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要求(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要求(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1 配制石灰膏的生石灰、磨细生石灰粉的品质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生石灰》JC/T 479与《建筑生石灰粉》JC/T 480的有关规定。8.1.8 拌制水泥混合砂浆用的石灰膏、粉煤灰等无机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要求:8.1.5 水泥进场后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在使用前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抽检时,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且持续进场的水泥为一批,其中袋装水泥一批的检验量不应超过200t,散装水泥则应以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得少于一次。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严禁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8.1.6 砌筑砂浆宜采用过筛的洁净中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 14684的规定;构造柱、芯柱及灌孔混凝土用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采用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8.
8 施工8.1 材料要求8.1.1 小砌块在厂内的自然养护龄期或蒸汽养护后的停放时间应确保28d。轻骨料小砌块的厂内自然养护龄期宜延长至45d。
8.1.2 同一单位工程使用的小砌块应为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并需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复验报告。
8.1.3 小砌块孔洞内及块体内部复合的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性能、密度、厚度、位置、数量应在厂内按小砌块墙体节能设计的要求进行插填或充填,不得歪斜或自行脱落,并列为复验检查项目。
8.1.4 小砌块产品宜包装出厂,并可采用托板装运。雨、雪天运输小砌块应有防雨雪措施。
8.1.5 水泥进场后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在使用前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抽检时,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且持续进场的水泥为一批,其中袋装水泥一批的检验量不应超过200t,散装水泥则应以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得少于一次。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严禁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8.1.6 砌筑砂浆宜采用过筛的洁净中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 14684的规定;构造柱、芯柱及灌孔混凝土用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采用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8.1.7 芯柱与灌孔混凝土中的粗骨料粒径宜为5mm~15mm,构造柱混凝土中的粗骨料粒径宜为10mm~30mm,并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有关规定。
8.1.8 拌制水泥混合砂浆用的石灰膏、粉煤灰等无机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配制石灰膏的生石灰、磨细生石灰粉的品质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生石灰》JC/T 479与《建筑生石灰粉》JC/T 480的有关规定。
2 石灰膏用生石灰熟化时,应采用孔格不大于3mm ×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磨细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得小于2d。石灰膏用量,应按稠度120mm±5mm计量。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可按表8.1.8确定。沉淀池中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表8.1.8 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
稠度(mm) |
120 |
110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换算系数 |
1.00 |
0.99 |
0.97 |
0.95 |
0.93 |
0.92 |
0.90 |
0.88 |
0.87 |
0.86 |
3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用于砌筑砂浆中。
4 粉煤灰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 860和《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 220的有关规定。
5 采用其他掺合料时,应经试验并符合砌筑砂浆规定的各项性能指标方可使用。
8.1.9 掺入砌筑砂浆中的有机塑化剂或早强、缓凝、防冻等外加剂,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计量使用。有机塑化剂产品,应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砌体强度型式检验报告。
8.1.10 砌筑砂浆和混凝土的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8.1.11 钢筋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取样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2 砌筑砂浆8.2.1 小砌块砌体的砌筑砂浆配合比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 860的规定,并应按重量比计量配制。
8.2.2 砌筑砂浆应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其保水率不得小于88%。砌筑普通小砌块砌体的砂浆稠度宜为50mm~70mm;轻骨料小砌块的砌筑砂浆稠度宜为60mm~90mm。
8.2.3 小砌块基础砌体应采用水泥砂浆砌筑;地下室内部及室内地坪以上的小砌块墙体应采用水泥混合砂浆砌筑。施工中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执行。
8.2.4 墙体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砌筑砂浆时,其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8.2.5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拌合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不得少于2min。当掺有外加剂时,不得少于3min;当掺有机塑化剂时,应为3min~5min。
8.2.6 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并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砂浆出现泌水现象时,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8.2.7 预拌砂浆的性能、运输、储存、使用及检验等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预拌砂浆》JG/T 230的规定。
8.2.8 砌筑砂浆试块取样应取自搅拌机或运输湿的预拌砂浆车辆的出料口。同盘或同车砂浆应制作一组试块。
8.2.9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的评定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的规定执行。
8.2.10 同一验收批的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的1.1倍;其中抗压强度最小一组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的85%。砌筑砂浆的验收批指同类型、同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每组3块;当同一验收批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的1.1倍;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
注:制作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工程使用一致。
8.2.11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一个楼层或250m3小砌块砌体所用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当配合比变更时,应制作相应试块。
注:用小砌块砌筑的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8.2.12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时,宜采用非破损或微破损检验方法对砌筑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判定砌筑砂浆的强度:
1 砌筑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 对砌筑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争议;
3 砌筑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需另行确认砌筑砂浆或砌体的实际强度;
4 对工程质量事故有疑义。
8.3 施工准备8.3.1 墙体施工前必须按房屋设计图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块图。排块时应根据小砌块规格、灰缝厚度和宽度、门窗洞口尺寸、过梁与圈梁或连系梁的高度、芯柱或构造柱位置、预留洞大小、管线、开关、插座敷设部位等进行对孔、错缝搭砌排列,并以主规格小砌块为主,辅以配套的辅助块。
8.3.2 各种型号、规格的小砌块备料量应依据设计图和排块图进行计算,并按施工进度计划分期、分批进入现场。
8.3.3 堆放小砌块的场地应预先夯实平整,并应有防潮和防雨、雪等排水设施。不同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的小砌块应分别覆盖堆放;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6m,且不得着地堆放;堆垛上应有标志,垛间宜留适当宽度的通道。装卸时,不得翻斗卸车和随意抛掷。
8.3.4 砌入墙体内的各种建筑构配件、埋设件、钢筋网片与拉结筋等应事先预制及加工;各种金属类拉结件、支架等预埋铁件应做防锈处理,并按不同型号、规格分别存放。
8.3.5 备料时,不得使用有竖向裂缝、断裂、受潮、龄期不足的小砌块及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厚度、位置、数量不符合墙体节能设计要求的小砌块进行砌筑。
8.3.6 小砌块表面的污物和用于芯柱及所有灌孔部位的小砌块,其底部孔洞周围的混凝土毛边应在砌筑前清理干净。
8.3.7 砌筑小砌块基础或底层墙体前,应采用经检定的钢尺校核房屋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8.3.7的规定。
表8.3.7 房屋放线尺寸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
L(B)≤30 |
±5 |
30< L(B)≤60 |
±10 |
