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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的优秀习惯:资产阶级上层骄奢淫逸

资产阶级的优秀习惯:资产阶级上层骄奢淫逸社会背景 《名利场》以两个年轻女子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赛特笠的一生为主线,展示了19世纪初期英国上层社会的生活画面。《名利场》的故事以两条线索展开,从同一个起点出发,相互交织,最后到达同一个终点。其中一条线索讲述善良、笨拙、生活在富有家庭中的女子爱米丽亚·赛特笠;另一条线索讲述机灵、自私、放荡不羁的孤女蓓基·夏泼。两人于1813年乘坐同一辆马车离开平克顿女子学校,都在遭到家庭反对的情况下于1815年结婚,分别嫁给即将参加滑铁卢战役的两名英国军官。新婚不久,那场具有历史意义的战役打响了。爱米丽亚·赛特笠的丈夫战死沙场,蓓基·夏泼的丈夫战后生还。接下来的十年中,蓓基·夏泼生活一帆风顺,在社会的阶梯上不断攀升,直至有幸觐见国王,而爱米丽亚·赛特笠却因父亲破产承受着极大的不幸。到了1827年,命运发生了逆转,蓓基·夏泼的生活落入毁灭的深渊,这其实是罪有应得;爱米丽亚·赛特笠却转而变得富裕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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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画像)

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 (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英国作家。出身于资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代表作品:《名利场》、《当差通信》、《凯瑟琳》、《纽克姆一家》、《弗吉尼亚人》等。此外他还写了不少诗歌和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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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íng lì chǎng]

名利场 (英国小说家萨克雷小说作品)

《名利场》(Vanity Fair)是十九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创作的长篇小说。作者以圆熟泼辣的手笔,淋漓尽致地描绘了一幅十九世纪英国贵族资产阶级上层骄奢淫逸、勾心斗角的生活图景,无情地揭露了封建贵族荒淫无耻、腐朽堕落的本质和资产阶级追名逐利、尔虞我诈的虚伪面目。

1847年1月,萨克雷在刚创办了不到六年的《笨拙周报》上,初次以自己的真名发表了小说《名利场》的前四章,随后按月刊发,一共十九期,到次年7月收官。小说尚未全部发表,已经被公认为当代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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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真实描绘了1810—1820年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没落贵族和资产阶级暴发户等各色人物的丑恶嘴脸和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故事主角蓓基·夏泼是一个机灵乖巧的漂亮姑娘。她尝过贫穷的滋味,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走小道钻后门,飞上高枝,构成一个引人关怀又动人情感的故事。

《名利场》以两个年轻女子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赛特笠的一生为主线,展示了19世纪初期英国上层社会的生活画面。《名利场》的故事以两条线索展开,从同一个起点出发,相互交织,最后到达同一个终点。其中一条线索讲述善良、笨拙、生活在富有家庭中的女子爱米丽亚·赛特笠;另一条线索讲述机灵、自私、放荡不羁的孤女蓓基·夏泼。两人于1813年乘坐同一辆马车离开平克顿女子学校,都在遭到家庭反对的情况下于1815年结婚,分别嫁给即将参加滑铁卢战役的两名英国军官。新婚不久,那场具有历史意义的战役打响了。爱米丽亚·赛特笠的丈夫战死沙场,蓓基·夏泼的丈夫战后生还。接下来的十年中,蓓基·夏泼生活一帆风顺,在社会的阶梯上不断攀升,直至有幸觐见国王,而爱米丽亚·赛特笠却因父亲破产承受着极大的不幸。到了1827年,命运发生了逆转,蓓基·夏泼的生活落入毁灭的深渊,这其实是罪有应得;爱米丽亚·赛特笠却转而变得富裕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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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背景

《名利场》小说的标题出自英国17世纪作家班扬(John Buny an,1628—1688)的讽寓体小说《天路历程》(The Pilgrim 'sProgress,1678)。

