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工企业黑名单:涉嫌挂靠出借资质
沈阳市建工企业黑名单:涉嫌挂靠出借资质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将依法强制执行。据了解,目前建筑市场上,一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在不具备相应资质时,会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及签订合同。根据有关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其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有明确规定,“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文|中国基建报 沈莉)版权声明:本文系《中国基建报》原创报道,未经本报授权允许,严禁转载、抄袭、摘编,违者必究。
广州讯 今日(6月17日),本报从广州黄埔住建局获悉,由于涉嫌存在挂靠、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深圳中濠建工集团于近日被重罚。
据悉,涉案工程分别为“骏昇一期”和“骏昇二期”。广州市黄埔区住建局于2月23 日对“骏昇一期”和“骏昇二期”涉嫌存在挂靠、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深圳中濠建工集团出借资质给自然人曹阳清用于“骏昇一期”和“骏昇二期”的实际施工。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询问笔录、法院判决书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广州市黄埔区住建局于2022年4月27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告知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对此,深圳中濠建工集团于5月5日提出听证申请。广州市黄埔区住建局于5月25日组织听证,经过听证后认为该单位的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根据深圳中濠建工集团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301.61,“骏昇一期”的违法行为属于从重裁量档次,“骏昇二期”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裁量档次,分别被罚款938371.68元、413869.26元。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据了解,目前建筑市场上,一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在不具备相应资质时,会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及签订合同。根据有关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其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有明确规定,“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文|中国基建报 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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