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宣讲民法典报道:民法典百场宣讲

宣讲民法典报道:民法典百场宣讲本案中,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在游戏过程中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擅自使用母亲手机和银行卡向游戏平台支付较大金额进行游戏充值,该行为超过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程度,在其母亲明确表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游戏服务提供方应当返还财产。法官释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近日,应北京市西城区少年宫的邀请,西城法院民四庭法官张燕燕及法官助理肖亚开展以“典”为光、照亮成长之路的民法典线上普法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将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融入日常生活,引导青少年“心中有法、遇事用法”,鼓励老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宣讲民法典报道:民法典百场宣讲(1)

宣讲民法典报道:民法典百场宣讲(2)

宣讲民法典报道:民法典百场宣讲(3)

案例一

高额游戏充值能否追回?

典型案例

小王同学9岁,平常跟随母亲共同生活。某天小王注册了某游戏平台的网络游戏账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即其母亲同意,擅自使用母亲的手机号和银行卡先后十一次以转款方式进行游戏充值,金额共计2万余元。小王母亲要求某游戏平台退款无果后起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法官释法

本案中,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在游戏过程中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擅自使用母亲手机和银行卡向游戏平台支付较大金额进行游戏充值,该行为超过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程度,在其母亲明确表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游戏服务提供方应当返还财产。

近年来,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的巨额充值纠纷时有发生,同学们应避免在没有家长监督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网络支付,老师们也应有意识地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促使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同时,还应提醒家长们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密码和银行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给孩子多一些陪伴,避免其有机会独自支配大额金钱,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案例二

自甘风险参加体育运动受伤怎么办?

典型案例

小明平时酷爱踢足球,某天与小林相约去某足球场踢球。在踢球过程中,小林与小明发生身体碰撞,导致小明撞到球场边的防护网及金属立柱上,受伤后前往医院治疗,花费医药费1万余元,后小明将小林及足球场馆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释法

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立性及人身风险性,参与者既是风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风险的潜在承当者。小明在参与足球活动时能够预测且自愿承担竞赛过程中的风险,其未提交证据证明发生冲撞的过程中存在违背体育规则的行为,故应认定二者间的碰撞属于合理冲撞。小林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构成侵权。足球场运营公司作为体育场馆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保证场馆配套设备的安全性和安保人员工作布置的合理性。本案中发生碰撞的栏杆上有突出的金属棱角未包裹,且球场护网及栏杆周围缺少警示标语,受伤后工作人员亦未对受伤者提供必要救助,足球场运营公司属于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校园体育对于青少年健康有重要作用,自甘风险规则对于活动组织者和有重大过失行为人的责任承担作出规定,有利于明确学校等机构正常开展此类活动的责任界线。从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角度来说,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做好场地、配套设施的建设,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内开展体育活动。二是从事剧烈体育运动前了解清楚学生的身体状况,教会其从事该项目所需的技能。三是加强老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开展运动前警示学生注意防范运动可能导致的人身损害。

案例三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护?

典型案例

小李妈妈自从下载并注册了某学习类APP后,经常接到多个培训机构打来的电话向她推广培训课程,并且对小李的学校、年级、姓名等个人信息了如指掌。经调查,该APP运营公司为增加营收,将未经用户同意而违法收集的学生家长个人信息转卖给其他教培机构进行“精准”营销。该非法出售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对象的公民个人信息,可能对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威胁,应当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法官释法

互联网时代的未成年人,在享受着社会发展进步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和挑战,缺乏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可能导致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等诸多安全问题。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对于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的认知和抵御能力较低,在上网过程中被收集个人信息时,会因随意填写个人、家庭隐私信息,而陷入信息安全的危险境地。民法典的颁布,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建了民法保护的制度框架,也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为进一步追究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都应注意培养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络时的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告知其个人信息自主权及随意处置个人信息的危害,帮助未成年人形成健康良好的上网习惯。

Greater

Snow

此次线上普法课堂结束后,少年宫的师生们表示,感谢西城法院的法官及助理,能够在疫情期间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送法入校。不仅解决了师生和家长们的法律学习需求,还切实提升了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希望未来还能再次请法官为师生们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法治社会环境。

—— END ——

| 供稿:肖亚 |

| 供图:肖亚 |

| 编辑:潘歆宇 戴睿狄 |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