60< L(B)≤90 |
±15 |
L(B)>90 |
±20 |
8.3.8 砌筑底层墙体前必须对基础工程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当芯柱竖向钢筋的基础插筋作为房屋避雷设施组成部分时,应用检定合格的专用电工仪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墙体施工。
8.3.9 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建造与工程实体完全相同的具有代表性的模拟墙。剖解后的模拟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方可正式施工。
8.3.10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设计按表8.3.10要求确定小砌块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表8.3.10 小砌块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项目 |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 ||
A |
B |
C | |
现场质 量管理 |
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
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
有监督检查制度;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
砌筑砂浆、混凝土强度 |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
砌筑砂浆拌合方式 |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
砌筑工人 |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30% |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
初级工以上 |
注:1 砌筑砂浆与混凝土强度的离散性大小,应按强度标准差确定;
2 配筋小砌块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不允许采用C级;对配筋小砌块砌体高层建筑宜采用A级。
8.4 墙体施工基本要求8.4.1 墙体砌筑应从房屋外墙转角定位处开始。砌筑皮数、灰缝厚度、标高应与皮数杆标志相一致。皮数杆应竖立在墙体的转角和交界处,间距宜小于15m。
8.4.2 砌筑厚度大于240mm的小砌块墙体时,宜在墙体内外侧同时挂两根水平准线。
8.4.3 正常施工条件下,小砌块墙体(柱)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4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8.4.4 小砌块在砌筑前与砌筑中均不应浇水,尤其是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当施工期间气候异常炎热干燥时,对无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及轻骨料小砌块可在砌筑前稍喷水湿润,但表面明显潮湿的小砌块不得上墙。
8.4.5 砌筑单排孔小砌块、多排孔封底小砌块、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时,均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8.4.6 小砌块墙内不得混砌黏土砖或其他墙体材料。镶砌时,应采用实心小砌块(90mm×190mm×53mm)或与小砌块材料强度同等级的预制混凝土块。
8.4.7 小砌块砌筑形式应每皮顺砌。当墙、柱(独立柱、壁柱)内设置芯柱时,小砌块必须对孔、错缝、搭砌,上下两皮小砌块搭砌长度应为195mm;当墙体设构造柱或使用多排孔小砌块及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砌筑墙体时,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否则,应在此部位的水平灰缝中设φ4点焊钢筋网片。网片两端与该位置的竖缝距离不得小于400mm。墙体竖向通缝不得超过2皮小砌块,柱(独立柱、壁柱)宜为3皮。
8.4.8 190mm厚的非承重小砌块墙体可与承重墙同时砌筑。小于190mm厚的非承重小砌块墙宜后砌,且应按设计要求从承重墙预留出不少于600mm长的2φ6@400拉结筋或φ4@400 T(L)形点焊钢筋网片;当需同时砌筑时,小于190mm厚的非承重墙不得与设有芯柱的承重墙相互搭砌,但可与无芯柱的承重墙搭砌。两种砌筑方式均应在两墙交接处的水平灰缝中埋置2φ6@400拉结筋或φ4@400 T(L)形点焊钢筋网片。
8.4.9 混合结构中的各楼层内隔墙砌至离上层楼板的梁、板底尚有lOOmm间距时暂停砌筑,且顶皮应采用封底小砌块反砌或用Cb20混凝土填实孔洞的小砌块正砌砌筑。当暂停时间超过7d时,可用实心小砌块斜砌楔紧,且小砌块灰缝及与梁、板间的空隙应用砂浆填实;房屋顶层内隔墙的墙顶应离该处屋面板板底15mm,缝内宜用弹性腻子或1:3石灰砂浆嵌塞。
8.4.10 小砌块采用内、外两排组砌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施工:
1 当内、外两排小砌块之间插有聚苯板等绝热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隔皮(分层)交替对孔或错孔的砌筑方式,且上下相邻两皮小砌块在墙体厚度方向应搭砌,其搭砌长度不得小于90mm。否则,应在内、外两排小砌块的每皮水平灰缝中沿墙长铺设φ4点焊钢筋网片。
2 小砌块内、外两排组砌宜采用一顺一丁方式进行砌筑,但上下相邻两皮小砌块的竖缝不得同缝。
3 当内、外两排小砌块从墙底到墙顶均采取顺砌方式时,则应在内、外排小砌块的每皮水平灰缝中沿墙长铺设φ4点焊钢筋网片。
4 小砌块内、外两排之间的缝宽应为10mm,并与水平、垂直(竖)灰缝一致饱满。
8.4.11 砌筑小砌块的砂浆应随铺随砌。水平灰缝应满铺下皮小砌块的全部壁肋或单排、多排孔小砌块的封底面;竖向灰缝宜将小砌块一个端面朝上满铺砂浆,上墙应挤紧,并加浆插捣密实。灰缝应横平竖直。
8.4.12 砌筑时,墙(柱)面应用原浆做勾缝处理。缺灰处应补浆压实,并宜做成凹缝,凹进墙面2mm。
8.4.13 砌入墙(柱)内的钢筋网片、拉结筋和拉结件的防腐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砌筑时,应将其放置在水平灰缝的砂浆层中,不得有露筋现象。钢筋网片应采用点焊工艺制作,且纵横筋相交处不得重叠点焊,应控制在同一平面内。2根φ4纵筋应分置于小砌块内、外壁厚的中间位置,φ4横筋间距应为200mm。
8.4.14 现浇圈梁、挑梁、楼板等构件时,支承墙的顶皮小砌块应正砌,其孔洞应预先用C20混凝土填实至140mm高度,尚余50mm高的洞孔应与现浇构件同时浇灌密实。
8.4.15 圈梁等现浇构件的侧模板高度除应满足梁的高度外,尚应向下延伸紧贴墙体的两侧。延伸部分不宜少于2皮~3皮小砌块高度。
8.4.16 固定现浇圈梁、挑梁等构件侧模的水平拉杆、扁铁或螺栓所需的穿墙孔洞宜在砌体灰缝中预留,或采用设有穿墙孔洞的异型小砌块,不得在小砌块上打凿安装洞。内墙可利用侧砌的小砌块孔洞进行支模,模板拆除后应用实心小砌块或C20混凝土填实孔洞。
8.4.17 预制梁、板直接安放在墙上时,应将墙的顶皮小砌块正砌,并用C20混凝土填实孔洞,或用填实的封底小砌块反砌,也可丁砌三皮实心小砌块(90mm×190mm×53mm)。
8.4.18 安装预制梁、板时,支座面应先找平后坐浆,不得两者合一,不得干铺,并按设计要求与墙体支座处的现浇圈梁进行可靠的锚固。预制楼板安装也可采用硬架支模法施工。
8.4.19 钢筋混凝土窗台梁、板的两端伸入墙内部位应预留孔洞。洞口的大小、位置应与此部位的上下皮小砌块孔洞完全一致,窗洞两侧的芯柱孔洞应竖向贯通。
8.4.20 墙体施工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高度,也不应大于4m。
8.4.21 墙体的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内不得夹有砂浆、碎砌块和其他杂物。
8.4.22 基础或每一楼层砌筑完成后,应校核墙体的轴线位置和标高。对允许范围内的轴线偏差,应在基础顶面或本层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逐皮调整上部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
8.4.23 在砌体中设置临时性施工洞口时,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洞边离交接处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600mm,并应在洞口两侧每隔2皮小砌块高度设置长度为600mm的φ4点焊钢筋网片及经计算的钢筋混凝土门过梁。
8.4.24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以及未灌孔的墙和柱,其抗风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8.4.24的规定。当允许自由高度超过时,应加设临时支撑或及时浇注灌孔混凝土、现浇圈梁或连梁。
表8.4.24 小砌块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
墙(柱) 厚度(mm) |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 ||
风载(kN/m2) | |||
0.3 (相当于7级风) |
0.4 (相当于8级风) |
0.6 (相当于9级风) | |
190 240 390 490 590 |
1.4 2.2 4.2 7.0 10.0 |
1.0 1.6 3.2 5.2 8.6 |
0.6 1.0 2.0 3.4 5.6 |
注:1 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的情况。如10m<H≤15m,15m<H≤20m时,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的系数;如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 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中相应墙、柱的允许自由高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8.4.25 砌筑小砌块墙体应采用双排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或工具式脚手架,不得在砌筑的墙体上设脚手孔洞。
8.4.26 在楼面、屋面上堆放小砌块或其他物料时,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当施工楼层进料处的施工荷载较大时,应在楼板下增设临时支撑。
8.5 保温墙体施工8.5.1 小砌块孔洞中需填散粒状的绝热保温或隔声材料时,应砌一皮填满一皮,不得捣实。充填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洁净、干燥。
8.5.2 孔洞内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复合保温小砌块的砌筑要求、铺灰方法、搭砌长度等应符合本规程第8.4节相关条文的规定。砌筑时,应采用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保温功能的砌筑砂浆。
8.5.3 砌筑带内复合绝热保温层(板)的夹心复合保温小砌块墙体时,上下左右的小砌块内复合绝热保温层(板)应相互平直对接,不得留有缝隙。当内复合绝热保温层(板)具有阻断、隔绝墙体任何部位的热桥功能时,可不予对接,并按常用砌筑砂浆错位砌筑;当内复合绝热保温层(板)的长度和高度均未超出小砌块块体时,应用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保温砌筑砂浆砌筑。
8.5.4 90mm厚外叶墙与190mm厚内叶墙组成的小砌块夹心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外叶墙小砌块的排块宜一一对应。
2 砌筑时,内、外叶墙均应挂水平准线,并按皮数杆上的标志先砌内叶墙后砌外叶墙,依次交替往上砌筑。
3 空腔两侧内、外叶墙的水平灰缝与竖缝应随砌随勾平缝,墙面应平整,不得挂有砂浆,并及时清除掉入空腔内的砂浆等杂物。
4 聚苯板或其他保温板材应在内、外叶墙每砌筑2或3皮时插入空腔内。板间的上下左右拼缝应正交、平直对接,不得歪斜、重叠,不得相互分离、留有缝隙。当空腔内同时设保温层和空气间层时,应将聚苯板或其他保温板材用胶粘剂粘贴在内叶墙墙面上,并按设计要求的位置、间距留设排水道和出水孔。保温板周边的胶粘剂应形成连续的封闭圈,板的中间部分可采用点粘法涂抹。涂胶粘剂的面积不得少于保温板面积的40%;当采用浇注型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发泡脲醛树脂或现浇泡沫混凝土等保温材料时,应符合本规程第8.13.23和8.13.24条的规定。
