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敲诈勒索案例,重磅7.27
广东高速敲诈勒索案例,重磅7.27专案组根据分工,随即展开对“7.27”专案线索的梳理和研判,对案件的立案、人员查控、收网抓捕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力争将所有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击。同时,深度彻查广西和外省市案件,扩大战果。专案组研究案情为尽快侦破案件,及时消除高速路上的安全隐患,7月27日上午,经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交警总队和桂林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由桂林市公安局牵头侦办该案。桂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罗贤瑞高度重视,要求组织力量全力以赴侦破,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消除社会影响,坚决维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维护桂林市国际旅游城市良好形象。7月30日,市公安局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钟明为指挥长,刑侦支队支队长刘勇为组长,刑侦支队、平乐县公安局、临桂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近日,随着张某、黄某、叶某等3个犯罪团伙10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平乐县、临桂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桂林市公安局牵头侦破的“7.27高速公路系列敲诈勒索案”就此浮出水面——
碰瓷:频频发生
202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百色市、玉林市等地高速路段上发生多起敲诈勒索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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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侦破案件,及时消除高速路上的安全隐患,7月27日上午,经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交警总队和桂林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由桂林市公安局牵头侦办该案。
桂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罗贤瑞高度重视,要求组织力量全力以赴侦破,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消除社会影响,坚决维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维护桂林市国际旅游城市良好形象。
7月30日,市公安局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钟明为指挥长,刑侦支队支队长刘勇为组长,刑侦支队、平乐县公安局、临桂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研究案情
专案组根据分工,随即展开对“7.27”专案线索的梳理和研判,对案件的立案、人员查控、收网抓捕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力争将所有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击。同时,深度彻查广西和外省市案件,扩大战果。
特点:豪车作案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通常使用奔驰、宝马、雷克萨斯等豪车进行碰瓷,作案时悬挂机动车号牌均为假牌或套牌,驾驶员下遮阳板戴口罩,副驾驶无乘客,其余同伙全部乘坐在车辆后座,下车后也戴口罩。
嫌疑人通常驾驶豪车行驶在高速路上,伺机寻找碰瓷对象车辆。当受害车辆超车之时,嫌疑人即用弹弓将螺帽射向受害车辆,制造超车剐蹭假象,随即超车逼停受害车辆,随后实施敲诈。敲诈受害人多以微信转账形式交易,也有现金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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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期研判分析,专案组将以6月24日发生在平乐县辖区受害人候某被敲诈勒索案为突破口立案侦查,通过多方努力,最终发现了张某等人作案团伙,疑似案件60余起。
根据该线索,专案组立即对张某等作案团伙进行布控。
收网:一网打尽
8月6日,专案组发现张某等人在桂林市阳朔县出现的踪迹,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抓捕。8月7日11时,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在阳朔县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吴某、卢某、莫某等4人,缴获作案用奔驰轿车1辆、假牌照2两副。
专案组乘胜追击,在成功打掉张浩天等4人碰瓷团伙,顺藤摸瓜,继续加强情报研判和布控侦查,力争尽早将其余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8月13日,临桂区公安分局五通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报案称疑似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辆黑色奔驰轿车“碰瓷”,因其作案手段与之前在阳朔抓获的“7.27莫晓明团伙”作案手段一致。专案组随即展开研判,通过受害人叙述的嫌疑人作案时间、地点和车辆,成功锁定嫌疑目标人物陈某和黄某。
8月18日凌晨3时,“7.27”专案组联合临桂区公安分局,在灵川县八里街某酒店抓获涉案嫌疑人陈某、黄某、王某宏、叶某、王某雄、岑某等6人,当场缴获作案车辆2辆,扣押用于作案假车牌8副。
经审讯,犯罪团伙张某等人供述,2021年8月6日驾驶黑色奔驰轿车在桂梧高速桂林至贺州路段以碰瓷方式敲诈受害人3起,先后获利1200元、5600元、500元。作案过程中莫某负责分工指挥、驾驶车辆;吴某负责扔螺帽到受害人小车,制造事故理由;张某负责跟受害人“谈判”......
经专案组核查,现已明确该犯罪团伙在高速公路上共实施了13起敲诈勒索案件,涉案总额42862元。
9月13日,张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平乐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作案现场
据犯罪团伙陈某等人供述:2021年8月15日,该犯罪团伙驾驶雷克萨斯轿车在高速公路段上以碰瓷方式敲诈受害人2起,先后获利1300元、1400元。作案过程中,黄某负责分工指挥、驾驶车辆,王某宏负责扔螺帽到受害人小车,制造事故理由,陈某负责跟受害人“谈判”,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收款二维码让受害人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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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犯罪团伙岑某等人供述:2021年8月14日,该犯罪团伙驾驶奔驰轿车在高速公路段上以碰瓷方式敲诈受害人一起,获利3000元。8月17日,该犯罪团伙如法炮制,在高速公路段上以碰瓷方式敲诈受害人2起,先后获利1000元、2600元。作案过程中,叶某负责分工指挥、驾驶车辆;岑某负责扔螺帽到受害人小车,制造事故理由;王某雄负责跟受害人“谈判”,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收款二维码让受害人转账。
查扣的车辆
经专案组核查,现已明确陈某、岑某2个犯罪团伙在高速公路上共实施了11起敲诈勒索案件,涉案总额11500元。
9月24日,陈某、岑某两个犯罪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临桂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通过进一步侦查,目前,警方已初步查明以上3个犯罪团伙10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广西区内作案30起、广东省内53起、贵州省内1起,涉案价值14余万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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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桂林警讯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