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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障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障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图片来源:网络

为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从今年10月起至2022年10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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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分自查整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办法》关于网络销售化妆品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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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包括: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清理整治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及广告,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开展重点检查,对标签及展示页面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化妆品及广告;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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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治中,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科普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网络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必要时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异常名录并及时上报。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管局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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