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买护肤品避免掉坑,网购化妆品不良反应多
网上购买护肤品避免掉坑,网购化妆品不良反应多如今,电商已经成为化妆品销售的第一大渠道,特别是近两年在疫情的影响下,网购更是成为了越来越多消费者购物的第一选择。在电商的快速发展下,不仅国货品牌开始加大力度布局线上渠道,外资品牌也逐渐将线上作为重点渠道布局。值得关注的是,按产品来源统计,其中网购产品为1137种,占比67.48%,较2020年上升了24.94%。其次是商场专柜购买,数量为353种,占比20.95%,较2020年上升了2.76%。其中,女性患者1419份,男性患者157份,分别占报告总数的90.04%和9.96%;年龄分布在1-90岁之间,其中21-50岁年龄段占比最多,达71.64%。01网购化妆品不良反应多
《美妆头条 》新媒体
对于消费者而言,化妆品的安全性是比功效更为重要的因素。作为直接涂抹于人体皮肤表面,会被人体通过皮肤吸收的产品,化妆品一旦发生不良反应,轻则过敏,重则毁容。因此,化妆品的安全性是最不容忽视的。
然而,在相关部门对美妆市场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的今天,因使用化妆品产生不良反应的现象,依然比比皆是。
8月15日,“武汉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2021年药械妆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武汉共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576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41份,报告数较2020年上升68.92%。2021年武汉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数量达到144家。
其中,女性患者1419份,男性患者157份,分别占报告总数的90.04%和9.96%;年龄分布在1-90岁之间,其中21-50岁年龄段占比最多,达7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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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化妆品不良反应多
值得关注的是,按产品来源统计,其中网购产品为1137种,占比67.48%,较2020年上升了24.94%。其次是商场专柜购买,数量为353种,占比20.95%,较2020年上升了2.76%。
如今,电商已经成为化妆品销售的第一大渠道,特别是近两年在疫情的影响下,网购更是成为了越来越多消费者购物的第一选择。在电商的快速发展下,不仅国货品牌开始加大力度布局线上渠道,外资品牌也逐渐将线上作为重点渠道布局。
近两年,包括悦诗风吟、赫妍、日本彩妆KATE、美宝莲、伊蒂之屋等耳熟能详的外资品牌,都在不断关闭在华的线下门店,选择将电商作为品牌在我国的主要销售渠道。电商在美妆用户的生活中正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但与电商的快速发展所不匹配的,则是电商渠道的监管。一些网络平台对商家的监管不到位,以至于商家违规宣传产品功效,销售不合规的化妆品,甚至售卖一些假货、水货,让不法商家钻了空子。
此外,线上渠道购买的产品维权困难,在直播带货平台,部分商家卖完一批货会直接下架产品甚至注销账号,待发现产品有问题时,用户甚至连维权渠道都找不到。这也助长了商家的不良之风。
此前,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湖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也显示,全省共收到8039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中,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产品来源主要为网购、商场和美容美发机构。同2020年相比,网购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报告上升明显,增加了14.89%。
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525爱肤日”公布的部分化妆品抽检结果中,网购产品同样是引起消费者不良反应的主要来源。
可见,对电商平台持续加强监管仍然刻不容缓,才能让消费者放心地购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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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肤品成重灾区
有待加强监管
此外,2021年武汉市收到的化妆品报告涉及产品1685种(注:一份病例报告可能涉及多个产品),其中普通化妆品1446种,占到全部种类的85.82%;特殊化妆品239种,占全部种类的14.18%。
出乎意料的是,护肤品的数量高达1088中,远超以往人们印象中不良反应较多的祛斑美白类(72种),染发类(51种),防晒类(107种),成为了不良反应重灾区。
一方面,护肤品的受众群体最为广泛,消费者基数大,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也就更多;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护肤品的安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
今年2月份,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完善了关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该“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办法”中提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承担起上市销售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责任,根据分析评价的结果,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主动收集其上市销售化妆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开展分析评价,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同时,“办法”还明确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流程,规定了每个环节的时间限度,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等一旦发现化妆品不良反应,都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报告。属于一般化妆品不良反应的,需在30日内报告;属于严重化妆品不良反应的,需在15日内报告。属于可能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需在3日内报告。对于不良反应情况和分析评价结果等有新的发现或者认知的,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如此一来,“风险”商品在市场的流通时间和流通范围被最大限度地缩小,避免其被更多消费者购买。
相信随着“办法”的落实,以及此前一系列相关法规的逐步实施,化妆品的上市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消费者的用妆安全也能得到进一步保障。
本期记者:黄翠芬
编辑:黄友枝
监制:陈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