5 钢筋网片的纵、横筋均应采用φ4钢筋,长度宜为房屋开间或相邻轴线间的距离,并需编号。纵、横筋组成的网片形状应与该开间或轴线内的小砌块排块图完全一致。内叶墙应设纵筋2根,分置于小砌块两个壁厚的中间;外叶墙仅在小砌块外侧壁厚1/2处设纵筋;内、外叶墙的竖向灰缝1/2宽度处设长横筋,间距应为400mm;短横筋仅设在内叶墙小砌块中肋的中间位置,离长横筋间距应为200mm。网片的纵、横筋均不宜位于小砌块孔洞处,并应按本规程第8.4.13条的要求进行焊接与埋置,竖向间距宜为400mm~600mm。
6 拉结件采用φ4热镀锌钢筋制成箍筋形状的拉结环时,其环箍的外围长度应比夹心墙厚度少30mm,外围宽度宜为40mm;当采用φ6热镀锌钢筋制成Z形拉结件时,其长度同拉结环,Z形的弯钩长度不应小于100mm。拉结件在同皮水平灰缝中的间距不得大于800mm,竖向间距宜为400mm~600mm,且相邻上、下皮拉结件的水平投影间距应为400mm,呈梅花状布置。
7 砌筑室内地面以下的夹心墙时,小砌块孔洞应用C20混凝土填实,空腔内填实高度宜为400mm~600mm。
8 在夹心墙上安装预制挑梁或支设现浇圈梁的模板前,应在梁底处的外叶墙顶面铺2层~3层油毡或聚苯板,不得将外叶墙作为挑梁与圈梁的支承点。
9 窗洞口两侧的夹心墙空腔处,应用2mm厚的钢板网全封闭。
10 砌筑时,门洞两侧内、外叶墙端部的孔洞处应埋置φ6@400拉结环或φ6@200拉结筋。墙端空腔中的保温材料不得外露,应用1:2水泥砂浆或C20混凝土封闭;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边框加强内、外叶墙时,边框的纵向钢筋应伸入现浇门过梁内,φ6@200的水平箍筋两端应分别锚入内、外叶墙端部的小砌块孔洞中。
11 门洞两侧内叶墙端部的小砌块孔洞,应按插筋芯柱的要求进行施工;外叶墙端部的小砌块长孔可用Cb20混凝土填实。
8.5.5 190mm厚度外叶墙与90mm厚度内叶墙组成的小砌块夹心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多层砌体混合结构房屋中,190mm厚度外叶墙在L形与T形节点处,可设置芯柱或构造柱。
2 在墙体设置芯柱的L形节点处,外墙与山墙应错缝搭砌并每隔2皮小砌块埋置转角的φ4点焊钢筋网片或2φ6拉结钢筋;在T形节点处,内墙不得与外墙搭砌,但仍应按2皮小砌块垂直间距设φ4点焊钢筋网片或2φ6拉结钢筋。芯柱数量、位置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且在T形部位内墙不得少于3孔芯柱。
3 在墙体设置构造柱的L形节点处,外墙、山墙与构造柱间应按2皮小砌块垂直间距埋设φ4点焊钢筋网片或2φ6拉结钢筋并留马牙槎口;在T形节点处,外墙与构造柱仍按前述要求设拉结筋,留马牙槎,但内墙仅将2φ6@400拉结钢筋锚入构造柱,不留槎口。构造柱在L形节点处的截面边长应与外墙、山墙厚度一致;在T形节点处,构造柱的外侧表面应平齐外墙面,其截面边长应与内墙厚度等宽,另一方向的截面边长宜为外墙厚度190mm减20mm。
4 当墙体T形节点设芯柱时,邻近外墙的内墙第一块小砌块的端面从墙底到墙顶应用预先满贴聚苯板的小砌块砌筑。聚苯板厚度宜为lOmm;当T形节点设构造柱时,聚苯板厚度宜为20mm。
5 保温墙夹心层(空腔)与90mm厚度的内叶墙可日后施工。保温板粘贴可在外叶墙较干燥时进行。
6 内、外叶墙间可不设拉结钢筋网片或任何形式的拉结件,但内叶墙两端与内墙应每隔2皮小砌块设置φ4点焊钢筋网片或2φ6拉结钢筋。当内叶墙高度超过4m时,宜在1/2墙高处设置与内墙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7 墙体T形交接处的楼、屋面现浇圈梁中的纵向钢筋须连通,但混凝土在结合处的聚苯板位置留缝断开。缝宽宜为lOmm~20mm,缝内宜充填聚氨酯填缝剂。
8 在不改变室内净宽度和净长度尺寸的前提下,外墙的定位轴线应设在190mm厚度的外叶墙上。
8.6 芯柱施工8.6.1 每根芯柱的柱脚部位应采用带清扫口的U型、E型或C型等异型小砌块砌筑。
8.6.2 砌筑中应及时清除芯柱孔洞内壁及孔道内掉落的砂浆等杂物。
8.6.3 芯柱的纵向钢筋应采用带肋钢筋,并从每层墙(柱)顶向下穿入小砌块孔洞,通过清扫口与从圈梁(基础圈梁、楼层圈梁)或连系梁伸出的竖向插筋绑扎搭接。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6.4 用模板封闭清扫口时,应有防止混凝土漏浆的措施。
8.6.5 灌筑芯柱的混凝土前,应先浇50mm厚与灌孔混凝土成分相同不含粗骨料的水泥砂浆。
8.6.6 芯柱的混凝土应待墙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达到1MPa及以上时,方可浇灌。
8.6.7 芯柱的混凝土坍落度不应小于90mm;当采用泵送时,坍落度不宜小于160mm。
8.6.8 芯柱的混凝土应按连续浇灌、分层捣实的原则进行操作,直浇至离该芯柱最上一皮小砌块顶面50mm止,不得留施工缝。振捣时,宜选用微型行星式高频振动棒。
8.6.9 芯柱沿房屋高度方向应贯通。当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其芯柱位置处的每层楼面应预留缺口或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
8.6.10 芯柱的混凝土试件制作、养护和抗压强度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变更时,应相应制作试块。施工现场实测检验宜采用锤击法敲击芯柱外表面。必要时,可采用钻芯法或超声法检测。
8.7 构造柱施工8.7.1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小砌块墙体,应按绑扎钢筋、砌筑墙体、支设模板、浇灌混凝土的施工顺序进行。
8.7.2 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从每层柱脚开始,先退后进。槎口尺寸为长100mm、高200mm。墙、柱间的水平灰缝内应按设计要求埋置φ4点焊钢筋网片。
8.7.3 构造柱两侧模板应紧贴墙面,不得漏浆。柱模底部应预留lOOmm×200mm清扫口。
8.7.4 构造柱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为20mm,且不应小于15mm。混凝土坍落度宜为50mm~70mm。
8.7.5 构造柱混凝土浇灌前,应清除砂浆等杂物并浇水湿润模板,然后先注入与混凝土成分相同不含粗骨料的水泥砂浆50mm厚,再分层浇灌、振捣混凝土,直至完成。凹形槎口的腋部应振捣密实。
8.8 填充墙体施工8.8.1 小砌块填充墙的砌筑除应按本规程第8.4节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节要求。
8.8.2 小砌块堆放要求除符合本规程第8.3.3条的规定外,应充分利用在建框架结构的空间,将小砌块按每层的使用量分散堆放至各层楼面的墙体砌筑位置处。
8.8.3 轻骨料小砌块用于未设混凝土反梁或坎台(导墙)的厨房、卫生间及其他需防潮、防湿房间的墙体时,其底部第一皮应用C20混凝土填实孔洞的普通小砌块或实心小砌块(90mm×190mm×53mm)三皮砌筑。
8.8.4 填充墙与框架或剪力墙间的界面缝连接应按下列要求施工:
1 沿框架柱或剪力墙全高每隔400mm埋设或用植筋法预留2φ6拉结钢筋,其伸入填充墙内水平灰缝中的长度应按抗震设计要求沿墙全长贯通。
2 填充内墙砌筑时,除应每隔2皮小砌块在水平灰缝中埋置长度不得小于1000mm或至门窗洞口边并与框架柱(剪力墙)拉结的2φ6钢筋外,尚宜在水平灰缝中按垂直间距400mm沿墙全长铺设直径为φ4点焊钢筋网片。网片与拉结筋可不设在同皮水平灰缝内,宜相距一皮小砌块的高度。网片应按本规程第8.4.13条的要求进行制作与埋设,不得翘曲。铺设时,应将网片的纵、横向钢筋分置于小砌块的壁、肋上。网片间搭接长度不宜小于90mm并焊接。
3 除芯柱部位外,填充墙的底皮和顶皮小砌块宜用C20混凝土或LC20轻骨料混凝土预先填实后正砌砌筑。
4 界面缝采用柔性连接时,填充墙与框架柱或剪力墙相接处应预留10mm~15mm宽的缝隙;填充墙顶与上层楼面的梁底或板底间也应预留]0mm~20mm宽的缝隙。缝内中间处宜在填充墙砌完后28d用聚乙烯(PE)棒材嵌塞,其直径宜比缝宽大2mm~5mm。缝的两侧应充填聚氨酯泡沫填缝剂(PU发泡剂)或其他柔性嵌缝材料。缝口应在PU发泡剂外再用弹性腻子封闭;缝内也可嵌填宽度为墙厚减60mm,厚度比缝宽大lmm~2mm的膨胀聚苯板,应挤紧,不得松动。聚苯板的外侧应喷25mm厚PU发泡剂,并用弹性腻子封至缝口。
5 界面缝采用刚性连接时,填充墙与框架柱或剪力墙相接处的灰缝必须饱满、密实,并应二次补浆勾缝,凹进墙面宜5mm;填充墙砌至接近上层楼面的梁、板底时,应留空隙lOOmm高。空隙宜在填充墙砌完后28d用实心小砌块(90mm×190mm×53mm)斜砌挤紧,灰缝等空隙处的砂浆应饱满、密实。
6 填充墙与框架柱或剪力墙之间不埋设拉结钢筋,并相离lOmm~15mm;墙的两端与墙中或1/3墙长处以及门窗洞口两侧各设2孔~3孔配筋芯柱或构造柱,其纵筋的上下两端应采用预留钢筋、预埋铁件、化学植筋或膨胀螺栓等连接方式与主体结构固定;墙体内应按本条第2款的要求,在砌筑时每隔2皮小砌块沿墙长铺设φ4点焊钢筋网片;墙顶除芯柱或构造柱部位外,宜留lOmm~20mm宽的缝隙,并按本条第4款的要求进行界面缝施工。填充外墙尚应在窗台与窗顶位置沿墙长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连系带,并与各芯柱或构造柱拉结。连系带宜用U型小砌块砌筑,内置的纵向水平钢筋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2φ12。
8.8.5 小砌块填充墙与框架柱、梁或剪力墙相接处的界面缝的正反两面,均应平整地紧贴墙、柱、梁的表面钉设钢丝直径为0.5mm~0.9mm、菱形网孔边长20mm的热镀锌钢丝网。网宽应为缝两侧各200mm,且不得使用翘曲、扭曲等不平整的钢丝网。固定钢丝网的射钉、水泥钉、骑马钉(U形钉)等紧固件应为金属制品并配带垫圈或压板压紧。同时,在此部位的抹灰层面层且靠近面层的表面处,宜增设一层与钢丝网外形尺寸相同由聚酯纤维制成的无纺布或薄型涤棉平布。
8.8.6 小砌块填充墙内设置构造柱时,应按本规程第8.7节的规定进行施工。
8.8.7 填充墙中的芯柱施工除底部设清扫口外,尚应在1/2柱高与柱顶处设置。芯柱纵向钢筋的下料长度应为1/2柱高加搭接长度,数量应为两根,并应同时放入中部的清扫口。一根纵筋应通过底部清扫口与本层楼面的竖向插筋或其他方式固定;另一根纵筋应在砌到墙顶时通过中部清扫口向上提升,在顶部清扫口与上层梁、板底的预留筋或其他方式连接。底部清扫口应在清除孔道内砂浆等杂物后先行封模;中部清扫口应在芯柱下半部的混凝土浇灌、振捣完成后封闭,并继续浇灌直至顶部清扫口下缘。顶部清扫口内应用C20干硬性混凝土或粗砂拌制的1:2水泥砂浆填实。
8.8.8 小砌块填充外墙当采用带有锚栓的外保温系统时,其小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U5.0级且外壁厚度不得少于30mm。
8.8.9 内嵌式填充外墙当采用复合保温小砌块砌筑时,宜将整个墙体外挑,其挑出宽度不得大于50mm,且应沿墙底全长用经防腐处理的金属托条支承。托条宜采用一肢宽度为40mm~50mm、厚度不小于5mm的不等边角钢或高强铝合金件,且与主体结构的梁、柱或墙固定。
8.8.10 填充外墙采用夹心复合保温小砌块砌筑时,宜采取外贴式外包框架外柱;当采用内嵌式砌筑时,应按本规程第8.8.9条的要求将整个墙体外挑。
8.8.11 填充外墙采用夹心墙时,190mm厚度的外叶墙不宜外挑并外包框架柱。框架柱外侧应按设计要求粘贴保温板或其他保温材料。保温夹心层(空腔)与90mm厚度的内叶墙可日后施工。内叶墙与框架柱连接应按本规程第8.8.4条第1款要求施工;当采用内嵌式砌筑时,应将190mm厚度的外叶墙外挑,并按本规程第8.8.9条要求施工。保温夹心层(空腔)与90mm厚度的内叶墙可日后施工;当90mm厚度墙作外叶墙、190mm厚度墙为内叶墙时,应采取不外挑的外贴式外包框架外柱或按内嵌式填充外墙进行砌筑,其施工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8.5.4条的规定。严禁内嵌式填充外墙将90mm厚度外叶墙外挑。
8.8.12 框架结构中的楼梯间、通道、走廊、门厅、出入口等人流通过的交通区域,该范围内的填充墙两侧墙面应分层抹1:2水泥砂浆钢丝网面层,总厚度宜为20mm。钢丝网的规格、尺寸应符合本规程第8.8.5条的要求。
8.9 单层房屋非承重围护墙体施工8.9.1 小砌块用于生产性用房(厂房、车间、仓库等)与非生产性用房(食堂、练习房、多功能厅等)的单层房屋的非承重围护墙时,其砌筑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8.4节的有关规定。
8.9.2 围护墙与房屋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柱连接的拉结筋应为2φ6钢筋,竖向间距400mm,埋入墙内水平灰缝中的长度不得小于700mm;围护墙与钢柱间的连接构造、焊缝形式、焊缝长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9.3 门窗洞口两侧的单排孔小砌块孔洞,应用C20普通混凝土或LC20轻骨料混凝土灌孔填实;双排孔或多排孔小砌块的孔洞宜填实后砌筑。
8.9.4 围护墙的窗台处,应设现浇或预制的钢筋混凝土窗台梁、板。当无窗台梁或窗台板时,应将窗台长度范围内的顶面一皮小砌块孔洞用C20混凝土填实;对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应用2mm厚的钢板网封闭顶面,外抹1:2水泥砂浆。
8.9.5 设有钢筋混凝土抗风柱的单层房屋的山墙,应在柱顶与屋架以及屋架间的支撑均已连接固定后,方可砌筑。