《名利场》故事取材于英国19世纪初的上层社会。19世纪初期的英国处于维多丽亚时代,妇女受到传统道德的约束。

当时的英国,正值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工商业更是成为了国家的经济支柱。各种知名的富商大贾狠狠地剥削、压榨着处于最底层的劳工,并主宰着当时的社会。社会底层的贫苦人们与社会上层富得流油的资本家们之间的对比,一边是贫困交加的、吃不上饭的、还深受剥削的老百姓,一边不断挥霍着堆积如山的资产、不断追名逐利迷失自我的上层人士。当时的社会就是“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的状态。各种拜金主义,追逐名利、权势、利禄等掺杂在一起,构成了整个社会上人们的生活状态。

19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后,反映中产阶级的妇女观和家庭观大量涌现,宣称男女有清晰的性别角色分工,即男人属于外面商业和政治的公众世界,女人属于家庭的私人世界。女人是依赖者,管理家庭,是甜蜜的“家庭天使”。而中产阶级是萨克雷所熟悉和重点描绘的对象。

个人背景

萨克雷出生于1811年,他的父亲是东印度公司的收税员。萨克雷4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他6岁被送回英国读书。母爱的缺乏使萨克雷祈望母爱。在作品创作中,他将母爱写进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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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蓓基·夏泼

利蓓加·夏泼即蓓基·夏泼,她是罗登的太太。她父亲是一个潦倒的图画教师、母亲则是歌舞剧的伴舞者、哥哥乔斯(乔瑟夫)。

蓓基·夏泼是一个狡猾奸诈、邪恶自私、虚伪放荡的女人,她道德败坏、诡计多端,堪称是当时英国社会势利小人的典型代表。她聪明机智、美丽大方,她不顾一切地利用自身这两项优势以谋得上流社会的稳定地位。蓓基·夏泼是酒鬼图画教师和穷女舞蹈演员的女儿,她的目标是获得财富和高贵的社会地位。

蓓基·夏泼从青年时代起,就深信在她所处的社会中,社会生活规律就是在下者对上者的馅媚和奉承。她的梦想就是变成这样一个人:既巴结别人,也使别人巴结自己。为了这一点,蓓基·夏泼准备做一切事情——欺骗、背叛以及糟蹋别人的生活。她什么人也不爱,甚至包括同她自己命运相联系的男人。每个人都是为她而设的阶梯,沿着这种阶梯她可以步步高升,既有钱,又有势。一旦她不再需要这个人了,她会毫不顾虑地将他一脚踢开。虽然蓓基·夏泼是一个意志坚强、精力充沛的女人,但她永远不可能实现她的目标与梦想。

战争爆发以后,随丈夫开赴前线,她如鱼得水、周旋于各种交际场合。滑铁卢战役结束后,罗登荣升上校,夫妻二人在巴黎过起了逍遥的生活,并利用姑妈的影响混进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招摇撞骗。回到英国后她与罗登的兄嫂交好、又攀上斯丹恩勋爵,周旋于上层社会,在嫂子的引见下觐见了国王,从此成为一位风光无限的交际明星。而她与斯丹恩勋爵不光彩的关系终于被丈夫发现,利蓓加被迫开始了在欧洲各国的流浪生涯。尽管仍旧可以用各种聪明的伎俩过活,并且让乔斯钻入了她的陷阱,但是不光彩的过去、故态复萌的轻薄、冷暖无常的世态人情使利蓓加的命运急转直下、越来越被孤立。

