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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的管理名言:韩非子的控制论

韩非子的管理名言:韩非子的控制论(作者:[杨欣] 来源:[] 2009年)

韩非子的管理名言:韩非子的控制论(1)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崛起的法家学派中最有代表性的大思想家,身处古代中国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历史巨变之中,这位极具时代使命感的哲人以其审视的目光、冷峻的思考、理性的分析,为当时的社会及其最高统治者献上了一份精湛周密而又切实可行的治国方略,其中的控制论思想尤其展示了这位先哲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睿智与深刻。今天,认真研究韩非子的控制论思想,我们不难发现,虽然时代不同、对象各异,但是古今中外管理理论中的控制论原理,其本质及其基本思路却是息息相通的。

一、“虚静无为”一一高效控制的重要手段

韩非与老子绝然不同。老子是以虚静无为作为目的:“无欲以静,天下以自定。”(《老子》第三十七章)而韩非所主张的虚静无为则是治人御物、增强并保持君主权势,进而实施有效控制的手段。正如他所说:“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是故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情,静则知动者正。”(《韩非子·主道》,以下凡引自《韩非子>)则只注篇名。)显而易见,韩非子的“虚静无为”,绝不意谓着无所作为。他提出的正是一种以“静”带“动”,以“无为”促“有为”的控制之道。
1.“治吏不治民”——对人的控制
控制,作为管理活动的基本手段,首先就是对人的控制。韩非明确指出,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要想实现有序、高效的管理,首先就应致力于对下属宫吏的控制,而不是直接去管理民众。对此,他举例说:“摇木者一一摄其叶,则劳而不遍;左右扮其本,而叶遍摇矣。善张网者,引其纲,若一一摄万目而后得,则是劳而难;引其纲,而鱼已囊矣。故吏者,民之本、纲者也。’,(《外储说右下》)摇树的人如果一一去掀动每一片树叶,那么即使累的精疲力尽,也无法使树叶全部抖动;而如果左右摇动树干,那么,树上所有的叶子都会一起晃动。同样道理,善于张网捕鱼的人,只要拉住渔网的纲绳,鱼儿就能尽收网中;而如果一个个地拨弄网眼,不仅劳苦不堪,还将一无所获。在此,宫吏就如同民众的“本”和“纲”。韩非的这一比喻不仅贴切、生动,而且寓意深刻。的确,为数众多的民众恰似“叶”、“目”,作为最高统治者当然难以一一对其进行管理控制。而如果抓住官吏这一管理民众的“本”、“纲”,能够取得“撼木摄叶”、“纲举目张”的控制成效。为此,韩非得出结论:“故明主治吏不治民。”(《外储说右下》)他强调,只要最高统治者能够选准、用好各级官吏,就可以借助他们而管理控制好众多的平民百姓,形成臣下恪尽职守,百姓安分守己的局面。如此,君主便能安坐于朝廷之上,悠闲自得于闲暇之中,即使清净无为,也能把国家治理好。
韩非子“治吏不治民”的控制思想,不仅在古代,就是在现代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无怪乎现代西方管理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法约尔在谈到管理原则与要素时也曾阐述过同样的思想:‘不管领导处于哪个级别,他从来只能直接指挥极少的部下。”“对于非直接下属来讲,即:领导为最高级,一级级向下直到最底一级,领导只能通过中间人对部下进行工作。”因此,作为担任一定管理职能的领导者来说,首先就必须懂得应致力于抓好“主要助手们”的工作一。显而易见,尽管时代不同、领域各异,但韩非与法约尔提出的上述控制原则及手段却是一脉相承的。