8.9.6 围护墙的壁柱与山墙的抗风柱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U7.5级单排孔小砌块砌筑。相邻的上下皮小砌块应对孔搭砌,竖向通缝不得超过3皮,并应将壁柱与抗风柱范围内的所有孔洞用Cb20混凝土全高灌实。当柱的孔洞内设有纵向钢筋时,应按本规程第8.10节的要求进行施工。
8.9.7 清水围护墙应采用符合抗渗性指标要求的小砌块砌筑,除灰缝砌筑饱满、勾缝密实外,墙面应至少刷两遍中、高档弹性防水涂料。
8.9.8 围护墙上现浇圈梁、连梁、过梁等构件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8.4.13~8.4.15条的规定。
8.9.9 小砌块山墙顶部的斜坡或卧梁应用C20混凝土现浇,内埋铁件与屋面构件或纵向连系杆连接。
8.10 配筋小砌块砌体施工8.10.1 配筋小砌块砌体应采用带功能缝的小砌块砌筑,并应符合本规程第8.4节和本节的要求。
8.10.2 灌孔混凝土墙、柱的每层第一皮应用带清扫口的小砌块砌筑。
8.10.3 设置墙体水平钢筋的小砌块槽口应在砌筑时按需随砌随敲,且槽口应向下反砌。
8.10.4 小砌块水平灰缝砂浆宜铺一块砌一块;竖缝砂浆仅铺于小砌块端面两边缘部位,中间凹槽面不得铺灰,应为空腔。
8.10.5 砌筑时,应随砌随清理孔道内壁和竖缝空腔内被挤出的砂浆,并用原浆勾缝。
8.10.6 高层小砌块配筋砌体当采用夹心墙时,应按本规程第8.5.4条的规定进行施工。
8.10.7 配筋小砌块墙体内的水平钢筋应置于反砌小砌块的槽口内,并应对称位于墙体中心线两侧,水平中距宜为80mm,用定位拉筋固定;水平筋的竖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环箍钢筋、S形拉筋应埋置在水平灰缝砂浆层中,不得露筋。
8.10.8 墙、柱的纵向钢筋应按本规程第8.6.3条的要求进行穿孔安装。
8.10.9 配筋小砌块墙体内的上下楼层的纵向钢筋(竖筋),宜对称位于小砌块孔洞中心线两侧并相互搭接;竖筋在每层墙体顶部处应用定位钢筋焊接固定;竖筋表面离小砌块孔洞内壁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20mm。
8.10.10 环箍钢筋的两端应焊接闭合,且在同一平面。
8.10.11 独立柱与壁柱的每个小砌块孔洞中宜放置1根纵向钢筋,不应超过2根。当孔内设置2根时,两根钢筋的搭接接头不得在同一位置,应上下错开一个搭接长度的距离。
8.10.12 独立柱、壁柱的箍筋与拉筋应埋设在水平灰缝或灌孔混凝土中。箍筋与拉筋置于灌孔混凝土内时,应将其通过小砌块壁、肋的部位开出槽口。槽的宽度宜比箍筋或拉筋的直径大2mm,高度宜为50mm;箍筋与拉筋置于水平灰缝时,其直径不得大于lOmm。
8.10.13 灌孔混凝土浇灌前,应按工程设计图对墙、柱内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间距、接头要求及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8.10.14 墙肢较短的配筋小砌块砌体与独立柱,在浇灌混凝土前应有防止砌体侧向移位的措施。
8.10.15 灌孔混凝土应采用粗骨料粒径5mm~16mm的预拌混凝土。浇灌时,混凝土不得有离析现象。坍落度宜为230mm~250mm。
8.10.16 灌孔混凝土浇灌应按本规程第8.6.4~第8.6.6条及第8.6.8条要求执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混凝土泵浇灌时,混凝土应经浇灌平台再入模(墙、柱),不得直接灌入墙、柱内。
2 振捣时,应逐孔按顺序捣实。振动棒在小砌块各个孔洞内的插入深度宜一致,不得遗漏或重复振捣。
3 浇灌时,应防止混凝土流入非承重墙的小砌块孔洞内。
8.11 管线与设备安装8.11.1 水、电等管线应按小砌块排块图的要求进行敷设安装,并应与土建施工进度密切配合。
8.11.2 设计规定或施工所需的孔洞、沟槽与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不得在已砌筑的墙体上打洞和凿槽。设计更改或施工遗漏的少量孔洞、沟槽宜用石材切割机开设。
8.11.3 水、电、煤气管道的进户水平向总管应埋于室外地面下;竖向总管应敷设于管道井内或楼梯间等阴角部位。
8.11.4 照明、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可采用内穿12号钢丝的白色增强塑料管。水平管线宜敷设在圈梁(连梁)模板内侧或现浇混凝土楼板(屋面板)中,也可埋于专供安装水平管的带凹槽的异型小砌块内,凹槽深50mm,宽为130mm;竖向管线应随墙体砌筑埋设在小砌块孔洞内或在墙内水平钢筋与小砌块孔洞内壁之间。管线出口处应采用U型小砌块(190mm×190mm×190mm)竖砌或用石材切割机开出槽口,内埋安装开关、插座的接线盒等配件,四周应用水泥砂浆填实且凹进墙面2mm。
8.11.5 冷、热给水管应明装。当非配筋墙体需暗设时,水平管可敷设在带凹槽的异型小砌块内;立管宜安装在E型或 6型小砌块的开口孔洞中。给水管道经试水验收合格,应按本规程第 8.11.6条的要求进行封闭。
8.11.6 安装在小砌块凹槽内与开口孔洞中的管道应用管卡与墙体固定,不得有松动、反弹现象。浇水湿润后用1:2水泥砂浆或C20干硬性细石混凝土填实凹槽,封闭面宜低凹于墙面2mm。外设10mm×10mm直径为0.5mm~0.9mm的钢丝网。网宽应跨过槽、洞口,每边与墙搭接的宽度不得小于100mm。
8.11.7 污水管、粪便管等排水管不论立管还是水平管均宜明管安装。
8.11.8 挂壁式的卫生设备安装宜用膨胀螺栓与墙体固定。
8.11.9 电表箱、电话箱、水表箱、煤气表箱、有线电视铁盒及信报箱等应按设计要求在砌筑墙体时留设或明装。当安装表箱的洞口宽度大于400mm时,洞顶应设外形尺寸符合小砌块模数的钢筋混凝土过梁。
8.11.10 脱排油烟机和空调机的排气管与排水管应按集中排放的要求,预留出墙洞口的位置。在外墙面同一部位的上下洞口位置应垂直对齐,洞口直径的允许偏差为15mm,上下洞口位置偏移不得大于20mm。
8.12 门窗框安装8.12.1 木门窗框两侧与非配筋墙体连接处的上、中、下部位,宜砌入单排孔小砌块(190mm×l90mm×l90mm)。孔洞内应预埋满涂沥青的楔形木块,其端头小的端面应与小砌块洞口齐平,四周用C20混凝土填实,或砌入3皮一顺一丁的实心小砌块(90mm×l90mm×53mm)。木门窗框应用铁钉与木块连接或用射钉、膨胀螺栓与实心小砌块固定。
8.12.2 配筋小砌块墙体及非配筋墙体的门窗洞口两侧的小砌块用C20普通混凝土或LC20轻骨料混凝土填实时,门窗框与墙体间的连接件可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其施工方法同实心混凝土墙体(剪力墙)的门窗安装。
8.12.3 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及单层房屋中的大型、重型及组合式的门窗安装,应按设计要求在洞边和洞顶现浇钢筋混凝土门窗框与过梁。夹心墙上的门窗洞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时,应按本规程第8.5.4条要求与内、外叶墙连接。
8.12.4 外墙门窗框与墙体间空隙的室外一侧应采用外墙弹性腻子封闭,室内侧及内墙门窗框与墙的间隙处均应用聚氨酯泡沫填缝剂(PU)充填。
8.12.5 外墙为外保温系统时,门窗框与墙体之间预留的缝隙宽度应考虑保温层的厚度。整个保温系统遮盖门窗框的宽度不应大于20mm。
8.13 墙体节能工程施工8.13.1 小砌块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部分的构造、材料性能、技术要求及保温系统的整体性能与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49、《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58、《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20219、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4、《建筑保温砂浆》GB/T 20473等标准的规定。
8.13.2 外墙饰面层面砖的胶粘剂、勾缝剂的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瓷墙地砖胶粘剂》JC/T 547与《陶瓷墙地砖填缝剂》JC/T1004的要求。
8.13.3 外墙饰面层涂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 9755的要求。
8.13.4 施工现场应对下列材料的性能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验:
1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 粘贴保温板的胶粘剂、面砖胶粘剂的粘结强度。严寒和寒冷地区尚应进行冻融试验,其试验结果应符合当地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3 耐碱涂塑玻璃纤维网格布、热镀锌电焊钢丝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4 锚栓的抗拉承载力。
8.13.5 施工现场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拉拔试验:
1 膨胀聚苯板、聚氨酯硬泡保温板、岩棉板等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
2 后置入的锚栓锚固力;
3 饰面砖与防护层或基层的粘结强度。
8.13.6 组成小砌块外墙保温系统的各构造层的施工工序,均应列为隐蔽工程验收项目,每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施工顺序。
8.13.7 小砌块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前,墙体基层或找平层应平整、干净,不得有杂物、油污,其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4mm,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5mm。
8.13.8 保温层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的偏差均不超过4mm时,方可进行抗裂砂浆或抹面胶浆防护层施工。
8.13.9 抗裂砂浆或抹面胶浆防护层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的偏差均不超过3mm时,方可进行饰面层施工。
8.13.10 膨胀聚苯板、聚氨酯硬泡保温板、岩棉板等保温板材的粘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板粘贴宜采用满粘法。
2 膨胀聚苯板出厂前应在自然条件下陈化42d或在60℃蒸气中陈化5d。陈化时间不足的膨胀聚苯板不得上墙粘贴。
3 墙体找平层表面应按排板图的要求弹线标明每一行保温板的粘贴位置。粘贴顺序应自下而上沿水平方向横向铺贴,上下相邻两行板缝应错缝搭接;墙体阴阳角部位应槎口咬合;门窗洞口处应用整板粘贴,板间接缝离洞口四角不得小于200mm。现场裁切保温板的切口边缘应平直。
4 膨胀聚苯板不得用于高度lOOm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和高度5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
8.13.11 外墙外保温系统锚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栓应采用拧入打结式。螺钉应用不锈钢或镀锌的沉头自攻钢钉,锌的涂层厚度不得小于5μm;膨胀套管外径应为7mm~10mm,用尼龙6或尼龙66制成,不得使用回收的再生材料,且应带大于φ50塑料圆盘压住保温板或带U形金属压盘固定钢丝网。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不得小于0.8kN。
2 锚栓安装应在保温板粘贴24h后进行。锚栓孔应采用旋转方式钻孔并清孔。孔深应大于锚栓长度至少20mm,锚入墙体小砌块内的有效深度不得少于25mm。当房屋高度为20m及以下时,锚栓数量不宜少于6个/m 2;房屋高度超过20m时宜为8个/m 2,且墙体阳角两侧各2.4m宽的部位宜每平方米增加2个。板的四角、中心部位及板长边的中间点位置均应设置锚栓。
8.13.12 膨胀聚苯板薄抹灰的抹面胶浆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也不宜大于6mm,并分底、面两层。底层抹面胶浆可直接抹在膨胀聚苯板面上,厚度宜为2mm~3mm。耐碱涂塑玻璃纤维网格布(以下简称耐碱网布或网布)应及时进行铺贴。门窗洞口四角和墙体阴阳角等处的加强型耐碱网布应先平整压入底层胶浆中,连续铺贴的大面积普通型网布应压盖局部、分散的加强型网布,不得褶皱、空鼓、翘边。耐碱网布间竖、横向搭接宽度均不宜少于100mm;墙体阳角处网布的转角包边宽度应为200mm,阴角处的转角搭接宽度不得少于150mm。面层抹面胶浆应在底层胶浆稍干涂抹,厚度宜为1mm~3mm,并应全遮盖耐碱网布。
8.13.13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以下简称保温浆料或浆料)施工前,应在墙体基层表面涂刷或滚刷界面砂浆,厚度宜为2mm。界面砂浆中的水泥与中细砂应先均匀混合成干混料,使用时拌入界面剂。
