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贴申报流程图,这项奖励开始申报啦
企业补贴申报流程图,这项奖励开始申报啦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特此通知。辖区各企业: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降低企业成本,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根据《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珠高发改〔2019〕2号)、《珠海高新区鼓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办法》(珠高发改〔2019〕60号)、《珠海高新区上市挂牌企业奖励办法(修订)》(珠高发改〔2022〕202 号)相关文件规定,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现开展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31日前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高新区各企业注意!
这项奖励已开始申报,
赶快了解!
通 知
辖区各企业:
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降低企业成本,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根据《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珠高发改〔2019〕2号)、《珠海高新区鼓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办法》(珠高发改〔2019〕60号)、《珠海高新区上市挂牌企业奖励办法(修订)》(珠高发改〔2022〕202 号)相关文件规定,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现开展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申报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31日前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2022年10月17日
0756-3629970、0756-362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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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
一、申报依据
《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珠高发改〔2019〕2号)、《珠海高新区鼓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办法》(珠高发改〔2019〕60号)、《珠海高新区上市挂牌企业奖励办法(修订)》(珠高发改〔2022〕202号)。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申请本奖励资金的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申报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一)商事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主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或拟上市挂牌的企业。所称“上市挂牌”,是指高新区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挂牌。境内外资本市场包括境内证券交易所、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主流板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以下简称“惠企利民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未申报取消当期申报资格,顺延到下一年申报。
(二)网上预审。区金融工作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申报单位可通过惠企利民平台关注申报项目处理进度和审核结果。预审不通过的项目可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三)提交书面材料。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在3个工作日内向区金融工作部门提供纸质版材料。
(四)审核报批。区金融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下审查,拟定发放扶持资金企业名单,征求区内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按流程报批。
(五)公示。区金融工作部门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和惠企利民平台公示扶持企业名单。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区金融工作部门进行核查,视情况调整扶持企业名单。
(六)拨付。公示期满,区财政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扶持资金。
五、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上市挂牌奖励资金,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珠海高新区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资金申领审批表》。
识别二维码下载申领审批表
(二)《企业申领上市挂牌奖励资金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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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四)广东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证券交易所申请受理通知书。
(五)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IPO发行注册文件或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等再融资的核准批复文件。
(六)境外上市相关证明文件、外汇进账单等。
(七)境外上市再融资出具的批准文件及外汇进账单。
(八)券商出具的内核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受理文件。
(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创新层分层名单公示文件;关于同意新三板挂牌企业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等再融资的核准批复文件。
(十)企业当年度销售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十一)募集资金投放在高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股权收购控股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区金融工作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申请奖励的内容分阶段提供,其中:
- 申领股改奖励:提交(一)至(三)项材料;
- 申领上市挂牌发行材料被受理奖励:提交(一)至(四)项材料或(一)至(三)、(八)项材料;
- 申领境内上市奖励:提交(一)至(五)项材料;
- 申领境内IPO上市募集资金奖励:提交(一)至(五)、(十一)项材料;
- 申领“新三板”挂牌奖励:提交第(一)至(三)、(八)、(九)、(十一)项材料;
- 申领“新三板”创新层奖励:提交第(一)至(三)、(九)项材料;
- 申领境外上市奖励:提交(一)至(三)(六)、(十一)项材料;
- 申领异地迁入奖励:提交(一)至(三)、(五)、(十)或(一)至(三)、(六)、(十)或(一)至(三)、(九)项材料;
- 申领并购重组奖励:提交(一)至(三)、(五)、(十二)或(一)至(三)、(六)、(十二)或(一)至(三)、(九)、(十二)项材料;
- 申领再融资奖励:提交(一)至(三)、(五)、(十一)或(一)至(三)、(七)、(十一)或(一)至(三)、(九)、(十一)项资料;
- 申领科创板排位奖励需提交(一)至(五)项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验。
六、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一)受理单位: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二)受理地址: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606
(三)咨询电话:0756-3629970、0756-3629540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编辑:陈科宇
责任编辑:杨文俊
来源: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