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种带量采购品种(50个大品种带量采购开始)
100种带量采购品种(50个大品种带量采购开始)上述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接下来,福建将按以下流程进行工作,依次为网上申报企业及产品资料;资质审核;公示企业及产品申报情况;模拟报价;公布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及产品名单;正式报价、开标解密及价格纠偏确认;公示拟中选结果;公布中选结果;确认配送关系、签订三方购销协议;中选结果挂网执行。9月6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文件》”),并进一步征求意见至2022年9月14日。与福建开展的前几轮带量采购相比,本轮集采预计纳入的品种数量继续增多,达到50个,涉生物制剂与化药产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7:1)、阿昔莫司、氨甲苯酸、吡格列酮二甲双胍、重组人凝血因子 Ⅷ、重组人生长激素等(完整名单见文末)。
来源 | 赛柏蓝(未经授禁止转载)
撰稿 | 陈芋
01
50个品种,涉生物制剂
9月6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文件》”),并进一步征求意见至2022年9月14日。
与福建开展的前几轮带量采购相比,本轮集采预计纳入的品种数量继续增多,达到50个,涉生物制剂与化药产品。
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7:1)、阿昔莫司、氨甲苯酸、吡格列酮二甲双胍、重组人凝血因子 Ⅷ、重组人生长激素等(完整名单见文末)。
接下来,福建将按以下流程进行工作,依次为网上申报企业及产品资料;资质审核;公示企业及产品申报情况;模拟报价;公布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及产品名单;正式报价、开标解密及价格纠偏确认;公示拟中选结果;公布中选结果;确认配送关系、签订三方购销协议;中选结果挂网执行。
上述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02
十类药品归为A组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同通用名品种根据相关资质分为A、B两组。
A组为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2﹞16号)文件规定可列入非竞争性药品组的药品,包括进口原研药、国家一类新药等十种,具体见下图:
(截自福建省医保局)
除上述药品之外的,归为B组。
各品种A、B组约定采购量按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在闽部队、武警医疗机构、部队药材供应站,下同)报送的预采购量的70%分组确定。
《文件》还指出,参与B组报名的产品还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①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综合册)》中“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前500家】”的企业(含集团下属企业);
②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品种在同组(以采购目录归并通用名剂型为准)省级平台采购数量排名前3名的企业(文末附名单)。
同时,若中选药品在履行合同中如有全国其他省、地市级(含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于此次福建中选价格的,价格相应联动。
03
仍以价低、降幅大为目标
本轮集采依旧采取区分A、B组分组竞价,一次报价。
若有效报价的企业数≥3家,则组内报价最低的拟中选,给予本组100%约定采购量。
若有效报价的企业数≤2家,则按降幅选择——
组内报价最低且降幅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拟中选,给予本组100%约定采购量:
①降幅从高到低在所有组别排名前50%(遇无法整除保留整数位);
②达到同通用名品种另一组(需为三家及以上组)降幅;
③达到所有组别三家及以上组平均降幅的50%。
组内报价最低且降幅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拟中选,给予本组50%的约定采购量:
①降幅达到所有组别三家及以上组平均降幅的25%;
②绝对降幅达到10%。
其余品种作流标处理,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对相关产品实施重点监测,按月公布各医疗机构采购量,并列入医保稽核监管必查项目。
在福建挂网的产品,以现行省挂网价为降幅计算基准(若该企业同通用名品种同给药途径下多个规格挂网的,降幅就低计算);
未在福建挂网的产品,以本企业同通用名品种、同剂型产品的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不含带量采购中选价)为计算基准;
无历史价的产品,以同组产品福建现行最高销售限价(同组多个限价时就低计算)为计算基准。
此次集采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原则上为12个月。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延续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
表1:采购品种
表2:符合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B组同通用名仿制药品平台采购数量前3名企业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