8.13.14 保温浆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温浆料应为袋装干混预拌料。施工现场取样的保温浆料干密度应为180kg/m 3~250kg/m 3。施工中应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并见证取样送检。
2 保温浆料层的厚度、平整度与垂直度的控制应按外墙抹灰工艺的要求进行。施工时,应分遍抹浆料,每遍厚度不宜超过20mm,且间隔时间应大于24h。第一遍浆料应抹压实,面层浆料应平整,厚度宜为10mm。浆料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保温浆料应随拌随用,并在4h内用完,回收落地的保温浆料应及时拌合使用。
3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不得将浆料类外墙外保温系统作为单一的外保温材料使用,但可与高效保温材料复合应用。
8.13.15 抗裂砂浆应由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中砂、抗裂剂按1:3:1重量比组成。预拌干混抗裂砂浆应按照该产品的使用要求加水拌合,并宜在2h内用完。稠度宜为80mm~130mm。
8.13.16 抗裂砂浆防护层采用耐碱网布增强时,其底层厚度宜为2mm~3mm。耐碱网布应按本规程第8.13.12条的要求进行铺贴,但房屋首层(底层)外墙面应粘贴双层耐碱网布,第一层加强型耐碱网布可采用平缝对接,第二层普通型耐碱网布应搭接。铺贴顺序应先抹抗裂砂浆并及时压入第一层耐碱网布,再抹抗裂砂浆压入第二层耐碱网布,上下两层耐碱网布搭接位置应错开。首层墙体阳角部位在第一层耐碱网布铺贴后应及时安装35mm×35mm×0.5mm的金属护角并压实;抹第二遍抗裂砂浆压第二层耐碱网布时,应包裹整个护角。面层抗裂砂浆应在底层抗裂砂浆稍干涂抹,厚度宜为lmm~3mm,并应全覆盖所有的耐碱网布。
8.13.17 饰面层为面砖时,抗裂砂浆防护层中的增强网应采用热镀锌电焊钢丝网(以下简称钢丝网)代替耐碱网布,并应用锚栓固定。
8.13.18 抗裂砂浆防护层采用钢丝网增强时,其底层厚度宜为3mm~5mm;面层砂浆应在钢丝网铺设完成并检查合格后涂抹,厚度宜为5mm~7mm,且应全覆盖钢丝网。砂浆层总厚度宜为(10±2)mm。
8.13.19 外墙外保温系统中钢丝网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丝网丝径宜为0.9mm,网孔尺寸为12.5mm×12.5mm,并用克丝钳剪成长度不超过3m,宽度宜为楼层高度的网片并整平。墙体阴阳角和门窗洞口部位的钢丝网应用专用成型机将其预先折成方正直角。
2 钢丝网应按从上到下、自左至右的顺序铺设,并将呈弧形弯曲面的钢丝网内侧面朝向抗裂砂浆底层,不得有凸鼓、褶皱和翘曲等现象。钢丝网应用带金属U形压盘的尼龙锚栓固定。锚栓安装与钢丝网铺设应前后配合同步进行。锚栓锚入墙体小砌块内的深度不得小于25mm,间距宜为400mm,呈梅花状布置。局部铺设不平整之处,宜用12号镀锌钢丝制作的U形卡压平固定。钢丝网的竖、横向搭接宽度应大于50mm,并用22号镀锌钢丝绑扎连接。钢丝网在墙体阳角部位应转角包边,宽度不得少于200mm,在阴角处的弯折宽度应为150mm。门窗洞侧面、女儿墙、变形缝等处的钢丝网应用带金属U形压盘的尼龙锚栓或带钢垫片的水泥钉与墙体固定。
8.13.20 小砌块外墙采用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岩棉板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GB/T 19686和《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的规定。
2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耐碱网布和钢丝网“双网”增强网结构。
3 岩棉板表面应涂刷界面砂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 当饰面层为涂料时,钢丝网应直接铺设在岩棉保温板板面,抗裂砂浆防护层应覆盖耐碱网布;当饰面层为面砖时,耐碱网布应压入底层抗裂砂浆并紧贴岩面板板面,钢丝网应铺设在网布外侧,并用锚栓固定。面层抗裂砂浆应全覆盖钢丝网。
5 采用面砖饰面时,岩棉板的抗拉强度应大于0.015MPa;耐碱网布的经、纬向耐碱断裂强力应大于1250N/50mm。
8.13.21 小砌块外墙采用泡沫玻璃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泡沫玻璃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泡沫玻璃绝热制品》JC/T 641的规定。
2 泡沫玻璃可用于内、外保温系统,其各部分的构造层均应为:墙体基层、粘贴层、泡沫玻璃保温层、防护层和饰面层组成。
3 当粘结层使用胶粘剂粘贴泡沫玻璃时,应符合本规程第8.13.10条的规定,可不设锚栓固定。
4 抗裂砂浆防护层应按本规程第8.13.15条和第8.13.16条的规定施工。耐碱网布应视工程情况按需设置。
5 外墙室外饰面层应使用乳液型弹性外墙涂料;外墙室内饰面层可用涂料、墙纸或粘贴纸面石膏板。
8.13.22 小砌块外墙采用喷涂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涂聚氨酯硬泡保温层前,墙体基层应先抹聚氨酯底漆或抹面胶浆。
2 喷涂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宜为10℃~40℃,风速不应大于5m/s三级风。当施工环境温度低于10℃时,应有保证喷涂质量的措施。
3 喷枪口距作业面的距离不宜超过1.5m,且应遮挡、保护门窗、阳台等不需喷涂的部位和部件。
4 聚氨酯硬泡的喷涂厚度标志应均匀布设整个墙面。每次喷涂厚度宜为10mm,不得流淌。上一层喷涂的聚氨酯硬泡表面不粘手时,方可喷涂下一层。
5 喷涂后的聚氨酯硬泡保温层应充分熟化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 不平整的聚氨酯硬泡保温层表面应抹界面砂浆层与保温浆料或保温砂浆找平层。
7 抗裂砂浆覆盖增强网的施工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8.13.16条和第8.13.18条的规定。
8.13.23 小砌块夹心墙中的保温层为现场浇注聚氨酯硬泡、发泡脲醛树脂或泡沫混凝土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浇注聚氨酯硬泡、发泡脲醛树脂或泡沫混凝土保温材料前,每层内、外叶墙的砌筑、勾缝等工序应完成,且夹心墙空腔部位的门窗等洞口周边应严密封闭,不得渗漏。
2 浇注时,小砌块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1MPa。
3 浇注应采取循环、连续、间隔的浇注方式进行作业,一次浇注高度宜为350mm~500mm。
4 浇注后,在墙顶圈梁等楼、屋面构件尚未施工前,应予遮盖保护。
5 泡沫混凝土的导热系数、干密度、抗压强度等性能指标应符合墙体节能设计的要求。
6 泡沫混凝土宜采用预拌混凝土,或在现场制备,就地浇注,两种拌制方式,均应见证取样送检复验。
8.13.24 单排孔小砌块墙体灌注聚氨酯硬泡、发泡脲醛树脂或泡沫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灌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强度等性能指标应符合墙体节能设计的规定。
2 墙体交接处应设构造柱,且不留马牙槎口,应采用平直缝及拉结筋连接。在墙体T形结合处,内墙紧邻构造柱的第一块小砌块从墙底到墙顶均应用复合保温小砌块或紧贴构造柱的端面粘有厚度lOmm~20mm聚苯板的小砌块砌筑。
3 每层外墙的第一皮小砌块应设清扫口。当孔洞内的杂物清理完成并在灌注绝热保温材料前应予封闭。
4 过梁、圈梁应为节能型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
5 保温材料的灌注应按房屋楼层分层进行,且所灌注的墙体其砌筑及墙内管线埋设等作业已经完成。
6 灌注时,小砌块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达到1MPa及以上。
8.13.25 小砌块墙体采用保温砂浆保温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温砂浆施工前,应对小砌块墙体基层(找平层)进行界面处理。
2 保温砂浆分层厚度不应大于20mm。保温砂浆层的厚度宜为lOmm~30mm,且应分遍施工,每遍的砂浆厚度不宜大于lOmm。后一遍保温砂浆应在前一遍保温砂浆初凝且表面有一定强度后方可施工。抹时可适度用力,但不宜过大,不得在同一部位反复抹压。
3 保温砂浆的外保温抹灰顺序应由上向下,内保温可由顶层开始。墙体阳角、门窗洞口、踢脚线等易被碰撞的部位应用水泥砂浆做护角或踢脚线。
4 保温砂浆层的表面应用聚合物抗裂砂浆层罩面,厚度宜为3mm~5mm。抗裂砂浆层内应压贴耐碱网布。
5 饰面层材料应采用涂料。
6 施工中应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抗压强度,并应见证取样送检。
8.13.26 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13.27 外保温施工时,对聚苯板、聚氨酯等非A级保温材料的保管、使用应有防火应急预案,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防火监控与设防。
8.13.28 饰面层应采用乳液型弹性外墙涂料。施工时,防护层应干燥,并应按“一底二面”分遍涂刷,对要求较高的工程可增加涂层的遍数。后一遍涂料的涂刷应待前一遍涂料表面干燥后方可进行。避免在大风、强日照的天气条件下施工。
8.13.29 饰面层面砖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面砖自重不应大于30kg/m 2,厚度宜为8mm~lOmm,砖面尺寸长度×宽度应小于或等于300mm×300mm或200mm×400mm,单块面积不应大于0.09m 2,吸水率应在3%以下,且砖背面应有燕尾槽。
2 面砖粘贴应在表面拉毛的抗裂砂浆层完成且稍湿养护7d后进行。粘结层厚度宜为3mm~5mm,应采用满粘法自上而下粘贴,必须粘贴牢固,不得出现空鼓。面砖间的缝宽不应小于5mm,不得密缝粘贴。
3 面砖勾缝剂应为高憎水型,并具有柔性。勾缝施工离面砖完工时间应至少相隔2d。勾缝应按先平缝后竖缝的顺序进行,且应连续、平直、光滑、无裂纹、无空鼓。缝深不宜大于2mm,可采用平缝。
8.13.30 房屋楼层数的1/4~1/5的顶部楼层,其室内抹灰及装饰装修宜在屋面保温层乃至整个屋面工程完工后进行。
8.13.31 房屋外墙抹灰及外保温工程应待屋面工程全部完工后进行。
8.13.32 墙面抹灰前及设有钢丝网的部位,应先用有机胶拌制的水泥浆或界面剂等材料满涂后,方可进行抹灰施工。
8.13.33 抹灰前墙面不宜洒水。天气炎热干燥时可在操作前lh~2h适度喷水。
8.13.34 墙面抹灰应分层进行,总厚度宜为15mm~20mm。
8.14 雨期、冬期施工8.14.1 雨量为小雨及以上时,应停止砌筑,并对已砌筑的砌体与堆放在室外的小砌块进行遮盖。继续砌筑时,应先复核砌体垂直度。
8.14.2 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或气温骤然下降以及冬期施工期限以外的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均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8.14.3 冬期施工,砌筑砂浆的稠度应视实际情况适当减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8.14.4 小砌块砌体冬期施工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的规定执行。
8.14.5 冬期小砌块砌体施工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使用表面结冰的小砌块;
2 砌筑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3 石灰膏应防止受冻;遭冻结的石灰膏应融化后使用;
4 砌筑砂浆、构造柱混凝土和灌孔混凝土所用的砂与粗骨料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lOmm的冻结块;
5 拌合砌筑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砂浆稠度宜较常温减小;
6 干粉砂浆应按需适量拌制,随拌随用;
7 现场拌制、储存与运送砂浆应有冬期施工措施。
8.14.6 冬期施工应及时用保温材料对新砌砌体进行覆盖,砌筑面不得留有砂浆。继续砌筑前,应清扫砌筑面。
8.14.7 冬期施工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视气温的高低比常温施工至少提高1级。
8.14.8 冬期施工时,砌筑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外,尚应增留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d强度。