2.“不躬小事”——对事务的控制。
集权与分权既是组织活动中不能回避的核心问题。也是管理控制过程中必须探讨的重要议题。韩非历来强调集权,但他也充分肯定了分权的重要性,明确提出了“明主不躬小事”的管理控制之道。他指出:“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是以不言而善应,不约而善增。”(《主道》)强调,领导者的控制之道,应该以冷静退让为最重要的准则。这就是说,领导者不必亲自操劳事务,照样能知道下属的事情是办糟了还是办好了;不必亲自出谋划策,照样能知道下属所提供的计谋是得福还是得祸。所以,领导者虽然不说话、不布置,下属同样能很好地提出自己的主张;领导者虽然对下属所分管的工作不做任何硬性的规定,但下属同样也能尽力去获取更多的功效。由此可见,韩非的所谓“不躬小事”,绝不意味着管理者可以无所事事,而是要求领导者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懂得通过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下属的智慧、能力与积极性,以实现“无为而治”的目的。正如韩非自己所说:“皆用其能,上乃无事。”(《扬权》)这正是他所追寻的管理控制运作中的最佳状态。
其实,“不躬小事”的控制之道绝不仅仅是东方人的“专利”,现代西方管理理论同样对此津津乐道。法约尔就曾明确指出:“领导不要在工作细节上耗费精力。”“在部下的条件和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领导可以交给他们尽可能多的工作,这样领导可以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米勒则在他所著《美国企业精神》一书中记载了一位企业总经理的体会:“管理人员必须完全摆脱幻想。完全控制一一事事都要插手,既不可能又不需要。有趣的是,我们的管理人员发现,不试图完全控制,反而能得到更多的权力一一完成事情的权力”、这大概可以算作是对韩非“不躬小事’,的控制之道最好的现代淦释了。
3.“去好去恶,群臣见素”——行为控制
由于统治者的特殊地位和权势,难免会派生出一批为数不少的阿谀奉迎之辈。他们千方百计地制造各种假象,以迎合“上司”的不同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要尽量摆脱假象的蒙蔽和困扰,领导者就必须懂得从行为控制入手。
韩非子一针见血地指出:“人主者,利害之貂毅也,身寸者众,故人主共矣。是以好恶见则下有因,而人主惑矣。,(《外储说右上》)他提醒统治者,君主是决定下属利害的中心,于是,众人追求利益的欲望就象辐条射向车载一样投向他。为此,君主便成为群臣共同窥探的目标。如果君主将自己的喜怒哀乐轻易表现出来就会被属下利用而投其所好,如此,君主必然会被迷惑。为避免这种被动局面,以克服各种不正当的行为,韩非强调,统治者应该自觉摒弃自己的喜怒好恶、偏见等,做到“虚静以待”。即:“去好去恶,群臣见素。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二柄》)这就是说,只要统治者不轻易表露自己的爱恶之情,尤其是去掉一切偏私,那么,下属就没有空子可钻,他们自然会显露出各自的本来面目。如此,统治者也就不会被蒙蔽了。
“去好去恶”是韩非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为统治者提出的一种“驭臣控制术”,其中的确带有某种诡密的成份,但它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却同样是不容否定的。在现实的管理活动中我们确实可以看到,“浮夸风”、“虚报风”不断,各种迎合上级意图的空话、大话、假话盛行。由此可见,韩非所提出的“去好去恶”,的行为控制术对当今各级领导者而言的确亦大有借鉴之必要。

