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氏姐弟,兰家女究竟是谁家女
兰氏姐弟,兰家女究竟是谁家女针对傅庚生的商榷意见,余冠英随即就另撰《关于〈孔雀东南飞〉疑义》(载《文学评论》1961年第2期,后收入《古代文学杂论》,中华书局,1987年)予以回应。他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并作了更为周详细致的表述:“将‘说有’二句解为县丞向县令建议另向兰家求婚,言兰家承籍有宦官,比刘家门第更好。县丞受太守委托,恐怕县令不愉快,所以替他家另说一门亲事,这是可以说得通的。”他批评傅庚生以“秦罗敷”作为佐证有些比拟不伦,“如果以前曾有什么作品或记载提到过姓兰名芝的女子,像《陌上桑》提到‘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那样,那就很有助于说明兰芝是作者‘信手拈来’的姓名了。但是并没有这样的根据”。两种说法相互比较,余氏所言无疑更能自圆其说。然而反复推敲之余,还是难免让人心生疑惑。对于傅庚生所指摘的其解说“似乎和本篇故事情节的发展不相系属,有些枝蔓”,余冠英本人其实也并不讳言,坦承如此分析确实“是一缺点”。曹道衡在数十
被清人沈德潜的《古诗源》誉为“古今第一首长诗”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也就是后世简称的《焦仲卿妻》或俗称的《孔雀东南飞》,以其哀感顽艳的情节、细致精巧的剪裁和各肖其面的人物,历来都备受推重。近现代以来,由于契合了“白话文学”与“民间文学”方兴未艾的大势,更是不断得到研究者的垂青和表彰。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胡适的《白话文学史》(新月书店,1928年),盛赞此诗为“古代民间最伟大的故事诗”,“实在是一篇白话的长篇民歌,质朴之中,夹着不少土气。至今还显出不少的鄙俚字句”(第六章《故事诗的起来》)。不过仔细推究起来,“质朴”的“白话”未必就明白晓畅,某些“鄙俚字句”甚至还难以索解。尤其在述及女主角兰芝被遣归娘家之后,县令和太守等闻讯相继派人前往提亲,诗中描写道:“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这位“兰家女”究竟是指谁,就人言言殊而颇多争议。
此诗最早见收于南朝梁代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正文前系有小序,概述了这个悲剧故事的始末原委:“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伤之,为诗云尔。”清康熙年间吴兆宜撰《玉台新咏笺注》,在“说有兰家女”一句下有按语说:“序云‘刘氏’,此云‘兰家’,未详,或字之讹也。”已经注意到序和诗在叙述时不相一致,怀疑其中文字存有讹误。稍后陈祚明在《采菽堂古诗选》中将这一推测予以指实:“‘兰’字或是‘刘’字讹。”认为“兰家女”本该作“刘家女”,很可能是在传抄翻刻之际出现了舛误。这个意见被后来不少学者承袭借鉴,乾隆年间闻人倓所撰《古诗笺》就原封不动迻录了陈氏的断语,张玉穀的《古诗赏析》也同样指出:“‘兰家女’,意谓刘家之女兰芝也。然恐‘兰’字乃‘刘’字之讹。”都尝试藉此去弥缝序与诗之间的自相抵牾。与此同时,题名为纪容舒所撰但很可能是由其子纪晓岚代笔的《玉台新咏考异》,在参酌吴兆宜的意见时又提出了另一种可能:“疑此句下脱失二句,不特字句有讹也。”猜测这里不仅存在个别文字的谬误,恐怕还有一些文句的脱漏,最终导致上下文意未能贯通。
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
清人所作的种种推断对近现代学者多有影响,黄节编纂的《汉魏乐府风笺》(1923年铅印本),在《焦仲卿妻》一篇中就节录了《玉台新咏考异》的按语;萧涤非在黄节的指导下撰著《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国文化服务社,1944年),讨论到这首诗时也特意提到纪晓岚和闻人倓的意见。然而今存《玉台新咏》的诸多版本,以及后世载录此诗的各类诗歌总集,在这里均无异词——只有北宋末年郭茂倩所编《乐府诗集》误作“谁有兰家女”,可以暂置毋论——所谓的讹谬脱漏实际上并没有任何文献支持,只能聊备一说而并未盖棺定论。于是近现代其他学者就陆续从不同角度,继续探究这个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
