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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女子被男友硫酸毁容(99年南通硫酸毁容案)

徐州女子被男友硫酸毁容(99年南通硫酸毁容案)被极端的郁闷、焦虑情绪围困,陈逸曾多次谈及“我要死了”,事发当日中午,陈逸谎称洗卫生间,在南通一家化学试剂店买回一瓶硫酸,尔后打电话骗母亲、陈迪夫妇及外甥一起到其居所吃饭,伺机下手。姐妹俩各方面的差距渐渐拉大了。为了平衡这种差距,父母特地花了20多万元,为陈逸购置了一套三房二厅二卫的商品房。遗憾的是,陈逸似乎并没有因此满足,当父母后来考虑到小女婿正在读研究生,收入减少,准备拿出9万元帮助陈迪买房时,陈逸反而认为父母偏心,厚此薄彼。因怨恨父母做事不公,陈逸私自将9万元存单挂失,引起家庭风波。父母召集家人、亲友开家庭会议,让大女儿交出9万元。陈逸感到大失面子,由怨恨父母牵连到忌恨妹妹一家。可是,父母与妹妹都并未意识到陈逸的心理开始畸变。姐姐陈逸也进入了恋爱季节,但她的情路并不平坦。她曾与一位小伙谈朋友,因某种原因忍痛分手。当时,父母又给大女儿介绍了当地一名男青年,但也好景不长。彷徨失意中的陈逸

1999年5月28日晚上8点30分左右,陈逸在家中来回走动,显得心神不定。妹夫吃完饭有事先走了。陈逸端着一个盛有硫酸的茶杯,佯装与母亲一起送妹妹陈迪和两岁的小外甥下楼,在行至住宅东侧暗处时,说了声“对不起你们了”,突然将硫酸泼向妹妹陈迪、外甥明明和自己的母亲…

受害人陈迪原先是南通某医院妇产科医生,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小家庭,然而这一切毁于一旦,下次毒手的竟是亲姐姐陈逸。陈逸为何要残忍地将硫酸泼向其亲生母亲、同胞妹妹和2岁的小外甥呢?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徐州女子被男友硫酸毁容(99年南通硫酸毁容案)(1)

生活在南通的陈家姐妹,年龄相差14个月,从孩提时代到念大学前后,手足情深,几乎没有红过脸。当年,妹妹陈迪在扬州读大学,姐姐陈逸在南京念大专,这三年间,每逢节假日,只要有闲暇,妹妹就到南京去看姐姐,她们吃住在一起,推心置腹,其乐融融。

毕业后,陈迪以优异成绩进入南通市一家人人称羡的三级甲等医院。当时,妹妹住单位集体宿舍,姐姐难舍亲情,也搬进宿舍与妹妹同住。在单位,陈迪天使般的微笑,娴熟的医术使许多病人心生感激。她在赢得鲜花与掌声的同时,也得到了医院一位外科医生的爱慕,两人很快喜结连理。

姐姐陈逸也进入了恋爱季节,但她的情路并不平坦。她曾与一位小伙谈朋友,因某种原因忍痛分手。当时,父母又给大女儿介绍了当地一名男青年,但也好景不长。彷徨失意中的陈逸又懊悔与前男友分手,哭着欲续前缘,可惜为时已晚。陈逸对父母暗生不满,后来,她又结识了一名男青年并居住在了一起。

姐妹两本打算在1996年同一良辰吉日共披婚纱。订好喜宴,喜帖也发出去了,可临到婚庆日,姐姐陈逸突然又不愿与妹妹同时结婚了。此后,陈逸与男友居住在父母为其购买的住宅里。1999年元旦,本来准备完婚的陈逸因患心肌炎,再度推迟婚礼。陈母不清楚女儿是否真正愿意嫁给男友,就在毁容案发生前一天,母亲还叮嘱陈逸的婚事,连陈逸本人也说:“我一定要正确地认识自己,评价自己,再考虑有没有必要嫁给这个男的。”

徐州女子被男友硫酸毁容(99年南通硫酸毁容案)(2)

姐姐在婚姻方面与妹妹相形见绌,在事业上也是磕磕绊绊。陈仪虽然也自费读完了大专,可工作并不如意,几次跳槽,很不稳定。在比较计较,喜欢贪小便宜的个性驱使下,她在单位的人际关系比较紧张,1995年以后,陈逸就干脆待业在家了。

姐妹俩各方面的差距渐渐拉大了。为了平衡这种差距,父母特地花了20多万元,为陈逸购置了一套三房二厅二卫的商品房。遗憾的是,陈逸似乎并没有因此满足,当父母后来考虑到小女婿正在读研究生,收入减少,准备拿出9万元帮助陈迪买房时,陈逸反而认为父母偏心,厚此薄彼。因怨恨父母做事不公,陈逸私自将9万元存单挂失,引起家庭风波。父母召集家人、亲友开家庭会议,让大女儿交出9万元。陈逸感到大失面子,由怨恨父母牵连到忌恨妹妹一家。可是,父母与妹妹都并未意识到陈逸的心理开始畸变。