二、“循名责实”一一实施控制的基本过程

法约尔在《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中,首次把“控制”,规定为管理的五大职能之一。他认为:“控制就是要证实一下是否各项工作都与已定计划相符合,是否与下达的指示及已定原则相符合。”“控制的目的在于指出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并避免重犯。”
美国哈罗德·孔茨则在他的《管理学》一书中进一步概括出实施控制的基本过程,他明确指出“基本的控制过程包括三个步骤:(I)确立标准;(2)根据这些标准衡量执行情况;(3)纠正实际执行情况偏离了标准与计划的误差。”认真研读韩非子“循名责实”的控制论思想,不难发现,它与西方管理控制理论竟然有相当多的契合之处。在这里所谓“名”,主要是指各种职务和言论(意见、建议、计划、方案、承诺等)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职责;所谓‘实”,则是指与“名”相对应的行动、功效及实绩。而所谓“循名责实”,就是强调要以“名”为标准、为目标,来责求“实”与“名”相符,并进而依此纠正偏差,实施赏罚。显而易见,韩非子“循名责实”的管理控制过程同样包括三个步骤:
1.“立言、立责”——确立标准。
韩非从“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管理控制之道出发,其控制对象自然主要集中于各级官吏。他反复告诫最高统治者,要想驾驭好群臣,就要与他们订立“工作合同”。首先,君主要一一听取臣下的意见、建议、计划和诺言,并一一考察其是否具有实际功效。即:“有道之主听其言,督一其用,课其功。”“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一也”(《八经》)这叫做‘’一听责下”,(《内储说上》)以确保“无用之辩不留朝”(《八经》)其次,对那些企图用不说话来逃避责任,以保住自己重要职位的人,君主则一定要逼其表明态度、作出取舍,以明确职责。即:“不言者必问其取舍以为一之责。(《南面》)最后,为了便于日后核·实工作业绩,对群臣的意见、建议、计划一和承诺等一定要当堂作出书面记录以待一后验。即:“陈言之日,必有策籍”(《八经》)而这种载之于策籍之“言”,就相当一于军令状式的“工作合同”,其职责的明一确性以及内容的可考核性自是不言而喻一的。哈罗德孔茨曾经明言:在整个管理控制的过程中,“最理想的标准就是可考一核目标”,“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韩非所提倡的“君臣工作合同”,正是这种最理想的标准。”
为了使工作职责真正落实至个人,韩非还提出了“一职一官’,与“一官一职’,一的任职原则。所谓“一职一官”,即是指一每个职位只设置一名官员;而所谓“一官一职”,则是说,担任了一种职务的管理者就不宜再去兼管与本职务无关的其他事情。这样做的道理正如韩非所说:“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讼:……使人不同功,故莫争。”(《用人》)如此,也就避免了在审核工作成效时官吏们彼此之间的争功诱过。由此可见,韩非的控制之道的确是周密过人。
2.“审合刑(形)名”——衡量成效。
一旦确立了工作标准,按照一定的目标来衡量实际的工作成效,进而实施有效的控制就不困难了。正如孔茨所说:
“如果有了恰如其分的标准和准确测定下属工作成效情况的手段,那么,就很容易对实际的或预期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又“审合刑(形)名”,正是韩非提出的准确测定下属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所谓“刑(形)名关系”,亦即“名实关系”。韩非历来强调:“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拭臣》)即根据名和事实是否相符合来评定是非,凭借对事实的检验来审察言论。显而易见,所谓“审合刑(形)名”,实际上就是指上级领导对其下属之工作业绩的考核。
那么,如何进行考核呢?韩非的回答是:“因任而授宫,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定法》)根据各人的才能授予相应的职位,按照职位、名分和下属的言论来责求、衡量他们的实际功绩,掌握生杀大权,以考核各级管理者的能力。具体的考核步骤为:“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主道》)下属陈述自己的意见、主张,领导者则根据他们的意见、主张分别安排他们的职务及工作。然后,根据他们的职务、工作来责求其业绩、功效。如果下属所取得的成绩、功效和他的职务相当,完成职务、工作的情况和他们所提出的意见、主张、承诺等相符合,就将给予奖赏。相反,则要加以惩处。在韩非的“工作成效考核”中对于“名”,“实”(“形”)一致的要求不仅是严格的甚至几近苛刻。他强调,如果发现下属之中有谁说大话而功绩甚微,则一定要加以惩处;同时,对那些“言小而功大”的人也一样不能放过。这不是因为领导者不喜欢大的功绩,而是由于这些下属在陈述意见之时故意“打埋伏”、“留一手’,所造成的危害已大大超过了他们所取得的似乎颇大的功绩。所以,同样要惩罚。