8.14.9 砌筑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8.14.10 记录冬期砌筑的施工日记除应按常规要求外,尚应记载室外空气温度、砌筑时砂浆温度、外加剂掺量以及其他有关数据。
8.14.11 构造柱混凝土与灌孔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的规定执行。
8.14.12 基土无冻胀性时,基础可在冻结的地基上砌筑;基土有冻胀性时,应在未冻的地基上砌筑。在基槽、基坑回填土前应采取防止地基遭受冻结的措施。
8.14.13 小砌块砌体不得采用冻结法施工。配筋小砌块砌体与埋有未经防腐处理的钢筋及钢筋网片的砌体,不得使用掺氯盐的砌筑砂浆。
8.14.14 采用掺外加剂法时,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规定。
8.14.15 采用暖棚法施工时,小砌块和砂浆在砌筑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同时离所砌的结构底面500mm处的棚内温度也不应低于5℃。
8.14.16 暖棚内的小砌块砌体养护时间,应根据暖棚内的温度按表8.14.16确定。
表8.14.16 暖棚法小砌块砌体的养护时间
暖棚内温度(℃) |
5 |
10 |
15 |
20 |
养护时间不少于(d) |
6 |
5 |
4 |
3 |
8.14.17 雨期、冬期不得进行外墙外保温工程与涂料、面砖饰面施工。
9 工程验收9.1 一般规定9.1.1 小砌块砌体工程验收应按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子分部工程验收的程序依次进行。
9.1.2 检验批的数量及范围可按楼层及施工段数确定,不应超过250m3小砌块砌体,且应为同质材料及同强度等级的砌体;小砌块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数计;小砌块填充墙砌体的量很少时,可将几个楼层的同质材料及同强度等级的填充墙砌体合为一个检验批。
9.1.3 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章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章的规定;允许偏差项目的最大超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
9.1.4 检验批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
9.1.5 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小砌块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9.1.6 对有裂缝的小砌块砌体应分别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 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凡返修或加固处理的部分,应符合使用要求并进行再次验收。
2 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有碍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的裂缝,应进行遮蔽处理。
9.1.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子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9.1.8 小砌块砌体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 小砌块(含复合保温砌块、夹心复合保温砌块)、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2 砌筑砂浆(含保温砌筑砂浆)和混凝土的配合比报告;
3 砌筑砂浆(含保温砌筑砂浆)和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4 施工记录;
5 配筋小砌块墙体实体检测记录;
6 钢筋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夹心墙保温层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填充墙界面缝施工记录;
9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质量验收记录;
10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13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记录;
14 修改及变更设计的文件和资料;
15 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9.1.9 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灌孔混凝土的强度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取样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并应采用非破损(超声波检测)或局部破损(钻孔取芯)的方法进行检测验证。同条件养护的试件留置数量与强度判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执行。
9.1.10 填充墙砌体与钢筋混凝土柱(墙、梁)间的界面缝施工应列为隐蔽工程验收。
9.1.11 小砌块墙体保温工程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规定执行。
9.2 小砌块砌体工程9.2.1 小砌块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中复合保温砌块与夹心复合保温砌块中的绝热保温材料的材性、数量、位置、厚度等尚应符合小砌块墙体节能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1 产地(厂家)相同的原材料以同一生产时间、配合比例、生产工艺、成型设备所生产的同强度等级的每1万块标准小砌块(或用于配筋砌体的带功能缝的标准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房屋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2 在材料、配比、工艺、设备、参数、规格及型号都相同的条件下,不带功能缝的5块小砌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等于或大于带功能缝的5块小砌块抗压强度平均值的1.1倍。同时,单块带缝与不带缝小砌块的最小抗压强度值均不得小于各自平均值的80%。
检验方法:检查小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复验报告。
9.2.2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中保温砌筑砂浆的导热系数、密度等性能指标尚应符合小砌块墙体节能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现场拌制的砌筑砂浆与干混砂浆的抽检应符合本规程第8.2.11条的规定;预拌砂浆以每次进入施工现场的数量为一检验批。
检验方法:检查砌筑砂浆试块的试验报告。预拌砂浆尚应检查砂浆合格证书、配合比报告和施工记录。
9.2.3 小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应按扣除小砌块孔洞后的净面积计算,不得小于90%;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应小于90%,且不得有透光缝与假缝存在。配筋小砌块砌体的竖缝饱满度不计凹槽部位的面积。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不得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
9.2.4 除应设置构造柱的部位外,墙体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其高度的2/3。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5 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lOmm,不得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得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和2m长度的墙体进行折算。
9.2.6 小砌块砌体的轴线、垂直度与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值以及检验要求应符合表9.2.6的规定。
表9.2.6 小砌块砌体的轴线、垂直度与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抽检数量 | ||
1 |
轴线位移 |
10 |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 ||
2 |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
±15 |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
不应少于5处 | ||
3 |
墙 面 垂 直 度 |
每层 |
5 |
用2m托线板检查 |
不应少于5处 | |
全高 |
≤10m |
10 |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外墙全部阳角 | ||
>10m |
20 | |||||
4 |
表面平整度 |
清水墙、柱 |
5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不应少于5处 | |
混水墙、柱 |
8 | |||||
5 |
水平灰缝 平直度 |
清水墙 |
7 |
拉5m线和尺检查 |
不应少于5处 | |
混水墙 |
10 | |||||
6 |
门窗洞口高、 宽(后塞口) |
±10 |
用尺检查 |
不应少于5处 | ||
7 |
外墙上下窗偏移 |
20 |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不应少于5处 |
9.3.1 配筋小砌块砌体中的小砌块与砌筑砂浆的检验应符合本规程第9.2.1条和第9.2.2条的规定。
9.3.2 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设计图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9.3.3 芯柱的混凝土、构造柱的混凝土及配筋小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1 每一检验批砌体中的芯柱、构造柱至少各应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块,验收批砌体试块不得少于3组。
2 配筋小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以灌注一个楼层或一个施工段墙体的同配合比的浇灌量为一检验批,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同一检验批的同配合比浇灌量超过100m3时,其取样次数和标准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应相应增加。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按工程实际需要确定,但不应少于6组。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9.3.4 构造柱与小砌块砌体连接处的马牙槎砌筑应符合本规程第8.7.2条的规定。槎口处的拉结钢筋直径、位置与垂直间距应正确,施工中不得随意弯折,且垂直位移不应超过一皮小砌块的高度。每—构造柱的拉结钢筋垂直移位和槎口尺寸偏差不应超过2处。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得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与测量检查。
9.3.5 芯柱的混凝土应按本规程第8.6.9条的规定在预制楼板处全截面贯通,不得被楼盖截断。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6 配筋小砌块砌体的竖向和水平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与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3.7 构造柱位置及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7的规定。
表9.3.7 构造柱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方法 | ||