闻一多在《乐府诗笺·焦仲卿妻》(载1944年《国文月刊》第二十五期)里征引了纪容舒、闻人倓两家的论断,但斟酌再三后嫌其“文意仍未明”,于是又介绍了友人许维遹的新解。许氏怀疑原诗前后文句倒错,“‘说有兰家女’二句当在下文‘阿母谢媒人’下”,原本是阿母在向媒人推脱时的说辞,“言有兰家女者,承籍有宦官,可以配太守子,若己之女,则出身微贱,不足以当此荣宠”,即将“兰家女”视为出身高门的另一兰姓女子,以此反衬兰芝家世的贫贱卑微,以示无法承受太守殷勤眷顾的美意。闻一多认为“此说于词理较顺”,接着又补充道,“疑‘承籍有宦官’下当再有二句,文意乃足。盖传写脱之”,看来尚未能彻底挣脱清人潜移默运的影响,依然推测原作中或有文句脱失,以致语意衔接有欠融通。
参与整理过《闻一多全集》(开明书店,1948年),且具体负责乐府部分校订工作的余冠英,在自己着手编注《乐府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时,参酌了《乐府诗笺》所提供的线索并予以修正。他认为“说有兰家女”两句“是县丞建议县令另向兰家求婚,说兰家是官宦人家,和刘氏不同”。一方面认同“兰家”当指另一官宦人家的提法,另一方面则转而判定此处所言均出自县丞,由于先前县令派媒人提亲遭拒,县丞才提议另换别家求取亲事。至于许维遹所指出的前后错简,以及闻一多所怀疑的文句脱漏,余氏一概未予采信。想必是由于这些猜测和清人旧说一样并无实据,不免有凭空悬揣的弊病。数年后余冠英又编注了《汉魏六朝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除了补充交待本诗叙述至“媒人去数日”时暂告一段落,“县令和刘家说婚的事到此结束”,以下为另叙一事,其余的解说都沿袭了此前的看法。余氏力避牵强附会的臆测妄断,认真辨析叙述中的先后层次和不同归属,令人顿时耳目一新。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的《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高等教育出版社,1959年)随即就采纳了这一新说,称许道“旧说以‘兰’为‘刘’字之误,但改字之后,上下文仍难贯穿,不及余说明顺可读”。此书于数年后重印(中华书局,1962年),尽管在《重印说明》里提到萧涤非对这几句诗又有新解(详见下文),“应尽量增补”,可在注释里并未做任何修订补充,足见余冠英的说法已经得到学界同仁较为充分的认可。
余冠英《汉魏六朝诗选》
傅庚生的《〈孔雀东南飞〉疑义相与析》(载《文学评论》1961年第1期)同样肯定了余冠英所做的诠释,认为“过去的注家,单单为了这一段文字有些疑义,便不假思索地以疑有阙文了之”,“《诗选》注里如此一疏通,就可以大致文从字顺,免去‘阙文’的瑕颣了,其功不可没”。不过就“兰家女”的具体所指,他却别有主张,觉得“‘兰家女’就指的是兰芝,并不一定是另外还有姓兰的”。为了证明“民歌在姓氏称呼上原都不甚沾滞”,他又以本篇中“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两句作为旁证,强调这里所述“不必是《陌上桑》里的罗敷,信手拈来,表示是一个美女而已”,以此律彼,也就不必太过在意“兰家”和“刘氏”之间的差异。不仅如此,他还指出县丞此时谈说的对象应该是太守而并非县令,“这是县丞在向太守请命时,附带谈起的”,“‘承籍’是说目前虽非官宦人家,却也是宦门之后,与太守家勉强也算门户相当”,目的是夸耀兰芝的家世门第,以便促成两家早日联姻。
