也造成侵权事实,被侵权方有权提出索赔,然而3万元的赔偿金额不一定能获得法院支持。根据《商标法》,在侵权赔偿数额方面,一般按照被侵权人收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利的金额确定;以此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确定。
“具体到刘先生,如果他能提供正常的进货单,证明自己是一般性进货,事先并不知情,并且提供了进货上家,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实际情况,落到他身上的责任和赔偿会少很多。”熊敏杰提醒,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数额、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的,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的赔偿可以达到300万,像刘先生这样的经营者,在进货、销售过程中,要提高法律意识,注意分辨有异常的产品,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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