1 |
柱中心线位置 |
10 |
用经纬仪和尺量检查 | ||
2 |
柱层间错位 |
8 |
用经纬仪和尺量检查 | ||
3 |
柱垂直度 |
每层 |
5 |
用吊线法和尺量检查 | |
全高 |
≤10m |
10 |
用经纬仪或吊线法和尺量检查 | ||
>10m |
20 |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得少于5处。
9.3.8 墙体水平灰缝内的直钢筋、钢筋网片、环箍状钢筋、S形拉筋均应被砂浆层包裹,不得外露。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得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9 配筋小砌块砌体中的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与凹槽中水平钢筋间距的允许偏差值均应为土10mm。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检查保护层厚度应在浇筑灌孔混凝土前进行观察并用尺量;检查水平钢筋间距可用钢尺连续量三档,取最大值。
9.4 填充墙小砌块砌体工程9.4.1 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复合保温砌块与夹心复合保温砌块中的绝热保温材料及保温砌筑砂浆的导热系数、密度等性能指标尚应符合小砌块填充墙体节能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9.2.1条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检查小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强度试验(复验)报告和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并应按本规程第9.2.1条的规定进行抽检与检验。
9.4.2 小砌块填充墙砌体与房屋主体结构间的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应有全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
9.4.3 当小砌块填充墙与框架柱(剪力墙、框架梁)之间的拉结筋,采用化学植筋方式连接时,应进行实体检测。拉结钢筋非破坏的拉拔试验其轴向受拉的承载力不应小于6.0kN,且钢筋无滑移,基材不得有裂缝;在2min持荷时间内,载荷值降低不
得大于5%。化学植筋的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应符合本规程附录G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表9.4.3确定。
表9.4.3 检验批抽检锚固钢筋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
样本最小容量 |
检验批的容量 |
样本最小容量 |
≤90 |
5 |
281~500 |
20 |
91~150 |
8 |
501~1200 |
32 |
151~280 |
13 |
1201~3200 |
50 |
检验方法:原位试验检查。
9.4.4 同一柱、墙体,应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材质、同强度等级的小砌块砌筑,不得混砌。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9.4.5 填充墙小砌块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4.5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表9.4.5 填充墙小砌块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名称 |
灰缝位置 |
饱满度要求 |
检验方法 |
小砌块砌体 |
水平 |
≥90% |
采用百格网检查小砌块的底面或侧面砂浆粘结痕迹面积 |
垂直(竖向) |
≥90%,不得有透明缝、 瞎缝、假缝 |
9.4.6 预留的或植筋的拉结钢筋均应置于填充墙砌体水平灰缝中,不得露筋。拉结钢筋的直径、数量、竖向间距及墙内的埋设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的偏差不得超过一皮小砌块高度。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7 填充墙上下相邻皮小砌块应错缝搭砌。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8 填充墙小砌块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宜为lOmm,不得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查方法: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和2m长度的墙体进行折算。
9.4.9 填充墙小砌块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4.9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表9.4.9 填充墙小砌块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
1 |
轴线位移 |
10 |
尺量检查 | |
垂直度 |
墙高≤3m |
5 |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量检查 | |
墙高>3m |
10 | |||
2 |
表面平整度 |
8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
3 |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
±10 |
尺量检查 | |
4 |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
20 |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检查 |
A.0.1 单排孔普通混凝土砌块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应符合表A.0.1—1~表A.0.1—4的规定。
表A.0.1—1 δ=0.49, ρ=0.33 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fg(MPa)
砌块强 度等级 |
砂浆强 度等级 |
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 | ||||
Cb20 |
Cb25 |
Cb30 |
Cb35 |
Cb40 | ||
MU20 |
Mb20 |
— |
— |
7.70 |
7.94 |
8.17 |
Mb15 |
— |
— |
7.08 |
7.32 |
7.55 | |
Mb10 |
— |
— |
6.35 |
6.59 |
6.82 | |
MU15 |
Mb15 |
— |
5.78 |
6.01 |
6.25 |
— |
Mb10 |
— |
5.19 |
5.42 |
5.56 |
— | |
Mb7.5 |
— |
4.78 |
5.01 |
5.25 |
— | |
MU10 |
Mb10 |
3.73 |
3.96 |
4.19 |
— |
— |
Mb7.5 |
3.44 |
3.67 |
3.90 |
— |
— | |
Mb5 |
3.16 |
3.39 |
3.62 |
— |
— | |
MU7.5 |
Mb7.5 |
2.87 |
3.10 |
— |
— |
— |
Mb5 |
2.65 |
2.88 |
— |
— |
— |
注:1 表中上部未列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的范围是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1.5倍块体强度的应用限制范围;
2 表中下部未列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的范围是应用不合理的范围。
表A.0.1—2 δ=0.49, ρ=0.50 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fg(MPa)
砌块强度等级 |
砂浆强度等级 |
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 | ||||
Cb20 |
Cb25 |
Cb30 |
Cb35 |
Cb40 | ||
MU20 |
Mb20 |
— |
— |
8.40 |
8.75 |
9.11 |
Mb15 |
— |
— |
7.78 |
8.13 |
8.49 | |
Mb10 |
— |
— |
7.05 |
7.40 |
7.76 | |
MU15 |
Mb15 |
— |
6.36 |
6.71 |
7.06 |
— |
Mb10 |
— |
5.77 |
6.12 |
6.47 |
— | |
Mb7.5 |
— |
5.36 |
5.71 |
6.06 |
— | |
MU10 |
Mb10 |
4.20 |
4.54 |
4.89 |
— |
— |
Mb7.5 |
3.91 |
4.25 |
4.60 |
— |
— | |
Mb5 |
3.63 |
3.97 |
4.32 |
— |
— | |
MU7.5 |
Mb7.5 |
3.34 |
3.68 |
— |
— |
— |
Mb5 |
3.12 |
3.42 |
— |
— |
— |
注:1 表中上部未列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的范围是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1.5倍块体强度的应用限制范围;
2 表中下部未列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的范围是应用不合理的范围;
3 表中粗线下的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为灌孔砌体抗压强设计值取2倍未灌孔砌体抗压强度的范围。
表A.0.1—3 δ=0.49, ρ=0.66 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fg(MPa)
砌块强 度等级 |
砂浆强 度等级 |
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 | ||||
Cb20 |
Cb25 |
Cb30 |
Cb35 |
Cb40 | ||
MU20 |
Mb20 |
— |
— |
9.10 |
9.57 |
10.04 |
Mb15 |
— |
— |
8.48 |
8.95 |
9.42 | |
Mb10 |
— |
— |
7.75 |
8.22 |
8.69 | |
MU15 |
Mb15 |
— |
6.94 |
7.41 |
7.88 |
— |
Mb10 |
— |
6.35 |
6.82 |
7.29 |
— | |
Mb7.5 |
— |
5.94 |
6.41 |
6.88 |
— | |
MU10 |
Mb10 |
4.67 |
5.12 |
5.58 |
— |
— |
Mb7.5 |
4.38 |
4.83 |
5.0 |
— |
— | |
Mb5 |
4.10 |
4.44 |
4.44 |
— |
— | |
MU7.5 |
Mb7.5 |
3.81 |
3.86 |
— |
— |
— |
Mb5 |
3.42 |
3.42 |
— |
— |
— |
注:同表A.0.1—2 的注。
表 A.0.1—4 δ=0.49, ρ=1.00 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fg(MPa)
砌块强 度等级 |
砂浆强 度等级 |
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 | ||||
Cb20 |
Cb25 |
Cb30 |
Cb35 |
Cb40 | ||
MU20 |
Mb20 |
— |
— |
10.50 |
11.20 |
11.92 |
Mb15 |
— |
— |
9.88 |
10.59 |
11.30 | |
Mb10 |
— |
— |
9.15 |
9.86 |
9.90 | |
MU15 |
Mb15 |
— |
8.11 |
8.81 |
9.22 |
— |
Mb10 |
— |
7.52 |
8.04 |
8.04 |
— | |
Mb7.5 |
— |
7.11 |
7.22 |
7.22 |
— | |
MU10 |
Mb10 |
5.58 |
5.58 |
5.58 |
— |
— |
Mb7.5 |
5.0 |
5.0 |
5.0 |
— |
— | |
Mb5 |
4.44 |
4.44 |
4.44 |
— |
— |
注:同表A.0.1—2 的注。
A.0.2 应用本附录查表得到单排孔普通混凝土砌块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时应满足如下条件:
1 本附录表中的小砌块孔洞率δ=0.49,系390mm×190mm×190mm规格,壁、肋厚均为30mm,内圆角为γ=30mm的小砌块的体积孔洞率。