针对傅庚生的商榷意见,余冠英随即就另撰《关于〈孔雀东南飞〉疑义》(载《文学评论》1961年第2期,后收入《古代文学杂论》,中华书局,1987年)予以回应。他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并作了更为周详细致的表述:“将‘说有’二句解为县丞向县令建议另向兰家求婚,言兰家承籍有宦官,比刘家门第更好。县丞受太守委托,恐怕县令不愉快,所以替他家另说一门亲事,这是可以说得通的。”他批评傅庚生以“秦罗敷”作为佐证有些比拟不伦,“如果以前曾有什么作品或记载提到过姓兰名芝的女子,像《陌上桑》提到‘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那样,那就很有助于说明兰芝是作者‘信手拈来’的姓名了。但是并没有这样的根据”。两种说法相互比较,余氏所言无疑更能自圆其说。然而反复推敲之余,还是难免让人心生疑惑。对于傅庚生所指摘的其解说“似乎和本篇故事情节的发展不相系属,有些枝蔓”,余冠英本人其实也并不讳言,坦承如此分析确实“是一缺点”。曹道衡在数十年后得到余冠英的大力举荐,编注了另一种《乐府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很多地方都曾参考过余先生的《乐府诗选》,并且始终受到余先生的亲切关怀”(见该书《前言》),可在本篇注释中还是觉得“这两句颇费解”,在引录余氏新解之后又不惮其烦地介绍了清人旧说,“姑两存之”。由此也可见余说确实稍嫌迂曲,难免有些缠夹不清。
傅庚生《〈孔雀东南飞〉疑义相与析》
傅庚生认为在称谓方面不必拘泥究竟是“兰家女”还是“刘家女”,延续着类似的思路,萧涤非在《关于〈孔雀东南飞〉的一个疑难问题的管见》(载1962年3月21日《文汇报》,后收入《乐府诗词论薮》,齐鲁书社,1985年)中也主张,“‘兰家’应该就是说的兰芝。‘兰家女’,等于说‘兰芝姑娘’”。而从“说有兰家女”至下文的“故遣来贵门”,都是府丞向兰芝母亲转述太守和主簿的话,令人困惑不解的前两句的意思是“我家太守爷说他知道你府上有位兰芝姑娘,真是举世无双,你府上又是官宦人家”,是对兰芝本人及其家世的恭维奉承。萧氏还举出不少例证,用来说明“家”字在当时“确乎是存在着一种特殊用法,那就是,在谈话中用作敬词来表示对对方的尊敬。而且这种用法很普遍,已成为社会上一种习惯语”。然而论证到最后,他又自设问答:“也许有人要问:说‘刘家女’不是同样可以表示敬意吗?为什么一定要说‘兰家女’?我以为,如说‘刘家女’,未免泛泛,因为姓刘的很多,而且也不如说‘兰家女’来得亲切。”就显得颇有些强词夺理,未能让人心悦诚服。
本诗正文屡屡称女主角为“兰芝”,唯独小序里却改称为“刘氏”。傅庚生已经强调不必对此纠结,“何况兰芝姓刘,又只有序中提到呢?”显然是为了提醒读者不必瞻前顾后而据序疑诗。俞平伯的想法与此大致相同而又推进一层,他在《略谈〈孔雀东南飞〉》(载《文学评论》1961年第4期,后收入《论诗词曲杂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里直言,“我一向认为这序不可靠,出于后人附益”,于是索性撇开小序,将注意力集中在诗作本身,“至于女主角的名字原见于诗中,却不曾说她姓刘,不但不说她姓刘,而且说她不姓刘”,“兰芝者,姓兰名芝,非姓刘而名兰芝也”。诗前小序出于后人之手,确实不能和正文等量齐观。可是作序者在依托攀附之际,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凭空生造出“刘氏”的说法,让读者轻而易举就能窥知其出于旁人附益呢?其实余冠英在和傅庚生往还商讨时早就质疑过,“说兰芝姓兰也还有一个小缺点,她对阿母几次自称兰芝,如果不是称名而是连名带姓,又不大符合惯例”,对此俞平伯并未能给予圆融恰切的解释。多年以后金性尧在《炉边诗话》(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比较了余冠英和俞平伯两家之说,尽管认为“俞说是对的”,但也委婉地指出“俞说把焦妻说成姓兰名芝,也嫌过泥”。他根据俞说再作调整,认为“‘兰家女’即‘兰女’,“略如‘兰小姐’之意。‘家’字无义,就像京剧唱词里的垫字”(见该书《孔雀东南飞》篇)。照此说法,“兰家女”也就相当于昵称或小名,可在中古时期并无相似的用例,用京剧唱词来以今度古,恐怕也不足以令人信服。
