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安全承诺主要内容:矿长安全承诺制度
煤矿矿长安全承诺主要内容:矿长安全承诺制度(二)承诺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国家、贵州省煤炭产业政策和规章,依法依规办矿、管矿。3、安全承诺书每年签订一次,有效期1年。4、安全承诺书应向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公开,接受本单位职工和群众监督。二、安全承诺内容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制度。
一、安全承诺要求
1、安全承诺由矿长组织实施,矿长是煤矿组织实施安全承诺的第一负责人,是考核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的责任人,每年年底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安全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书签订后企业留存一份,报送属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一份。
3、安全承诺书每年签订一次,有效期1年。
4、安全承诺书应向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公开,接受本单位职工和群众监督。
二、安全承诺内容
(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国家、贵州省煤炭产业政策和规章,依法依规办矿、管矿。
(二)承诺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依法依规履行煤矿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矿级领导、安全管理机构、班组、岗位等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足符合任职条件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确保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培训合格。
6、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签订救护协议,加强救援物资储备,按照年度演练计划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认真进行问题和隐患整改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