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越狱逃犯犯什么罪?延寿越狱案一审
吉林越狱逃犯犯什么罪?延寿越狱案一审黑龙江延寿看守所“9·2”脱逃案全景回顾事件回顾:法院认为,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在被依法关押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地采取杀害监管人员的方式,脱离监管场所,其行为构成暴动越狱罪。高玉伦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李某某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民指使同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纠集多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海伟致崔某某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暴动越狱犯罪系共同犯罪,高玉伦、王大民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李海伟系积极参与者。故意伤害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亦系共同犯罪,王大民系主犯。王大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大民在盗窃犯罪中,所盗物品均已被追缴,可以从轻处罚。李海伟在故意杀人犯罪中,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3被告人均犯数罪,均应数罪并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
11月13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盗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3名在押人员杀死一名民警后“越狱”外逃。哈尔滨市公安局1.5万名警力全力搜捕。3日晚,脱逃人员李海伟被民警擒获。4日零时50分许,脱逃人员王大民被擒获。11日17时左右,脱逃的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高玉伦被抓获。
新华社“新华调查”栏目2014年9月3日播发稿件《看守所“失守”,层层防线在哪里?——追问黑龙江在押犯脱逃案“四大”悬疑》,揭示出看守所管理的节节失守。此后又对这一事件进行追踪报道。
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按事先计划,在民警衣柜内找出警服换上后逃出看守所。李海伟、王大民、高玉伦分别于2014年9月3日、4日和11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在被依法关押期间,有组织、有预谋地采取杀害监管人员的方式,脱离监管场所,其行为构成暴动越狱罪。高玉伦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李某某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民指使同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纠集多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海伟致崔某某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暴动越狱犯罪系共同犯罪,高玉伦、王大民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李海伟系积极参与者。故意伤害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亦系共同犯罪,王大民系主犯。王大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大民在盗窃犯罪中,所盗物品均已被追缴,可以从轻处罚。李海伟在故意杀人犯罪中,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3被告人均犯数罪,均应数罪并罚。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高玉伦服判,不上诉。被告人王大民、李海伟提出上诉。(记者梁书斌)
事件回顾:
黑龙江延寿看守所“9·2”脱逃案全景回顾
4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这一曾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细节也首次正式曝光。
案发
28日的一审中,检察机关披露了案发细节。
据介绍,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均羁押于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101监室,且床铺相邻。高玉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王大民涉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且系累犯;二人均面临重刑,遂产生越狱之念并形成合意。
高玉伦、王大民发现,看守所夜间值班管教民警被害人段某某提审在押人犯时有不锁监门的习惯。经反复商议,二人最终确定在段某某值班时越狱及越狱细节、逃跑路线、逃跑方式,并准备了绳子、毛巾。为确保越狱成功,二被告人又拉拢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羁押的被告人李海伟,李同意共同越狱。
2014年9月1日晚,高玉伦以给家人打电话为名,要求民警段某某提审,段应允。9月2日4时30分许,段某某将高玉伦提出监室至值班室内,王大民随即扭转监室内监控摄像头并将监室门拨开,与李海伟逃出监室,潜至值班室外伺机动手。
高玉伦用段某某的手机与家人通话后,见王大民、李海伟已在门外,便趁段某某不备,从段身后用胳膊勒住段颈部。王大民、李海伟见状冲入室内,三被告人合力将段按倒在地。高玉伦用事先准备的绳子捆绑段某某双腿,又从办公桌抽屉内拿出手铐,铐住段某某双脚,高玉伦、王大民用毛巾猛力堵压段某某嘴部。因段某某挣扎,王大民、李海伟多次用拳头击打段头面部,迫使段停止挣扎。
高玉伦将所戴脚镣打开,三被告人按事先计划换上警服,王大民从段某某兜内翻出钥匙打开前厅大门,三人相继走出看守所。值班武警发觉情况异常,进行询问并鸣枪示警,三被告人迅速逃离。段某某因颈部被扼压及勒压、口鼻被捂压或堵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追捕
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杀害一名民警后,抢走手机及衣物脱逃……这一消息立即引起全国关注。公安机关也迅速布下天罗地网进行追捕。
案发后,哈尔滨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开展缉捕工作,公安部刑侦局派员来哈尔滨指导案件侦破工作,黑龙江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也派出相应警力配合缉捕。
9月2日下午,哈尔滨市公安局向社会重奖征集三名脱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任何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有功群众,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随后,公安部将三人列为A级逃犯,另奖励5万元。二者相加,单人总计奖金达15万元。
“五山四分田,半水半草原。”延寿县山高林密,玉米地仿佛“青纱帐”,找个人就像“大海捞针”。连日的降雨也使得地面泥泞湿滑,又让搜捕工作“雪上加霜”。抓捕过程中,警方以延寿县为中心向外围辐射,在有逃窜可能的各路口层层设卡堵截,最大限度压缩犯罪嫌疑人的外逃范围。同时,警方还派出直升机在空中搜捕。
抓捕进入攻坚阶段后,根据掌握的线索,专案指挥部在延河镇划定半径5公里、在青川乡划定半径10公里的包围圈,组织2000多人的警民联勤力量,撒开严密的抓捕网,昼夜搜捕。同时,警方发动群众举报逃犯的线索,形成了立体化、合成作战的缉捕态势。在采访中,记者看到公路沿线有很多武警战士执勤。一位山东籍大娘告诉记者:“(这些战士)这几天一直在这里守着。”
落网
李海伟最后一个从监所大门逃出,第一个落网。9月3日20时许,在延寿县玉山村,一个身披红色雨衣、脚穿一只鞋,脸色苍白、面容憔悴的人引起张某等村民的怀疑。在接到举报后,公安特警、武警官兵和村民联手将李海伟抓获。
9月3日21时30分许,警方接到群众报警,随即调集六百余警力前往抓捕。4日0时50分许,民警和村干部在一间空房处发现了王大民。在躲避直升机过程中崴伤脚的王大民,此时目光呆滞、手脚发软,嘴里不停叨念着:“我饿死了,给我吃的,给我水。”
9月11日下午,在重重围堵之下,高玉伦窜至青川乡河福村西王家屯其亲戚家。亲戚将他稳住,并向警方报告。与此同时,警方也发现一个疑似高玉伦的人进入其亲戚家。民警赶到时,亲戚已经趁高玉伦不备将其双臂捆住,高拼命反抗,民警迅速用手铐将其控制。
被抓时,高玉伦面容憔悴、满腮胡子,已明显消瘦,身上污垢不堪。他说,连日来,自己饥饿难耐、走投无路,只好铤而走险,到亲戚家找食物。高玉伦跟抓他的警察说,这些天饿了就吃玉米,实在受不了了。(记者王子辰 梁书斌)
信息来源: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