同样认定“兰家女”就是指兰芝,谭戒甫在《〈孔雀东南飞〉研究》(载《文献》1981年第2期)中的考辨却让人感到更加匪夷所思。他首先根据《史记·匈奴列传》所载匈奴贵种三姓中有兰氏一支,就率尔断定南匈奴兰氏在逐渐没落以后,“向东南移居庐江一带”;随后指出南匈奴与汉族通婚,其子孙往往从母系改姓刘氏;最终得出结论,“兰芝为匈奴故家遗族”,“兰、刘二字声纽全同,译音歧异,历代常有”,“然则匈奴南迁的人,自己仍称为兰,汉人则呼为刘”。也就是说,女主角原为匈奴后裔,诗中的“兰芝”和“兰家女”都是依从匈奴原来的姓氏(其实也已是汉语译音)来称呼,小序里的“刘氏”则是遵循汉人习惯的改称。如果此言不虚,那么她的姓名就应该是“兰芝”或“刘芝”,而非历来耳熟能详的“刘兰芝”了。在这一系列“大胆假设”之后,谭氏并没有任何“小心求证”。对文学作品中根本未曾涉及的问题,要从史实层面推衍出环环相扣的线索,再据此探究其中隐含的微言大义,最终大概只能得出一些非常异议可怪的凿空之论。
胡凡英的《〈孔雀东南飞〉一个疑难问题的讨论及我见》(载《中国典籍与文化》1993年第3期)又另辟蹊径,依据“兰梦”“兰室”等习语,断定“‘兰’常与子嗣婚育有关”,进而设想“兰家女”其实是“指代太守夫人”,与紧接着的“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两句语义衔接,意谓太守夫人膝下“有一个娇逸未曾婚配的第五郎”,藉此强调太守家中子嗣满堂,人丁兴旺。而兰芝此前之所以被焦母遣送归家,“主要与她婚后多年未育有关”。所以媒人提亲时才会刻意说那番话,“意在强调和赞颂太守夫人是个子嗣昌炽人家的女儿,所生儿郎甚多,兰芝嫁给这样的人家,做太守夫人的媳妇,也必定婚育美满”。不仅翻空出奇想象出一位在原作中从未露面的太守夫人,竟然还断定其旺盛的生育能力也会顺理成章地转移给改嫁过来的兰芝。为了证成己说,他甚至还认为兰芝临别时赠送给焦仲卿的“红罗复斗帐”,“当是一种为婴儿准备的小帐”,“反映了兰芝对自己婚后未育的一种无可言状的痛苦和内疚”。让人读罢唯有咋舌称异,不能再赞一词了。
既然在不改动原文的情况下,依然无法圆满地诠解诗意,甚至逐渐有走火入魔的趋势,有些学者就重返清人旧辙再做考索探究。王焕镳的《试释〈孔雀东南飞〉中“媒人去数日”一节》(载《杭州大学学报》1962年第2期)开宗明义便指出,此处“之所以难通,非作者故作艰深,实有误字之故。误字未正,而强以求通,必出于曲解而后已”,因此从倒错讹衍的角度,将这几句校订为“媒人去数日,太守遣丞还。请说有兰家,承籍有宦官”。经过调整梳理,他提出“请说”两句是太守委托郡丞向刘家提亲时介绍其家世的说辞,“所谓兰家者即指太守之家”,和女主角兰芝并无任何关联;而“‘兰’字草体与‘某’字形近”,之所以“不直言太守家而言某家者”,是因为太守鉴于此前县令提亲未果,唯恐重蹈覆辙,不免有失颜面,才令郡丞闪烁其词。经过辗转求证以后看似言之凿凿,然而如此师心独造的推阐还是让人觉得有些随心所欲而难以置信。
郑文的《汉诗选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则将“兰家女”一词拆分开来重新予以分析,认为“兰家”应读作“兰姑”,指的就是兰芝,并补充道“汉魏尊称女子为姑。姑即家。故曹大家即曹大姑”。他提到的曹大家,即东汉史家班固之妹班昭,生平事迹见于《后汉书·列女传》,谓其嫁曹世叔为妻,“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清人钱大昕称“此‘家’字相传读如‘姑’”,惠栋也认为“此古音之仅存者”(俱见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又《资治通鉴·汉纪四十》载“曹大家上书曰”云云,宋元之际的胡三省同样指出,“‘家’,今人相传读曰‘姑’”。可知“姑”在这里只是标明“家”的特殊读音,并不能就此推定“家”和“姑”可以假借通用。此外,“大家”一词尚见于《后汉书·皇后纪·虞美人》,称“大将军梁冀秉政,忌恶佗族,故虞氏抑而不登,但称大家而已”;又《西京杂记》卷二载田文因降生于五月五日恶日,其父本不拟将其抚育成人,“其母窃举之。后为孟尝君,号其母为薛公大家”。毫无疑问,“大家”才是对女性的尊称,恐怕不能将其割裂开来,断章取义地推定“兰家”是对兰芝的尊称。即便郑氏所言勉强得以成立,那么附缀的“女”字显然形同赘疣,又当作何解释呢?