爱米丽亚·赛特笠

爱米丽亚美丽乖巧,生活富足,安于天命,渴望爱情。纨绔子弟乔治·奥斯本是她的感情寄托,“他是她的欧洲,她的皇帝,抵得过联军里所有的君主和本国权势赫赫的摄政王。乔治是她的太阳,她的月亮。”“乔治一到勒塞尔广场,她就仿佛照着了阳光,脸上顿时发亮。她翩然飞来,伏在乔治·奥斯本中尉的胸口上,仿佛此地才是她的家。”她苦恋着的情人在外面打弹子、赌博、嬉戏取乐,她却以为乔治还在骑兵营忙碌着。乔治的姐妹们对她百般挑剔,父亲破产以后,乔治的父亲更是立即与破落的昔日恩人翻脸并撕毁婚约,但是爱米丽亚仍然痴情不改。在忠厚的都宾的斡旋之下,爱米丽亚和乔治秘密结婚。然而她深爱着的乔治得知父亲因此与他断绝关系、断绝他的经济来源以后,充满悔恨地抱怨他的朋友都宾让他成了一个叫花子。结婚不到一个星期,乔治就感到腻味,又开始寻欢作乐。爱米丽亚虽然备受冷落,却依旧一往情深。乔治战死后,她不仅将丈夫看成神灵一样供奉,而且将儿子作为她新的生活希望和全部的生活重心,她不放心家里任何人看护她的儿子。儿子被送到祖父那儿以后,她常常走很远的路,只为看一看儿子窗口透出的灯光。爱米丽亚坚持对乔治的专一,认为“一个女人已经嫁过天使一般的好丈夫,决不愿意再嫁第二回。”她的愚忠和自私令深爱着她的都宾备受折磨,直到利蓓加告诉她乔治的不忠,爱米丽亚才决定与都宾结合,从此过上安逸的生活。

都宾

都宾有正义感,富有同情心,有真挚而深厚的感情。他将爱米丽亚看成完美的天使,误以为爱米丽亚和乔治结婚可以使她得到幸福,于是施压于乔治并进行多方周旋,使他们避开老奥斯本在教堂草草举行了婚礼,尽管都宾自己一直默默地深爱着爱米丽亚。都宾天真地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会为有爱米丽亚这样的妻子而感到高兴和自豪,并能从这样的婚姻中得到幸福。

即使他知道乔治·奥斯本曾经想同利蓓加私奔,抛弃爱米丽亚,他也没有将秘密告诉爱米丽亚,甚至在他同爱米丽亚因为利蓓加而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没有说出。在乔治·奥斯本死后,都宾更是无私地保护和照顾着爱米丽亚母子。

都宾盲目地听从爱米丽亚的指令,心甘情愿地当她的保护神、当她的奴隶。然而,多年过去后,都宾终于认清了这个让他一往情深的女子,也厌倦了他所扮演的角色。都宾发现了他的错误,并对那个自私愚笨、装作不明白他心思的爱米丽亚感到十分气愤,终于说出了他对于爱米丽亚和对自己的看法:“我知道你的感情有多深多浅。你能够忠忠心心地抱着回忆不放,把幻想当无价之宝,可是对于我的深情却无动于衷,不能拿相称的感情来报答我。如果换了一个慷慨大量的女人,我一定已经赢得了她的心了。你配不上我贡献给你的爱情。我一向也知道我一辈子费尽心力要想得到的宝贝物儿不值什么。我知道我是个傻瓜,也是一脑袋痴心妄想,为了你的浅薄、残缺不全的爱情,甘心把我的热诚、我的忠心,全部献出来。现在我不跟你再讲价钱,我自愿放弃了。我并不怪你,你心地不坏,并且已经尽了你的力。可是你够不上——你够不上我给你的爱情。”尽管最后爱米丽亚放弃了对乔治的愚忠,嫁给了忠厚、正直的都宾,但是似乎为时已晚,此时的都宾已经尝够了生活的一切苦味,难以从藏在心头的愿望获得真正的快乐了,他一直执著的爱情已经褪色了。

在乔治的映衬下,都宾显得更加的品行高尚、忠诚无私。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名利场上的“异类”,生活也并没有好好地回报他,他也为他的痴爱和愚忠付出了代价。

