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违建谁来管:合伙违建顶楼安排得满满当当
顶楼违建谁来管:合伙违建顶楼安排得满满当当啥情况今天就来看看这儿的顶楼一种执着顶楼大平台就想房顶盖一盖
现在住楼房的人中
有两种人比较“执着”
一种执着一楼绿化带
就想种点花和菜
一种执着顶楼大平台
就想房顶盖一盖
今天就来看看这儿的顶楼
啥情况
这是莱山区碧桂园凤凰山庄14号楼的顶楼平台,两个风格类似的阳光房,把顶楼平台占了个满满当当。
顶楼东侧 顶楼西侧西侧已经基本完工的阳光房,不仅铺了瓷砖,还预留了与楼下相通的电梯井。
另一侧未完工的阳光房,棚顶已经搭好,地面增高和砌墙工程也已经基本完成。但是,房子盖得再漂亮,留下的隐患却“扎眼”。
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座阳光房是2021年5月份开始建造的,去年6月底他们接到居民投诉,就立即对两家住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违章建筑
有的存在安全隐患
有的侵占公共空间
……
“拆违”
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最近,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接到市民举报,芝罘区南通路11号1楼南侧一家门窗店属于违建,应该拆除。
但是督办员到了现场
却发现这座建筑拆不得
咋回事?
小棚的主人于建波告诉督办员,1982年房子交付的时候,就在楼后的包墙内划出了一块地方,临时搭建小棚供1楼住户使用。后来因为周围要盖楼,于建波家的临时小棚被拆除了。
记者在现场确实看到了一份烟台新亚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
上面明确写着:在1994年建设居民楼时,因为无进料通道,楼南的包墙及院内小棚被拆除,工程竣工后恢复原样并给予了拆房补偿。
这座刚刚粉刷过的小棚,就是在原址重建的新小棚。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座小棚不能被列入“违建”,是因为认定“违建”是有时间节点的。也就是说,这座建筑是否属于违建,还要看它是哪一年建成的。
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市规划条例》,在城市规划区内,在1984年1月5日之前,除个人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虽未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许可证,但因该条例不溯及既往,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
这座1994年重建的小棚
因为始建于1984年以前
所以不能认定为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