王彦坤的《对〈孔雀东南飞〉一段文字的梳理》(载《暨南学报》1993年第3期)检讨了前人的几种主要说法,或嫌其“未协洽”,或斥其“极牵强”,最终断定“‘兰家女’于诗殊不可解,必非原文”。幸亏动手校订时他还算小心谨慎,只是怀疑“此处实无误字,唯有倒文”,原文应该乙正为“说家有兰女”,是府丞提亲时对兰芝的夸赞,“‘兰’有良好、美好之义”,“‘兰女’犹今人言‘好姑娘’”。虽然随意调整文字顺序的做法不足为训,但他对“兰”字的解读还是得到了后续研究者的响应。雷家骥的《〈孔雀东南飞〉笺证》(兰台出版社,2008年)就不谋而合地指出,“兰有芳洁美好之意,故常用以借喻佳人好女,兰闺、兰室即泛指其闺房,而常兼及借指其人”。可是正因为没有对原诗语序进行改订,他在完整地诠说“兰家女”时只能含糊其辞地称,“‘兰家’当指佳人之家,而‘兰家女’当指佳人之家的女儿,盖即指兰芝也,非谓兰芝姓兰氏之谓”。依照这样的逻辑,所谓“佳人”自然应指兰芝之母,无疑与诗意不符,可见此说依然滞塞难通。
经过近现代学者数十年来的推究考索,积疑已久的难题并未涣然冰释,各家所述不仅在“兰家女”的理解上大存歧异,就连这几句话究竟是谁对谁讲的也莫衷一是,让读者颇有些无所适从。不过就在新论竞出而众说纷纭之际,其实已经有学者探得其本了。徐复的《从语言上推测〈孔雀东南飞〉一诗的写定年代》(载《学术月刊》1958年第二期,后收入《徐复语言文字学丛稿》,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着重从诗中用语来考察其最终写定时间,其中第一例就是围绕“兰家女”的讨论。他发现《列子·说符》篇有一则寓言,提到“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又有兰子又能燕戏者,闻之,复以干元君”,东晋张湛在注释中说:“凡人物不知生出者谓之兰也。”他据此认为“兰家女”一词“犹今人说某某人家的女儿一样”,诗中这一部分叙述虚实照应,“描摹媒人怎样从寒暄入手,或言女家,或言男家,并将官府做媒的派头渲染一番,最后接着用‘直说太守家’数语,才把此番特来做媒的意思点出”。经过历代学者的考辨,今本《列子》基本已被判定为魏晋时期的伪托之作,甚至还有人推测造伪者就是张湛。“兰”字的语源虽然难以推寻,可反映的无疑正是当时的语言习惯。借此来解读这首通常被视为创作于汉末魏晋的诗歌(徐氏认为最终写定于东晋),堪称天造地设而铢两悉称。实际上单就结论而言,稍后的王焕镳同样认为“兰”当作“某”解,在论证中也提到过《列子》的那段记载,可惜最终仅从字形相近的角度判定“两‘兰子’,实‘某子’之误”,忽略了近在眉睫之前的张湛注,终不免失之毫厘而谬以千里。
徐复《从语言上推测〈孔雀东南飞〉一诗的写定年代》
徐复的意见发表以后,很快就引起一些学者的关注。先前积极参与研讨的余冠英在《关于〈孔雀东南飞〉疑义》一文的末尾就附带提到,“不久以前有人据《列子·说符篇》张湛注‘凡人物不知生出者谓之兰也’,解释本篇‘兰家女’犹‘今人说某某人家的女儿’”,说的无疑就是徐复。有些学者则直接采摭其说以供读者参考,如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在此诗注释中说:“兰家女,犹言兰芝姑娘。一说,兰家,犹某家。《列子·说符篇》张湛注:‘凡人物不知生出者谓之兰也。’”方一新、王云路编著的《中古汉语读本》(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选录本篇时也在注释中称:“一说即某家女。晋时称不确指的‘某家’为‘兰家’。一说为姓兰或名兰的人家。”应该都参考过徐复的意见,只是因体例所限,未便明确说明罢了。至于龚维英的《解“兰”》(载《江淮论坛》1980年第3期)同样依据《列子》张湛注,强调本诗中的“兰”当训作“某”。想必只是无心偶合而一时失检,并非有意攘为己有。就时间先后而言,其发明之功仍然应该归属于徐复。