他的结局表面上看是美梦成真、实际上已经变得黯淡无光,他终究也成不了一个“英雄”。

乔治 ·奥斯本

乔治·奥斯本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但他的行为与外表极为不符。他的思想腐化,头脑中充满资产阶级享乐主义的念头。乔治用尽一切办法从他父亲那里骗取钱财,他表面上尊重他的父亲,因为老奥斯本掌握他的经济命脉并有权决定他的继承权。

爱米丽亚的父亲赛特笠先生对他可谓情深义重,但是当老赛特笠破产的时候,乔治并不在意。只是当他想到这一家的零落,出于对往日快乐时光的怀念,出于廉价的同情,他稍稍显得有些愁闷。他与爱米丽亚结婚也是一样,一方面出于屈尊俯就的怜悯和施舍,另一方面则因为他的好友都宾的催促。

作为丈夫,乔治是一个骗子,他并不爱他的妻子爱米丽亚。乔治之所以同爱米丽亚结婚,一 方面出于对爱米丽亚忠实的感动,觉得自己有必要施舍、怜悯这个可怜无知的女孩;另一方面,他的好朋友都宾强迫他娶爱米丽亚为妻。乔治是一个不忠的丈夫,他行为放荡并打算和蓓基·夏泼私奔。作为一个未出世的孩子的父亲,他从没觉得自己担负着什么责任,他像往常一样浪费钱财,从不考虑孩子的将来。

作为一名军官,乔治·奥斯本热衷于战争,可并不是因为保卫国家不被外敌侵略,而是想通过战争来得到更高的军衔和更丰厚的收入。有时他像孩子一样,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做事随心所欲,从不考虑事情的后果和给别人带来的伤害。乔治十分擅长说谎,他的谎话没有半点瑕疵。他欺骗任何人,甚至包括他自己,因为他一直认为蓓基·夏泼喜欢他。尽管他并非出身贵族,但他还是瞧不起都宾,只因为都宾的父亲是个零售商。他嗜好赌博,输掉了父亲给他的钱。最糟糕的是他把这一切都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事。像乔治·奥斯本这样浪费、奢侈、放荡、不忠的男人一文不值,他在战争中死去。

资产阶级的优秀习惯:资产阶级上层骄奢淫逸(6)

主题思想:名利场

在资本主义社会体制下,人们变得迷恋金钱、贪得无厌。《名利场》揭露了工业革命完成后的资本家本质,以及金钱在这个社会中占据着独一无二的地位。萨克雷没有发现他那个年代社会腐化的根源,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资本家依靠劳动人民,但他们自己不劳动,他们就像寄生虫一样。在资本主义社会体制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背景下,诞生了蓓基·夏泼这样出身贫寒但又想在大名利场中改变自己命运的人。英国当时那个投机取巧的社会背景造就出一大批雄心勃勃、厚颜无耻的蓓基·夏泼。

爱米丽亚符合“家庭天使”的所有条件,她是一位体贴的好母亲、忠诚温顺的妻子以及孝顺的好女儿。按理说,这样的女性应该得到幸福,但爱米丽亚一直遭受着不公正的待遇。

爱米丽亚的丈夫乔治,是一个终日沉湎于声色和游乐之中的纨绔子弟,他在结婚一周后就对妻子感到厌倦,并妄图勾引爱米丽亚的朋友蓓基·夏泼。爱米丽亚为此“不断地受折磨,天天捱着苦楚”。但她囿于中产阶级道德观的限制,没有勇气正视现实,依然盲目地爱着乔治并在他死后守节,拒绝改嫁对她真心实意的都宾。她的这种做法完全符合当时的主流价值观,维多利亚女王本人就提倡妇女守节,十分厌恶再嫁的寡妇。但作者却嘲讽爱米丽亚的所谓忠贞,并指出爱米丽亚这样的空有道德而缺乏智慧的传统女性,不过是一个盲目,软弱、愚昧和乏味的“洋娃娃”而已。爱米丽亚是平克顿女校的优秀生,她的画没人要,她想教书没人请,她“在这个竞争剧烈的世界上是没法奋斗下去的。”爱米丽亚以优雅礼节、跳舞、唱歌、绘画等才艺体现素质,但是却被人为地降到了无技能或低技能的地位,从而失去作为“人”的自由发展的机会和权利,成为供男子欣赏的玩偶般的“家庭天使”,过着平庸乏味的生活。

