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集装箱操作(危险品集装箱标志)
危险品集装箱操作(危险品集装箱标志)未按规定在可移动罐柜上张贴联合国编号危险品集装箱未按规定张贴危险标志未按规定在集装箱四周张贴限量内危险货物标识未按规定在集装箱四周张贴副危险性标识
由于装有危险货物集装箱通过船舶的长途运输、装卸、中转等等多频次的流转后,非常容易造成集装箱外观的危险标牌、标志、标记褪色破损脱落,甚至可能有的装箱单位忘记张贴危险性标牌、标记、标识等,水路运输船舶和从事相关人员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集装箱所装货物的属性和特性,给安全生产等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如何预防因危险品集装箱标识问题而造成的安全运输隐患已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今天我们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聊聊危险品集装箱标志的那些事!
常出现的安全隐患
危险品集装箱未按规定张贴危险标志
未按规定在集装箱四周张贴限量内危险货物标识
未按规定在集装箱四周张贴副危险性标识
未按规定在可移动罐柜上张贴联合国编号
关于危险品集装箱标志的要求
01.使用封闭式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无法看到箱内包件的标志或标记,应在集装箱的四侧显示放大的标志(成为标牌)、标记、以警示人们组件内装有危险货物并存在危险性。
02.张贴在集装箱四侧的标牌应做成:
●不小于250mmX 250mm
●应与集装箱内危险货物标志相同
●在标牌的下半部的适当位置显示类别号数字高度不小于2 5mm
03.限量内危险货物标记的要求:
①含限量内危险货物而没有其他危险货物的集装箱须在其外部依据下面③的规定进行合适的标记。
②含危险货物和限量内的危险货物的集装箱须按《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进行标牌和标记,而不以限量内的危险货物进行标记。然而,如果危险货物无标牌和标记的要求,货物运输组件须按下面③的规定进行合适的标记。
③货物运输组件限量内危险货物标识:标记必须明显,清晰,货物运输组件标记的信息在海中至少3个月的浸泡仍能辨别。考虑适宜的标记方法时,须采取在货物运输组件的表面进行标记。顶部、底部和边缘为黑色,中间区域为白色或与北京形成鲜明反差的适当颜色。最小尺寸须是250mmX250mm的标牌。
04.关于副危险性标记的要求:
①根据下面②的要求需要标明副危险性标志时,还应贴副危险性标牌或标记。
②危险货物览表具体 列出的物质或物品,须具有危险货物一览表第3栏所示危害性的危险类别标志并附加由第4栏中类别或分类号所表示的危险性的副危险性标志。当览表中未标明需标注副危险性标志或在标明危险性的同时明示可以免除副危险性标志的要求时,第6栏的特殊规定还可能要求副危险性标志。
05.关于联合国编号显示的要求
(除第1类货物外,联合国编号须按要求显示在下列托运货物上)以下5个条件仅需满足其中一项,货物运输组件上须显示联合国编号
(一)在罐柜货物运输组件中运输的固体,液体、气体,包括多格罐柜货物运输组件的每个分格上;
(二)对于包装危险货物(通常意义上的集装箱包装危险货物),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包装危险货物,总重超过4000kg
该货物只有一个联合国编号
货物运输组件中唯一的危险货物
(三)在车辆或集装箱或罐柜中未包装的第7类LSA-I域SCO-I的物质;
(四)当要求以独家使用运输时,装载于车辆或集装箱内或具有唯一联合国编号的包装放射性物质;
(五)在散装容器内的固定危险货物。
危险品种类
根据GB 6944-2012【1】《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主要危险品大类可分为如下内容:
第1类 爆炸品,如硝铵炸药、梯恩梯等
①第1.1 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②第1.2 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③第1.3 项具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进射危险或者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④第1.4 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⑤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⑥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质。
第2类 气体
①第2.1 项易燃气体,如乙炔、丙烷、氢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甲烷等;
②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如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
③第2.3项,毒性气体,如氯气、液氨、水煤气等。
第3类 易燃液体
如油漆、香蕉水、汽油、煤油、乙醇、甲醇、丙酮、甲苯、二甲苯、溶剂油、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
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①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如硝化棉、硫磺、铝粉等;
②易于自燃的物质,如保险粉等;
③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金属钠、镁粉、镁铝粉、镁合金粉等。
第5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①氧化性物质,如双氧水、高锰酸钾、漂白粉等;
②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①毒性物质,如氰化钠、氰化钾、砒霜、硫酸铜、部分农药等;
②感染性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8类 腐蚀性物质,如盐酸、硫酸、硝酸、磷酸、氢氟酸、氨水、次氯酸钠溶液、甲醛溶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根据GB 190【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所示,危险品货物标志主要有如下21种:
装箱后要求
集装箱危险品标志标贴,根据《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JT672-2006【3】所示,集装箱货物装箱后,需要对于集装箱做如下操作:
1.应巡视装箱后集装箱外观情况,并确认正常。
2.在集装箱箱体两端、两侧张贴该危险货物的标牌。如适用,还应张贴“海洋污染物”标记和其他标识。有联合国编号显示要求的危险货物,应显示相应的联合国编号。
3.具有副危险性质的危险货物,还应在主危险性标牌的旁边张贴副危险性标牌。
4.使用固体二氧化碳或其它膨胀或致冷剂,应按规定在箱外作出标识。
5.装载熏蒸货物或在熏蒸条件下运输的封闭集装箱,箱门外应张贴警告牌。
6.装载有温控要求的危险货物冷藏箱,应开启制冷系统,保持相应的运输温度,并采取监控措施。
经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危险品集装箱标志有了一定的了解。危险品集装箱标志的正确张贴,对于集装箱码头堆场存放管理,船舶正确积载监督有着重要的指示作用。正确张贴危险品集装箱标志,才能确保危险品集装箱安全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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