被极端的郁闷、焦虑情绪围困,陈逸曾多次谈及“我要死了”,事发当日中午,陈逸谎称洗卫生间,在南通一家化学试剂店买回一瓶硫酸,尔后打电话骗母亲、陈迪夫妇及外甥一起到其居所吃饭,伺机下手。

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陈母忍着疼痛抱起小外孙明明,冲向车库用水冲洗,明明疼得又抓又挠,哭声凄惨。陈迪感觉万箭穿心,她伸手摸头发,发觉头发黏糊糊,烂兮兮的,呛人的气味直刺鼻子,作为医务人员的她意识到有可能被泼硫酸了。陈迪的丈夫闻讯赶来,陈迪仰起血肉模糊的脸庞,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一辈子完了。”

不久,三人被送进医院抢救,经灼伤科整形科检查,陈迪母亲、陈迪、明明三人的脸部、颈部及躯体不同部位多处烧伤,面积较大,为III度烧伤。

徐州女子被男友硫酸毁容(99年南通硫酸毁容案)(3)

陈父对大女儿的犯罪行为非常愤慨,他同情体恤小女儿和外孙的苦难,要求执法部门对大女儿严惩不贷。然而,犯罪嫌疑人陈逸的同居男友在医院找到他,告诉他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小逸有精神病的,你不救谁救?她毕竟是你亲生女儿啊!”

植皮手术后,陈迪双眼被纱布蒙住,既看不见任何东西,也不能说话走动。她摸索着写下“度日如年”几个字。陈迪病床的右边躺着儿子,左边躺着母亲,泪水顺着眼角流淌,但她始终不吭一声。

就在人们等待陈逸得到法律应有制裁时,陈逸却于1999年10月被宣判无罪释放。原来,南通司法机关委托江苏省两家医院作司法鉴定,两份鉴定书的鉴定结果如出一辙,均判定陈逸“罹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责任能力”。

陈逸第一次拿到释放证成为自由人时,因硫酸致残,堕入悲惨境地的陈迪及家人实在想不通,认为凶手逍遥法外,是对她们心灵的再一次残害。司法机关在陈迪夫妇的强烈要求下,于1999年11月20日委托设在上海的司法部司法科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对陈逸进行了司法鉴定,这一次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结论:被鉴定人无精神病,作案系情绪反应所致。陈逸应负完全责任能力。

陈逸被重新刑事拘留,公安局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然而检察院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1999年12月22日,陈逸被再次无罪释放。

2000年1月,南通普降大雪,陈迪带上儿子,顶着刺骨寒风,满怀悲愤来到检察院,要求惩治罪犯,还她公道。最终,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第三份司法鉴定,认为陈逸构成故意伤害罪,向南通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徐州女子被男友硫酸毁容(99年南通硫酸毁容案)(4)

被害人陈迪态度异常坚决,表示一定要为儿子讨个公道,她认为:“我觉得这个判决是客观公正的,而且以前发生的毁容案也有例可查。”作为同胞手足,陈迪的心情也是复杂而又沉重的,“如果她手下稍微留点情的话,如果她不伤害孩子,把明明害得这样惨,我的态度也不会那么坚决。案发后陈逸曾哀求,我们是一家人,妹妹会原谅我的。但我想,你泼硫酸时怎么没想到我们是一家人呢?你做得这么狠心,这样绝,我如果原谅你不再追究的话,将来我又怎么跟小孩交待?”

谈到陈逸作案时是否患有精神病,陈迪显得很气愤:“如果姐姐有这种病,父母肯定会跟我讲的,因为我毕竟也是个医生,但实际上我从不知道陈逸有精神病。从家庭史角度讲,父母非近亲结婚,且直系三代均无精神病病史。再说,陈逸作案前后脑子是清楚的,并没有丧失辨别、控制能力,难道这是所谓的精神病人的所作所为吗?”

那么陈逸本人是怎么说的呢?

在南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时,陈逸供述:

1999年,我因腹泻查出有菌痢,我用了当医生的妈妈所用的药水后就心痛,睡不着觉。我照镜子看,舌苔全变黑了,我去医院看病,一伸舌头把周围病人都吓了一跳,女医生作了一个很奇怪的表情,说我得了中毒性心肌炎。买的房子要写我爸爸的名字,我自己对这个房子倒无所谓。生了病,他们不想办法给我治病,不让我住院。我打电话给父母说我难过得要死,但我这个病要花好多钱的,我曾打电话给舅舅说,折磨刺激对我打击很大,心理上自卑,怕死,就拼命花钱,快点找专家给我看病。