中产阶级妇女不能也不会外出工作,没有丝毫经济地位。爱米丽亚在父亲破产,丈夫阵亡后,失去了生活来源,无奈之下将儿子送给公公抚养,忍受着母子分离的痛苦,直到她与都宾结婚,才摆脱了贫困。“在男权制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始终与她们的经济依赖性紧密相关”。许多中产阶级妇女地位介于玩偶和主妇之间,但囿于自身的软弱、传统的道德和家庭压力,她们不得不屈从就范,否则就会遭到社会唾弃。

如毕脱爵士的第二任妻子露丝遭受丈夫的虐待而不敢反抗。由此,作家揭示了掩盖在中产阶级妇女表面的体面生活之下的种种真相:“经济地位低下,缺乏自信、自尊,空虚萎靡。她们终身被局限在狭小的家庭领域,处于一种法定被奴役的地位,尤其在精神上她们体会到了更多的压抑”。

出身贫寒的蓓基·夏泼,为了能进入上层社会,获得梦寐以求的财富和地位,她不择手段,利用自己的魅力,精心编织成一张张网,轻而易举地使得爱米丽亚的哥哥乔斯、罗登上尉、毕脱爵士、斯丹恩侯爵等一大批男人都为她俘获,成为她利用的对象。

蓓基·夏泼才智过人,精通音乐语文两科。在毕脱爵士处任家庭教师时,她施展才能帮助毕脱治理庄园,成了毕脱的亲信。她能歌善舞,迷倒了以斯丹恩侯爵为代表的一大批上层人物。她又洞悉人性,断定乔治是一个轻薄的纨绔子弟,也看出都宾是一个真正的绅士,并最终促成了都宾和爱米丽亚的婚姻。她的魅力使得毕脱爵士和罗登父子同时爱上了她,使罗登冒着抛弃财产的风险娶了她,并使婚后的罗登放弃了从前喜爱的赌钱,打猎,吃喝和风流勾当。蓓基·夏泼是一个不同于传统女性的另类,她意志坚定,从未表现出软弱无能的一面。

“我这小说里的男人虽然没有一个出类拔萃,女人里头总算有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副官的老婆天不怕地不怕,不管有什么疑难大事,她都不慌不忙的应付。”

小说开篇,蓓基·夏泼就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她厌恶学校刻板的体制,并公然对抗校长。看到那些平庸的富家女轻易就享有奢侈的生活,她敢于向不平等的社会发出质问。在当时的男权社会,蓓基·夏泼虽有极高的才智,却不能像男子那样获得较好的职业,唯一体面的职业就是充当家庭教师或陪伴女士,但这不能满足她进入上流社会的野心。于是,她只能通过婚姻获得更高的社会和经济地位。蓓基·夏泼主动出击物色丈夫的行为,显然与当时主流价值观所要求的含蓄,端庄的淑女形象相悖。但作者多次为她辩护,既然母亲们想方设法为女儿们物色理想丈夫,身为孤女的蓓基·夏泼只有做“自己的妈妈”。作者对蓓基·夏泼不择手段向上攀爬的行为也给予一定的理解,并指出至少一定数量的钱是有美德的生活的保障。蓓基·夏泼看到乡绅太太们富足悠闲的生活,觉得自己如果“有了五千镑一年的进款,也会做正经女人”。为此,作者为她辩护道:“她(蓓基·夏泼)和一般正经女人为什么不同?谁能说不是因为金钱作祟呢?个人经过的考验是不同的,你只要考虑到这一层,就不敢自以为高人一等了。”

