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期限到底是多久,起诉期限全知道
起诉期限到底是多久,起诉期限全知道现在,您应当知道了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起诉的期限计算方法,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还要再告知你,如果遭遇了违法征地拆迁,应当尽快起诉,趁热打铁,以免耽误了最佳起诉时机。
今天再来聊一聊行政诉讼当中起诉期限的问题。被拆迁人如果想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过期将不能再进行起诉。通过打听了解,被拆迁人可能对6个月、1年、5年、20年这几个时间较为熟悉,但是这些时间应该怎么算?
我们举一个十分常见的例子。老王的房屋被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张张贴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将老王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这张限期拆除决定书上写着“老王,你的房屋没有取得xx证件,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某某条,限你在某某日之前自行拆除。如果你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类情形,我们称其为“全知道”即行政机关已经将具体行政行为向当事人送达,并且告知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起诉期限,,当事人既知道内容,也知道诉权,那么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该行为的6个月之内起诉。
第二种,城管给老王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 但是没有写“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句话,这种属于“知一半”,虽然当事人知道了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内容,但并不知道其有权利起诉,也并不知道起诉期限,因此其可以在知道“限期拆除决定书”内容之日起的1年内起诉。
第三种,城管做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但是没有送达给老王。老王之后才通过其他渠道了解了“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存在,这种则属于“全不知”,即老王既不知道内容,也不知道诉权,那么老王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行为后的5年内起诉,这5年叫做最长保护期,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则保护期为20年。在这5年/20年中,老王一旦得知了“限期拆除决定”的内容,则必须在6个月内起诉。
现在,您应当知道了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起诉的期限计算方法,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还要再告知你,如果遭遇了违法征地拆迁,应当尽快起诉,趁热打铁,以免耽误了最佳起诉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