困扰人们许久的疑惑看来已经迎刃而解了,然而学者们对徐复的结论依然心存犹疑,并未完全接纳。余冠英称“其说能否成立,可以研究,这是解决此句疑义的又一途径”,甚至满怀期待地说,“对于这一段文字至今还没有完全令人满意的解释,疏浚工作或许还待努力”,态度显然有所保留。朱东润、方一新、王云路等也仅将此说列为一家之言,并没有视作最终定谳。究其原委,恐怕主要是由于张湛所说的“人物不知生出者谓之兰”仅是一则孤证,并未在其他文献中发现同样的用例。正因如此,前人对《列子》所述“兰子”的理解也就多有出入,并未遵循张湛所言加以阐发。清嘉庆间胡式钰的《语窦》就另解为“游民无常业,国之所禁也”,并认为吴语中“骂人游手好闲曰‘兰了’”就是由此传讹而来。稍后苏时学所撰《爻山笔话》又推测道,“今世俗谓无赖子为‘烂仔’,其义疑本于此”。钱锺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旁搜远绍了后世不少例证,认为“苏说近是,‘兰子’即后世之‘赖子’”。倘若参照“游民”“赖子”等来推求“兰家女”的语意,毋庸赘言是扞格难通的。
仔细追溯“兰子”的渊源,确实并未发现同样的例证。不过在先秦两汉文献中,“阑多借蘭。《列子》此文阑之作蘭,与诸书训义虽异,而通假则同”(杨伯峻《列子集释》,中华书局,1979年),“蘭(兰)”“阑”两字因声符相同,往往可以假借通用。而“阑子”在后世倒是不乏用例,可供比勘参证。宋人魏泰《东轩笔录》卷九记载刘彝知虔州时,见当地因遭受饥荒,“民多弃子于道上”,故特意颁布政令,“召人收养”,“又推行于县镇”,最终颇见成效,“故一境阑子无夭阏者”(据明万历间《稗海》本,《四库全书》本同)。文中“阑子”与“弃子”相对应(明嘉靖间楚山书屋本即径作“弃子”),显然可以借用“人物不知生出者”来解释。又清人黄丕烈筑百宋一廛以贮藏所得宋刻善本,特意邀请友人顾千里撰《百宋一廛赋》。顾赋通过“瞑行阑子”与“思适居士”“佞宋主人”三人间的相互问答来铺陈敷衍,竭力表彰黄氏庋藏之丰赡精良,有功于文献之校订流播。赋中提到一部宋刻《列子》,“《冲虚》错互,举世相仍。处度、敬顺,纠缠淄渑。划然分判,使我伏膺”,对其刊印之精善赞不绝口。黄丕烈《百宋一廛书录》也著录过这部书,且称“余友顾千里以为《列子》善本无逾此者”。顾赋中虚构的那位“阑子”,很可能就脱胎于《列子》的“兰子”。所以黄氏在为该赋作注时,于“瞑行阑子”下就直接注明“寓言也”。而这个“阑子”似乎也应借用张湛注来解释才更为合宜。再深入推敲玩味,作“人物不知生出者”解的“兰子”,和作“游民”“赖子”解的“阑子”,倒也并非此疆彼界而绝无关涉,四处流荡而游手好闲之徒,往往正是那些家世不明而别无依凭之辈,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关联。尽管目前还没能找到更多用例来予以直接证实,但张湛对“兰”字所作的训释应该绝非别出心裁的蹈空之论。徐复据此推断“兰家女”即“某家女”,与其他种种纷歧纠葛的说法相较,毫无疑问是更值得采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