蓓基·夏泼才智出众,积极进取,却囿于当时社会对女性的禁锢,无法像男人一样谋生并实现自我。她只能将获得幸福的希望寄托在两性关系上,试图在同男性的关联中确定自我价值,否则只能接受一生穷困的命运,作者暗示这于她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作者还指出当时的社会对男性和女性奉行一种双重的道德标准:“(男人)底子里却觉得女人的心事只准向一个男人吐露。做女人的也甘心当奴隶,情愿躲在家里做苦工伺候男人。”社会对女性的道德要求远远超出男性。中产阶级男性一方面要求他们身边的女人圣洁得无懈可击,另一方面却又奉行一种双重的道德标准,男人可以宿娼嫖妓,蹂躏女仆。罗登撞破了蓓基·夏泼与斯丹恩侯爵的私情后,虽然抛弃了她,却坦然接受了她求斯丹恩为他安排的好职位。蓓基·夏泼触犯了男权社会的权威,被斯丹恩赶出英国,到处流浪,背负不贞的恶名,彻底被上流社会抛弃,而斯丹恩照常寻欢作乐,死后依然荣耀。

可见,萨克雷对蓓基·夏泼持非常矛盾的态度,虽然批判了她的不择手段、品行恶劣,也肯定了她的进取心,坚定的意志,超出男性的才智,并对她反抗社会等级的行为给予同情和理解。

综上所述,萨克雷对两位女性都报以复杂的态度,对蓓基·夏泼的态度兼有同情赞赏和批判讽刺,对爱米丽亚的同情和否定同样显而易见。这种态度的根源要追溯到萨克雷的创作意图和他的个人经历。蓓基·夏泼的极端利己主义虽然为作家所厌憎并受到批判,但作家并没有按照恶有恶报的套路来安排她的结局。她虽然被斯丹恩侯爵赶出英国,四处流浪,最终却获得了不错的收入,实现了她的富贵梦。爱米丽亚与都宾最终结为夫妇,按理说应该是善有善报的大团圆结局,可作家的叙述表明,这个结局并不美满。都宾虽然和他十多年来魂思梦想的爱米丽亚结婚了,对她的爱情却已经“一去不返”。因为他已经看透她见识浅陋,愚昧无知,觉得自己对她付出的一切都不值得。可见,萨克雷清醒地看到了人性的脆弱之处,他只想真实地反映现实世界,而不全然以道德说教为目的。从萨克雷本人的生活经历来看,他对女性的同情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其生活经验以及与女性相处的经验。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女人的生存状况以及社会对女人的偏见和歧视引起了他对女性的同情。爱米丽亚这个人物大部分代表他那位可怜的妻子依莎贝拉,在爱米丽亚身上寄托着他的悲哀和怜悯。

至于蓓基·夏泼这个人物,因为与萨克雷本身的种种思想矛盾的微妙关联而成为一个充满矛盾的混合体。蓓基·夏泼的一些情趣爱好都有作家本人的影子,如爱好吃喝,热衷于赌博,对波希米亚流浪生活有特殊爱好等。可以说,蓓基·夏泼是萨克雷本人性格叛逆的一面的载体。蓓基·夏泼对物欲的追求,固然没有什么高尚之处,却也体现了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勇气和毅力,相较爱米丽亚的毫无作为,得到作家更多的肯定。但在女权运动尚未开始的维多利亚早期,作为一个传统的男性作家,萨克雷依然摆脱不了既定价值观的影响,不时被男权社会的观点意识所左右。

资产阶级的优秀习惯:资产阶级上层骄奢淫逸(7)

