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细则最新(招商广告胡编乱造)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细则最新(招商广告胡编乱造)圣颜世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0800元。公开资料显示,广州圣颜世家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于2021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熊庆超。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星赫)无生产许可证、无直营店铺的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在招商广告中将自己包装成实力雄厚、产品超优的公司。因违法广告法,广州圣颜世家化妆品有限公司于3月28日收到10.08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去年12月29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发现广州圣颜世家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在全球加盟网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经查明,2021年4月6日,该公司与上海福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28800元的价格委托后者使用招商推广及大数据服务软件在某加盟网平台“圣颜世家实力见证”和“圣颜世家祛斑祛痘”网页发布特许经营加盟招商广告。
广告内容中含有“广州圣颜世家化妆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企业”“问题性肌肤维护国际连锁机构”“广州圣颜世家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5月5日”“助力全国700多家圣颜世家”等,但实际上其仅是一家成立于2012年的化妆品销售公司,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无美容直营店铺,不具备特许经营条件,当事人无任何证据材料证实的情况下,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将自己包装成实力雄厚的公司,误导、欺骗消费者。
另外,其广告中“公司以独特的产品配方,超优的产品品质……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感”“圣颜世家推出以为代表的科技美疗项目,让美容实体店经营者运用核心技术,做出独特的美肤效果”的宣传不实,虽自称产品配方独特、质量超优、美容护肤项目为“科技美疗项目”,但圣颜世家无法提供配方等相关证明材料,其在美容行业并无经营活动,不具备开展科技美疗项目的条件。
圣颜世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0800元。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圣颜世家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于2021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熊庆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