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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项目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公租房资产管理办法

公租房项目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公租房资产管理办法《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公租房资产信息,为建立涵盖各类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奠定基础。《办法》还成为健全涵盖各类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有效举措。目前,不少地区存在公租房资产家底不清、基础资料缺失、资产价值不准确等问题。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通过保障安居工程等方式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建设形成一大批公租房。据初步统计,2017年全国公租房存量约1700万余套,其中政府所有的占60%以上。上述负责人坦言,保障性住房在解决和改善中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方面效果明显,但其资产管理工作却没有跟上住房发展的步伐。在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存在着重资金轻资产、项目建成后管理跟不上以及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公租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不少地区未将政府所有的公租房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资产管理体系,公租房资产权属关系

《办法》的出台对保障公租房资产的完全完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建立健全了公租房资产管理机制;二是对资产信息进行全面登记、报告和公开;三是对公租房资产结合实际分类管理;四是严控资产处置方式,确保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

公租房项目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公租房资产管理办法(1)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资产管理工作,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财务管理、资产报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解决当前公租房资产管理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健全涵盖各类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有效举措,为民生发展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打开了新的局面。

民生发展与资产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通过保障安居工程等方式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建设形成一大批公租房。据初步统计,2017年全国公租房存量约1700万余套,其中政府所有的占60%以上。

上述负责人坦言,保障性住房在解决和改善中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方面效果明显,但其资产管理工作却没有跟上住房发展的步伐。在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存在着重资金轻资产、项目建成后管理跟不上以及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公租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不少地区未将政府所有的公租房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资产管理体系,公租房资产权属关系不清、运管维护责任不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此次出台《办法》,完善了公租房资产这一重要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明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办法》还成为健全涵盖各类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有效举措。目前,不少地区存在公租房资产家底不清、基础资料缺失、资产价值不准确等问题。

《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公租房资产信息,为建立涵盖各类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明确公租房资产管理原则

据了解,《办法》共分8章41条,从谋划、调研、形成初稿到最终完成长达两年之久。《办法》提出了公租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要求,强调公租房资产管理原则为: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办法》依法合规地明确了政府财政部门、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等的管理职责,建立了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公租房资产信息的工作机制,对保障公租房资产的完全完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建立健全了公租房资产管理机制。《办法》立足于公租房在配置、登记、使用和处置全生命周期的基础资产管理工作,明确了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与财务会计制度相互补充构成了公租房管理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同时,对公租房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事项逐一作出了规范,建立健全了公租房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对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着重要意义。

二是对资产信息进行全面登记、报告和公开。《办法》要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会计账簿及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等资料建立公租房资产卡片,并对卡片所登记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此举使公租房套数、账面价值、租金标准,使用人信息等内容相互建立对应关系,全面反映公租房基本情况和使用状况。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公开本级政府公租房资产信息。

三是对公租房资产结合实际分类管理。《办法》所称的公租房资产,是指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持有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公租房资产包括公租房项目中的住宅,以及配套的非住宅资产(公共用房、经营性用房、车位、设施设备用房等房屋建筑物)。而企业所有的公租房及行政事业单位所持有的非保障性质的住房不适用《办法》。但《办法》同时要求,对产权登记在国有企业,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控制或管理的公租房资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将其相关信息录入公租房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以便于政府及时掌握公租房资产整体情况,准确制定和调整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这样既确保了企业对自建公租房的法人资产的自主管理权,又从公租房行业主管的角度提供了公共管理的基础数据支持和监督手段。

四是严控资产处置方式,确保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办法》对资产的处置提出了严格的限定条件,明确不把出售转让作为公租房的处置方式,以保有公租房的存量,充分发挥公租房的保障功能。但结合实际,《办法》同时提出了公租房资产在不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划转、限定条件下拆除等处置形式,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根据《办法》公租房资产配置方式包括建设(含改扩建)、购置、调剂、接受捐赠等。公租房资产配置依据主要有四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或年度计划;公租房实际需求;公租房资产存量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政府财力及债务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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