叙述视角

在《名利场》中,作者创造了两个视角,一个是傀儡戏的领班,另一个是编剧创造的傀儡戏的世界,这两者相互衬托,相互照应,共同成为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在傀儡戏领班的眼中,社会就像这傀儡戏一样,不存在道德,而是“名利”,有了名利,任何人都可以被我驱使,当做傀儡;在编剧的眼中,自己编排的傀儡戏,就是社会现实的真实写照。

作者正是利用了这两个不一样的视角,来构成了叙述整个故事的全知视角,萨克雷正是通过这个视角,来展示了当时英国的现实社会,以名利为主要的生存工具。

《名利场》小说在人物出场、故事展开之前先写下《开幕以前的几句话》:“领班的坐在戏台幔子前面,对着底下闹哄哄的市场,瞧了半晌,心里不觉悲惨起来。是了,这就是我们的名利场。领班的说到这儿,向各位主顾深深地打了一躬退到后台,接下去就开幕了。”在小说的末尾又写道:“来吧,孩子们,收拾起戏台,藏起木偶人,咱们的戏已经演完了。”这样的结构仿佛在戏台前搭了一块大幕,大幕拉起后好戏上演,表演结束时大幕落下。

这样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读者抱着“看戏”的态度、以审视的目光去看待书中的人物,将人物作为自己寄托感情的媒介。

戏台下闹哄哄的市场正如同台上各色人等混迹其中的“名利场”:“市场上的人有的在吃喝,有的在调情,有的得了新宠就丢了旧爱;有在笑的,也有在哭的,还有在抽烟的,打架的,跳舞的,拉提琴的,诓骗哄人的。虽然是个热闹去处,却是道德沦亡,说不上有什么快活。”那么,我们每一个看戏的人、每一个读者其实也都是名利场中的一员,也都是作者讽刺的对象。其次,作者把自己当成一个木偶喜剧的导演和解说员,并且时不时地走到台前跟观众谈谈自己的木偶演员:“这场表演每一幕都有相称的布景,四面点着作者自己的蜡烛,满台照得雪亮。”萨克雷摒弃了他那个时代英国文学中具有浪漫情调的家庭纪事或传记小说等传统模式,用他特有的“现实”手法营造出一种“智识氛围”。

叙述者在《开幕以前的几句话》之后就开始介绍人物、展开情节,爱米丽亚、乔斯等人纷纷上场,他们的社会地位、成长经历、性格爱好作者都作了一一介绍,他们的言语行动得到绘声绘色的展示,心理感受也被精妙入微地表现出来。

叙述者有时摒弃了以“上帝”自居的全知视角绝对的叙事权威,而有意地留下一些空白,这些“留白”并不是故弄玄虚。比如爱米丽亚结婚以后第一次回家看望母亲,当她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到自己几天以前还睡过的白漆小床不禁感叹人生变迁,虽然她的愿望实现了却感到她的丈夫并不是她所崇拜的那个年轻俊杰,于是她跪在床边祈求上天给她安慰。作者这样写道:“我们有权利偷听她的祷告吗?有权利把听来的话告诉别人吗?弟兄们,她心理的话是她的秘密,名利场上的人是不能知道的,所以也不在我这小说的范围里面。”叙述者有意地凸现自己的“无知”,随后又写道:“我只能告诉你这句话:吃茶点的时候,她走下楼来,样子很高兴,不像近几天来那样烦闷怨命,也不去想乔杰待自己多么冷淡。”类似这样的“留白”可以让读者自己去琢磨一下然后恍然大悟,软弱的爱米丽亚通过祷告又进行了新一轮的自我欺骗。

叙述者有时还会引入另外的叙述者。

《名利场》的视角转换有些随心所欲。汤姆·伊芙斯这样一位典型的伦敦小市民出来一番絮叨,他那义愤填膺又艳羡不已、自以为是、好管闲事的品性通过口语化的语言呈现出来,极具讽刺色彩,为小说增色不少。在伊芙斯讲述斯丹恩勋爵的家史时,全知叙述者并没有完全隐退,而是时不时地打断他、嘲笑他。例如,伊芙斯攻击勋爵宴请的女客们是“邪女人”,说自己“宁死也不准老婆跟她们来往”,全知叙述者立刻补上一句:“汤姆·伊芙斯只要有机会巴结这几位太太,把自己的老婆杀了做祭献也没什么不愿意;她们对他哈哈腰,或是请他吃顿饭,他就受宠若惊。”