我自己和妹妹一家关系是好的,并没有矛盾,我只想报复母亲,我死了也给她留个疤。在泼硫酸前一天,我打电话给妈妈,说我难过得要死了,我妈妈说要让我妹妹、妹夫来看我。当晚,天津的小舅舅来电话了,我告诉他我要死了,我妈妈就把电话接过去了。我一晚上没睡,我想不好了,我就要在这两天死了,妹妹、妹夫那么忙要来看我,小舅舅那么远打电话来,这就是和我临终告别,我心里更恨我妈妈。楼下暗,心里又乱,我用茶杯端的硫酸泼到我妈妈身上的,不知怎么弄到妹妹和小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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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被害人,又是家长的陈家父母又是怎么说的呢。

陈迪父母悲怆地说:“枪下留人,我们可怜的女儿是一个精神病人。如果患有精神病的陈逸被判死刑,她死不瞑目,我们也死不瞑目啊!”

陈父认为,毁容案如果不从陈逸的精神因素去分析,这悲剧之谜是无论如何也解不开的。因为姐妹关系绝对好,可谓唇齿相依,她与父母的关系也非常好。我们希望陈逸在南通找对象,今后在生活上有个照应,但她一定要选择外地的男友,我们也由她作主。她与现在的男友同居三年了,我们也随她,这说明我们脑子并不封建。至于对两个女儿厚此薄彼,就更不是事实了。其实,父母先用20余万元为陈逸购置了一套房,要比陈迪早得多。

当被问及有关陈逸患有精神病的主要证据时,陈父说,案发前,陈逸身体一直不好。1998年10月,陈逸患心律失常,频发早搏二联律、心超声示“左心房扩大”,心里一直很着急,怕拖坏身体。1999年1月下旬,陈逸自觉胸闷,气喘不过来,住院治疗20多天。我们因工作忙很少去探望,陈逸生活一直由其男友照顾。期间我们因为陈逸的身体原因推迟了她的婚期。但陈逸认为,父母对她不关心,看不起她,以生病推迟婚期是借口,怕她有心脏病死得快。陈逸晚上经常失眠,有时整夜或整天嚎啕大哭,影响了周围居民们的生活。出院后,仍停职在家养病。

此后,陈逸多次阵发心动过速,并表现出精神不稳定的症状,几次要求住院,但心内科专家认为其病情未达到住院标准,未予接受。28日上午,陈逸到银行取存款9000元,再次准备住院,她强烈要求其男友陪其至南通医学院附院挂了心内科、肠道科与神经内科三个号。因为医院要下班了,只就诊了前二科,她屡次要求住院未被收住。下午3时左右,她连续打电话给母亲,“妈,我很难受,你快来。”4点多,她母亲赶到她那里,陈逸告诉母亲:“我的病很重,我要住院,医院不收快要死的人。”陈母建议她去中医院住院,她不同意,并要妹妹和妹夫过来,其男友便打电话过去。之后,陈逸又打电话催了两次。

晚饭后下楼时,陈母发现大女儿手端一茶杯,就问她为什么要端一个茶杯?陈逸说,我要喝水。母女俩及小明明在楼下行走时,陈逸突然将手中茶杯一扬,一场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陈迪父母还特别提到,那次因发现陈逸有明显的异常症状,曾决定以看心理医生的名义到远处的天津去检查病情,看看女儿是否真的患有精神病,但后来因陈逸的哭闹未能成行,从而错过了原本有可能留下的案发前精神病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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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法律专家们讨论后意识到,此案已经涉及我国司法制度中一个前所未有的难题。那就是,按照法律当时的规定,本案中三份鉴定的效力是一样的,并不因为哪个单位的级别高,它的认定就更有效力。刑法专家们指出,虽然根据陈逸的行为完全可以判处非常严厉的处罚,但是由于有这三份效力一样、结论却反差极大的鉴定存在,万一陈逸的确存在精神问题怎么办?毕竟人命关天,法院在认定时应当慎重。

2000年6月5日,南通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逸死刑,许多媒体追踪报道,一方面对法院的判决表示尊重,一方面再次坚持了客观公正的立场,认为司法部门应尽快解决这个司法难题。

被告人父母代替陈逸上诉,省高院受理此案。复核期间,江苏省高院又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告进行精神病学复核鉴定。复核鉴定结论认为:被告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认定被告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故此,江苏省高院依法将她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9年发生的南通硫酸毁容案,在司法、精神卫生、家庭伦理等多个层面都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和关注。

在处理该案时,针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相关机关移动出具了三份法医鉴定结论,法院在判决时到底依据哪一份鉴定结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这一案件凸现了司法鉴定体制中不完善之处,此案揭示出了这一难题,引起了司法部门的关注,并间接推动了相关法制的完善。

曾有人说,此案很像电视剧《爱有多深》中的情节。但最大的不同是,剧中姐妹最终重归于好,而真实版中妹妹让姐姐得到了法律严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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