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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才公寓怎么申请?惠民县人才公寓

宝应县人才公寓怎么申请?惠民县人才公寓执行补贴房租政策,A户型900/月/套,B户型700元/月/套。3年为一个租期,第一个租期租金按50%缴纳(第一年租金免费),第二个租期租金按70%缴纳。每套公寓的租金由入住人员共同承担。三、租金标准3、第一批申请范围暂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二、房源情况惠民县人才公寓位于惠民县东关街与环城东路交叉口山东惠民国际温泉大酒店内(原惠民宾馆),第一批计划入住50人,入住房源分A、B两种户型,其中A户型居住面积45平方米,B户型居住面积35平方米,原则上每套房住2人。公寓已进行装修,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配备齐全,可拎包入住。

为优化我县人才发展环境,解决人才住房难题,现开展第一批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县内企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2、在惠民县范围内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

3、第一批申请范围暂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房源情况

惠民县人才公寓位于惠民县东关街与环城东路交叉口山东惠民国际温泉大酒店内(原惠民宾馆),第一批计划入住50人,入住房源分A、B两种户型,其中A户型居住面积45平方米,B户型居住面积35平方米,原则上每套房住2人。公寓已进行装修,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配备齐全,可拎包入住。

三、租金标准

执行补贴房租政策,A户型900/月/套,B户型700元/月/套。3年为一个租期,第一个租期租金按50%缴纳(第一年租金免费),第二个租期租金按70%缴纳。每套公寓的租金由入住人员共同承担。

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暖、通讯、物业等费用(电、暖享受本地优惠政策),由入住人员共同承担。

四、分配原则及评分标准

1、基础分:博士30分,硕士20分,“双一流”本科15分。

2、附加分:(1)工作时间:申请人来我县工作时间每满1个月加0.5分。(2)申请人配偶相关事项加分:配偶须符合我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按照其类别层级对应的分值进行加分,最高加10分。(3)学历不累计计分,就高不就低。

分值相同的,先按照取得学历高低进行排序。相同的再按照工作时间长短(精确到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得分仍相同的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顺序),根据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五、申请审核流程

1.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惠民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2.受理审核。惠民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在惠民县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惠民人社发布”公示2天。

3.选房。符合条件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参加选房,如委托他人选房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由受委托人选房。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选房的时间、地点、方法等通知要求在惠民县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惠民人社发布”公布。

4.签订协议。确认选房后3日内,申请单位、入住人才及人才公寓管理方三方共同签订入住协议,办理入住手续,并缴纳押金等相关费用。具体入住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期签订入住协议的,视为放弃入住资格。

六、申请时间及资料

1、申请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申请材料:(1)《惠民县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惠民县人才公寓申请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

(2)申请人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结婚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房管部门开具的入住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以上资料需由用人单位盖章,同时提供纸质版和扫描后的PDF版。

七、退出管理

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租赁协议,收回公寓使用权:

1.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惠民县范围内已购买住房的。

2.入住人才因其他原因导致已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1个月未居住的。

4.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改变公寓用途或更换公寓使用人的。

5.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以及供电、供水、供热、通讯、排水、排污及消防等公共设施的。

6.利用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人为因素,造成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公寓设施设备重大人为损坏的。

8.违反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经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9.应当终止协议并收回公寓住房的其他情形。

八、受理单位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单位地址:惠民县开发区乐安三路288号(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0543-8197098,邮箱:hmxrczx@126.com

9、 有关事项

1、根据人才申请和入住情况,适时启动第二批申请工作,另行调整申请范围。

2、人才公寓相关政策由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惠民县人才公寓申请表

宝应县人才公寓怎么申请?惠民县人才公寓(1)

2、 惠民县人才公寓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

宝应县人才公寓怎么申请?惠民县人才公寓(2)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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