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四风的具体规定:反四风不止步
反四风的具体规定:反四风不止步“吃公函”实质上仍然是违规吃喝问题,这些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之所以愿意挖空心思,借公务接待的名义大吃大喝,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其中一部分人还希望通过饭局来经营、维护自己的“小圈子”,借机进行利益勾兑。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孙大伟:“吃公函”暴露出公务接待工作中依然存在监督盲区和管理漏洞,相关配套制度不够精细,制度执行也不够严密,这给虚假接待、超标准接待和隐形变异接待留下了可乘之机。除了“空白公函”吃喝外,有的单位搞“一函多餐”,一次公务接待安排多次用餐,将超支的餐费进行拆分,“削峰填谷”挂到其他接待函下进行报销。少数单位还存在“不吃本级吃下级”,将吃喝费用转嫁下属单位的情况。比如,浙江省温岭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原科长王连生利用职务之便,以下属温岭市某学校名义,多次报销无公函、超标准违规公务接待及个人宴请餐费2.7万余元。王连生因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双开”。今年以来,
昨天(8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7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共查处问题543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18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626人。
从最新数据来看,今年前7个月,违规吃喝问题在个别地方仍然较为突出。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文指出,“吃公函”是当前“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重要表现之一,那么什么是“吃公函”,主要表现又有哪些呢?
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可以说,“无函不接待”“无函不报销”是公务接待中的“硬杠杠”。
所谓“吃公函”,其实就是利用公函进行违规吃喝的“四风”问题。从通报的案例来看,“吃公函”的表现形式多样,有的党员干部使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进行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比如今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第三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其中第一个案例,就是某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姚某,向外单位索要多份“空白公函”,虚构接待事项,报销该支队的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以及私人用餐费用的问题。2022年4月,姚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退赔违纪违法所得。
除了“空白公函”吃喝外,有的单位搞“一函多餐”,一次公务接待安排多次用餐,将超支的餐费进行拆分,“削峰填谷”挂到其他接待函下进行报销。少数单位还存在“不吃本级吃下级”,将吃喝费用转嫁下属单位的情况。比如,浙江省温岭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原科长王连生利用职务之便,以下属温岭市某学校名义,多次报销无公函、超标准违规公务接待及个人宴请餐费2.7万余元。王连生因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双开”。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吃公函”暴露出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
从各类“吃公函”的案例查处情况看,一些地方的公函为各单位自制自发,管理随意,存在虚开、滥开、乱开现象;有的单位之间互换空白公函,需要时自主填写报销;公务接待手续先吃后补、先吃后审问题较为突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孙大伟:“吃公函”暴露出公务接待工作中依然存在监督盲区和管理漏洞,相关配套制度不够精细,制度执行也不够严密,这给虚假接待、超标准接待和隐形变异接待留下了可乘之机。
“吃公函”实质上仍然是违规吃喝问题,这些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之所以愿意挖空心思,借公务接待的名义大吃大喝,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其中一部分人还希望通过饭局来经营、维护自己的“小圈子”,借机进行利益勾兑。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孙大伟:“吃公函”暴露出来的问题绝非小事小节,其背后往往隐藏着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以及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交织问题。“吃公函”与公函接待制度设立的初衷背道而驰,公然违反了纠治“四风”的具体要求,是一种改头换面、有意规避监督的顶风违纪行为。
对此,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强化对“吃公函”问题的监督检查。浙江省纪委监委紧盯相互出具虚假公函“帮着吃”、跑到下级单位“蹭着吃”等违规吃喝问题,在明察暗访的基础上,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利用数字手段强化对公务接待的监督。江西、湖北等地通过推动建立网络监管平台,强化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流程的线上监管,着力斩断违规吃喝资金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