除此之外,韩非还特别提出了有关成本核算的问题。他认为,只有那些收人多而支出少的事情才可以去做;即:“举事有道,计其人多、其出少者,可为也。”(《南面》)由此,韩非强调,在衡量工作成效时,一定要进行成本核算。他指出:“凡功者,其人多,其出少,乃可谓功。”(《南面》)韩非尖锐地批评了那种只追求所谓功效而不计成本的做法,认为那完全是一些愚蠢而有害的行为:“惑主不然,计其入不计其出,出虽倍其入,不知其害,则是名得而实亡,如是者功小而害大矣。”(《南面》)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韩非的工作成效审核不仅是严格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讲也是科学的。
3.“选贤任能”、“赏功罚过”——纠正偏差。
衡量工作成效虽然是实施有效控制的关键环节,但并不是最终目的。这就是说,各级领导者绝不会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下属工作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不断发现问题,以便及时‘。纠正偏差”。总之,只有依据考核结果不断做出必要的调整,才能使管理控制真正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对于如何纠正偏差,孔茨曾经做出过精辟的阐释,他指出:“主管人员可以通过重新制订计划或修改目标来纠正偏差。他们也可以通过其它的组织工作职能例如重新委派人员或明确职责来纠正偏差。还可以用增加人员、更好地选择和训练下属,甚至解雇的办法来纠正偏差。他们还可以通过改善指导和领导的办法来纠正偏差,例如更充分地阐明所布置的任务或更有效的领导等等。
比较而言,在上述各种措施中,人事的任免应该是“纠止偏差”的中心环节。因为,一切管理活动都是依靠人来操纵的。对此,韩非的感悟尤其深刻。他曾明确指出:“任人以事,存亡治乱之机一也。”(《八说》)强调,把管理工作交给什么人,这是涉及国家、组织存亡治乱的关键问题。因为,就“权势”而言·“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难势》)为此,韩非一再重申,“在上位者”必须为“贤能之士”,“贤智之士”。(《人主》)基于此他便尤其注重对各级官吏的考核与选拔。认为,只有如此“则无术不肖者穷矣”(《六反》)而对于那些考核中的不合格者,韩非的态度则十分明朗“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八经》)即主张,如果在任的管理者其才智不足以用来料理职事,就罢免他的职务。在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古代东方先哲与现代西方管理大师竟在管理控制实施的过程中达成了相当的共识。
除此之外,韩非对于“赏功罚过”在“纠正偏差”,以实现有效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同样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明君无偷赏,无赦罚赏偷,则功臣堕其业;赦罚,则奸臣易为非是故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疏贱必赏,近爱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也。”(《主道》)韩非强调,英明的领导者决无遗漏的奖赏,也没有可以赦免的刑罚。奖赏如果任意遗漏,那么既使是过去的功臣也会懒得再去从事自己的事业;刑罚如果可以赦免,那么,奸邪之人就很容易为非作歹。所以、如果下属确实有功,既使是疏远卑贱之人,也一定要给予奖赏:而如果确有过,既使是领导者所亲近喜爱的人,也一定要加以惩处。这样做,疏远卑贱之人做事便不会懈怠,而领导者亲近喜爱的人也就不会骄横放纵了。韩非的上述观点与法约尔在探讨“控制’,这一管理职能时关于“为了达到有效控制……应该伴随有奖惩”的论述相比,要显得深刻和具体得多。
韩非子的控制论思想形成于战国时代,尽管它并不具有现代西方管理理论中控制论体系的系统与恢弘,但是作为东方人的管理智慧,它却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论视角及丰富的实践意义,的确值得现代人去认真地体味和探讨。


参考文献
(1)胡星斗:《韩非子帝王术》,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
(2)潘乃楼:《韩非子与现代管理》,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
(3)谷方:《韩非子与中国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4 )高专诚:《专制之父韩非子》,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6年版。
(5)陈龙海:《法家智谋》,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作者:[杨欣] 来源:[] 2009年)

韩非子的管理名言:韩非子的控制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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