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拆迁补偿最新标准,就在刚刚温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新标准来了
温州拆迁补偿最新标准,就在刚刚温州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新标准来了此次调整后的临时安置费和拆迁费与往年基本持平。其中最高为鹿城区办公用房为12-26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为12-20元/平方米·月,最低为洞头区住宅、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为7-10元/平方米·月。
4月14日下午15:49,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公布2022-2024年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如下。
去年底,市住建局启动文件制定前期工作。经对温州市区2021年度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搬家费用进行测算,拟定《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今年1月12日、14日分别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各区、省级功能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并进一步修改文稿。2022年1月19日-1月29日期间将全文公布于“中国·温州”网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通知》明确了临时安置费标准,鹿城区住宅、办公用房为12-26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为12-20元/平方米·月;龙湾区、瓯海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住宅、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均为12-18元/平方米·月;浙南产业集聚区住宅、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为12-15元/平方米·月;洞头区住宅、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为7-10元/平方米·月。营业用房、特殊建筑等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按实评估。同时,《通知》明确了搬迁费标准,调整后市区范围搬迁费标准均保持一致,即征收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统一按15元/平方米标准计算,确定征收住宅用房的搬迁费每户不低于1000元。工业用房、特殊建筑等房屋征收搬迁费按实评估。
此次公布的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有效期为2022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止,适用于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聚集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此次调整后的临时安置费和拆迁费与往年基本持平。其中最高为鹿城区办公用房为12-26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为12-20元/平方米·月,最低为洞头区住宅、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为7-10元/平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