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非法狩猎,修山4村民被查处
江西男子非法狩猎,修山4村民被查处
12月16日,修山镇4村民因非法持枪打鸟,被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当日晚10点多,县公安局修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修山镇舒塘社区凤林港有人持枪打鸟。民警当即赶到现场,发现龚某某等4人正手持高压汽枪和热成像仪捕猎,已猎获竹鸡两只、斑鸠一只。经同时赶到的县林业局湿地保护站技术员现场鉴定,这些猎物均为湖南省“三有(有经济价值、有生态保护价值、有科研价值)野生保护鸟类”。修山派出所民警当场没收了高压汽枪和热成像仪等作案工具。龚某某等持枪涉案人员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野生鸟类和动物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在优化环境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理应受到人类的保护。近年来,县林业部门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会同桃江“护鸟营志愿者”在全县生态廊道、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案件多发区域实施拉网式巡护保护,上门宣传护鸟爱鸟,协助拆除捕鸟网具,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以实际行动呵护良好生态环境,为建设生态桃江作出了积极贡献。
内容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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