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鞋被新同事弄脏(白鞋被新同事弄脏)
白鞋被新同事弄脏(白鞋被新同事弄脏)员工互相殴打,那么门店有责任吗?这个责任又该怎么划分?如果这件事,陶女士是单方面被殴打,那么责任就按上述规定来承担,新同事自然无话可说,其中的医疗费和误工费都可以找对方赔偿。但是,从了解的情况来看,陶女士也是动了手的,这就要另当别论了。门店的经理表示,确实是小事导致了员工之间的矛盾,新同事答应了赔偿,但是在金额上没有谈妥。并且他们通过派出所了解到,这件事不是单方殴打,新同事也有不同程度受伤,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那么,陶女士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呢?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浙江杭州,一女子做按摩工作,最近,她穿了一双白鞋上班,换鞋时,却被同事的鞋子给压住弄脏了,她让对方拿开,不料,竟遭到了殴打。女子表示那名同事是新来的,对方态度很恶劣,把她打了,造成脸部和腿部受伤,花了3000多元的医疗费。女子找到对方赔偿,但是被拒绝了,这让她觉得很不合理。
陶女士是一名女技师,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一名新同事殴打。据她所说,她最近穿了双白鞋子上班,工作期间,她去换鞋,发现不知道是谁将鞋子压在她的鞋子上,她就随口提了句:“这样放,把别人的鞋都弄脏了”。
谁知,那鞋正是新同事放的,新同事听到这句话立马就生气了,说就要放在那里,拒绝拿开。陶女士几次让新同事挪开,对方都无动于衷,之后,她索性将新同事的鞋子拿开了,不料,对方就冲上来打人。
陶女士的额头被打流血,眉骨下有一道伤口,还被踹了几脚,由于对方穿的是高跟鞋,所以腿也受了伤。双方去派出所调解,但对方不承认打人,也拒绝赔偿,之后就回去正常上班了。而陶女士养伤,导致不能正常上班。
门店的经理表示,确实是小事导致了员工之间的矛盾,新同事答应了赔偿,但是在金额上没有谈妥。并且他们通过派出所了解到,这件事不是单方殴打,新同事也有不同程度受伤,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走法律途径解决。
那么,陶女士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这件事,陶女士是单方面被殴打,那么责任就按上述规定来承担,新同事自然无话可说,其中的医疗费和误工费都可以找对方赔偿。但是,从了解的情况来看,陶女士也是动了手的,这就要另当别论了。
员工互相殴打,那么门店有责任吗?这个责任又该怎么划分?
现实中,员工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但是动手的还是极少数。但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所以一般按侵权责任来赔偿,门店无过失的话,一般不需要赔偿,但在其中要起到一个协商解决的作用。
双方殴打,要根据前因后果来划分责任,比如:判断矛盾的起因,以及先动手的一方,后续双方受伤的情况等等,以此来判断双方的过失,最终确定责任的承担比例。
这件事,陶女士虽然被殴打了,但她估计同时也殴打了新同事,那么就不是单方的责任,可以协商赔偿的金额,后续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责任。
工作中,员工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但是应该寻求理智的方式解决,像这样互相殴打不仅耽误工作,还违法,后期还需要承担经济损失,那就得不偿失。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员工之间,还是要互相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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