叙述者无所不知的眼睛冷冷地瞧着伊芙斯的表演继而进行无情的暴露,双重的叙述“声音”使作品要表现的内容更加丰厚。同时,显得随心所欲的视角转换造成“真实”与“虚构”的模糊,使得作者和小说中的人物也模糊了各自的边界,也许这是萨克雷所要透露的深意。

运用全知全能的视角进行讲述,又不时地出现一些转换,作者制造出虚虚实实、似真亦幻的效果,并牵引读者将注意力转移到作者所描写的事件和人物背后,而不是事件和人物本身。由此既看出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也感受到他自然随意的文风。实际上也正因为叙述者无处不在、无所不知,他就可以随时跳出来对人物和事件进行褒贬臧否,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感慨。

对照手法

《名利场》的对照手法主要运用于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各色人等纷纷登场:斯丹恩勋爵和毕脱·克劳莱男爵这样的贵族、老赛特笠和老奥斯本这样的新兴资本家,乔斯·赛特笠这样的殖民地官员,还有外交官、教会人士、军官、交际场上的太太们,等等。他们的性情人品、社会地位、命运走向在相互映衬中突显,在差异中又显示出共性,从而勾画出一副“名利场”上的众生相。

《名利场》不同于传统和时俗所欣赏的充满了浪漫情调的小说,小说中没有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做主角,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写的只是“受环境和时代宰制的普通人”,讲的也只是琐碎庸俗的事情。既然没有英雄人物,每个人物就都有其缺陷,都不是作者赞赏的对象。借助对照性的描写或叙述,人物各自的性格缺陷在差异中显露出来,他们的命运轨迹也在对比中显得更加清晰。故事中的人物往往成对或者成组出现:比如粗暴刻薄的暴发户老奥斯本和孤注一掷的破产商人老赛特笠,他们的人生沉浮遵循着名利场上的金钱规则;再比如气度不凡、玩世不恭的斯丹恩勋爵与行为粗俗、吝啬狡诈的老毕脱,一个是享有显赫地位的世家子弟,一个是在巨大经济压力之下苦苦经营的没落贵族地主,他们相互对照、相互补充,成为对这一时代的一个概括,这些昔日门庭若市、威风凛凛的贵族们,已经成为用来“装门面”的寄生阶层。

塞特笠在他的事业破产前,穿着光鲜亮丽,声音高亢,步履轻快,谈笑幽默;破产后,语声低微,萎靡不正,衣冠不整,疯疯癫癫。这是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地的对比。作者在写毕脱时,首先展现的是丽贝卡幻想中的毕脱,服饰华丽,气宇轩昂,贵族气质咄咄逼人;转而写到现实中的毕脱,衣衫褴褛,猥琐鄙俗,唯唯诺诺。更加丰富了毕脱落败的丑态。

在《名利场》中贯穿始终的两个女性人物——爱米丽亚与蓓基·夏泼。她们之间的对照明显也简单:一个头脑清楚,另一个头脑糊涂;一个主动,另一个被动;一个富有爱心、无私奉献,另一个却尖酸刻薄、无情无义。因此,当整个故事快要结局时,爱米丽亚变得成熟,逐渐学会了用理智看待问题,而蓓基·夏泼却相形见绌,显得黯然失色了。也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最终使他们分道扬镳。萨克雷主要是通过这两个人之间的差异对照,来体现人的本性,与社会的真实性,也是为了说明社会关系会促使一个人的性格的形成。

资产阶级的优秀习惯:资产阶级上层骄奢淫逸(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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