δ=[(390-2×31-32)(190-2×31)-(2×60×60-2×3.14×302)]/(190×390)
=0.49
2 本附录各表中选用的灌孔率ρ分别为:
A.0.1—1 ρ=0.33
A.0.1—2 ρ=0.50
A.0.1—3 ρ=0.66
A.0.1—4 ρ=1.00
3 附录A表依据本规程3.2.1—2条规定计算
A.0.1—1 fg=f+0.6×0.49×0.33fc
A.0.1—2 fg=f+0.6×0.49×0.50fc
A.0.1—3 fg=f+0.6×0.49×0.66fc
A.0.1—4 fg=f+0.6×0.49×1.00fc
注:本附录表中的适用范围是常用的应用范围,不在该范围内的,应根据本规程第3.2.1—2条规定计算灌孔砌体强度设计值。
附录B 小砌块砌体的热惰性指标计算方法B.0.1 小砌块砌体的热惰性指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Dma=Rma·Sma (B.0.1—1)
Rma=δ/λma·c (B.0.1—2)
Sma=0.51√γma·λma.c·Cma (B.0.1—3)
λma.c=δ/Rma (B.0.1—4)
Cma=C1·V1+C2·V2 (B.0.1—5)
式中: Dma——砌体热惰性指标;
Rma——砌体热阻[(m2·K)/W];
Sma——砌体平均蓄热系数[W/(m2·K)],亦称砌体计算蓄热系数Sc;
γma——砌体干密度(kg/m2);
λma.c——砌体计算导热系数[W/(m·K)];
δ——砌体厚度(m);
Cma——砌体平均比热容[W·h/(kg·K)];
C1、C2——分别为砌体中小砌块及砌筑砂浆的比热容[W·h/(kg·K)];
V1、V2——分别为单位砌体体积中,小砌块及砌筑砂浆所占的体积比值。
B.0.2 小砌块砌体的热惰性指标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小砌块砌体的干密度γma,可由构成砌体的小砌块或配筋小砌块的表观密度、砌筑砂浆的密度及它们在单位体积中所占的体积比值加权计算求出;
2 砌体计算导热系数λma.c可由检测的砌体热阻Rma及厚度δ按公式(B.0.1—4)求出;
3 孔洞中内填保温材料的复合保温小砌块的比热容C1可用混凝土的比热容和孔洞中空气(或内填保温材料)的比热容和它们在小砌块体积中所占的体积比值与小砌块的体积按加权平均计算方法求出;
4 空气的比热容为0.2W·h/(kg·K);
5 配筋小砌块砌体的比热容可取钢筋混凝土的比热容C1=0.27W·h/(kg·K);
6 各类混凝土及保温材料的比热容可再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中查取,计算时应将查取的比热容值乘以 0.28换算系数,使其单位变为W·h/(kg·K)。
附录C 小砌块夹心砌体热阻计算方法C.0.1 小砌块夹心砌体的热阻可按下式计算:
Rs·ma=Rma·i+Rs+Rma·e (C.0.1)
式中: Rs·ma——小砌块夹心砌体热阻[(m2·K)/W];
Rma·i——内叶小砌块砌体热阻[(m2·K)/W];
Rma·e——外叶小砌块砌体热阻[(m2·K)/W];
Rs——夹心层热阻[(m2·K)/W]。
C.0.2 小砌块夹心砌体的热阻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内叶、外叶小砌块砌体的热阻Rma·i、Rma·e可按照本规程表4.2.2和附录D选取,亦可根据本规程4.2.2第1款的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绝热 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 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 13475的规定检测确定。
2 夹心层是封闭空气间层时,
Rs=0.8Ra (C.0.2—1)
式中:Ra——空气间层热阻[(m2·K)/W],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查取;
0.8——考虑连接筋影响的修正系数。
3 夹心层是保温材料填充时,
Rs=0.8δs/λc (C.0.2—2)
λc=λ·α (C.0.2—3)
式中:δs——夹心层厚度(m);
λc——保温材料的计算导热系数[W/(m2·K)];
λ——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W/(m2·K)];
α——修正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查取。
附录D 孔洞中内插、内填保温材料的复合保温小砌块砌体的热阻和热惰性指标表D 孔洞中内插、内填保温材料的复合保温小砌块砌体的热阻和热惰性指标
序号 |
措施 |
砌体厚度 (mm) |
保温材料及其导热系数 |
砌体热阻 Rma [(m2·K)/W] |
砌体热惰 性指标Dma | |
材料 |
λ [W/(m·K)] | |||||
1 |
孔洞中插板 |
190 |
25厚发泡聚苯小板 |
0.04 |
0.32 |
1.66 |
2 |
30厚矿棉毡(包塑) |
0.05 |
0.31 |
1.66 | ||
3 |
40厚膨胀珍珠岩芯板 |
0.06 |
0.31 |
1.75 | ||
4 |
25厚硬质矿棉板 |
0.05 |
0.33 |
1.70 | ||
5 |
2厚单面铝箔聚苯板 |
0.04 |
0.42 |
1.55 | ||
6 |
孔洞中填料 |
190 |
满填膨胀珍珠岩 |
0.06 |
0.40 |
1.91 |
7 |
满填松散矿棉 |
0.45 |
0.43 |
1.90 | ||
8 |
满填水泥聚苯碎 粒混合料 |
0.09 |
0.36 |
1.91 | ||
9 |
满填水泥珍珠 岩混合料 |
0.12 |
0.33 |
1.95 |
E.1 墙体传热系数计算方法
E.1.1 墙体传热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Kp=1/Ro·p=1/(Ri+Rp+Re) (E.1.1—1)
Kb=1/Ro·b=1/(Ri+Rb+Re) (E.1.1—2)
Rp=ΣRj·p (E.1.1—3)
Rb=ΣRj·b (E.1.1—4)
Rj·p=δj·p/λc·j·p (E.1.1—5)
Rj·b=δi·b/λc·j·b (E.1.1—6)
式中:Kp、K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m2·K)] ;
Ro·p、Ro·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阻[(m2·K)/W];
Rp、R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构造系统热阻[(m2·K)/W],为各构造层热阻之和;
Rj·p、Rj·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各构造层热阻[(m2·K)/W],小砌块砌体层应取砌体热阻Rma;
δj·p、δj·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各构造层厚度(m);
λc·j·p、λc·j·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各构造层材料的计算导热系数[W/(m2·K)] ;
Ri——墙体内表面换热阻[(m2·K)/W],一般取Ri=0.11(m2·K)/W;
Re——墙体外表面换热阻[(m2·K)/W],对于外墙外表面,一般取Re=0.04(m2·K)/W。
E.1.2 墙体传热系数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小砌块砌体是一个构造层次,计算导热系数λc为砌体的当量导热系数λc,可按本规程附录B中的计算公式(B.0.1—4)计算求出。若砌体热阻已知,可直接用砌体热阻Rma代入计算。
2 结构性热桥部位主要是指以钢筋混凝土为主的结构构件部位,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计算厚度按结构体系选择:
1)砖混和框架结构体系建筑以混凝土小砌块砌体的厚度为计算厚度δ;
2)框剪和剪力墙结构体系建筑以剪支或剪力墙的厚度为计算厚度δ。
3 计算内墙的传热系数时,内墙两侧面的表面换热阻Ri均取0.11(m2·K)/W。
E.2 墙体热惰性指标计算方法
E.2.1 墙体热惰性指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Dp=ΣDj·p (E.2.1—1)
Db=ΣDj·b (E.2.1—2)
Dj·p=Rj·p·Sc·j·p (E.2.1—3)
Dj·b=Rj·b·Sc·j·b (E.2.1—4)
式中:Dp、D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热惰性指标,为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各构造层热惰性指标Dj·p、Dj·b之和;
Rj·p、Rj· 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各构造层的热阻[(m2·K)/W];
Sc·j·p、Sc·j·b——分别为墙体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各构造层材料的计算蓄热系数[W/(m2·K)]。
E.2.2 墙体热惰性指标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小砌块砌体是一个构造层次,计算蓄热系数Sc为砌体平均蓄热系数Sma,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计算公式计算求出;
2 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钢筋混凝土构件计算厚度同该层的热阻计算厚度δ。
E.3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及平均热惰性指标计算方法
传热系数及平均热惰性指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Km=Kp·A+Kb·B (E.3.1—1)
Dm=Dp·A+Db·B (E.3.1—2)
式中:Km、Dm——分别为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W/(m2·K)]和平均热惰性指标;
Kp、Kb——分别为外墙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m2·K)],按本规程E.1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Dp、Db——分别为外墙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热惰性指标,按本规程E.2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A、B——分别为外墙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面积Fp、Fb在建筑外墙中(不含外门、外窗)所占的面积比值,可计算统计得出,亦可根据设计建筑的结构体系按表E.3.1选取。
表E.3.1 Fp和Fb在外墙中所占比值A和B
建筑的结构体系 |
A |
B |
砖混结构体系 |
0.75 |
0.25 |
框架结构体系 |
0.65 |
0.35 |
框剪(异性柱)结构体系 |
0.45 |
0.55 |
剪力墙结构体系 |
0.30 |
0.70 |
亦可取剪力墙部位的Kb=Km |
E.3.2 混凝土小砌块用作居住建筑的分户墙或公共建筑的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时,分户墙或隔墙的传热系数亦应取平均传热系数Km,计算方法与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相同,只是分户墙或隔墙两侧表面的换热阻Ri均取0.11(m2·K)/W。
附录F 影响系数ΦF.0.1 高厚比β和轴向力偏心距е对受压构件承载力的影响系数φ,应按表F.0.1—1~表F.0.1—3采用:
表F.0.1—1 影响系数φ(砂浆强度等级≥Mb5)
表F.0.1—2 影响系数φ (砂浆强度等级Mb2.5)
表F.0.1—3 影响系数φ (砂浆强度0)
G.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应按表G.0.1—1和表G.0.1—2判定。
表G.0.1—1 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
样本容量 |
合格判定数 |
不合格判定数 |
样本容量 |
合格判定数 |
不合格判定数 |
5 |
0 |
1 |
20 |
2 |
3 |
8 |
1 |
2 |
32 |
3 |
4 |
13 |
1 |
2 |
50 |
5 |
6 |
表G.0.1—2 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
抽样次数与 样本容量 |
合格判定数 |
不合格判定数 |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
合格判定数 |
不合格判定数 |
(1)—5 (2)—10 |
0 1 |
2 2 |
(1)—20 (2)—40 |
1 3 |
3 4 |
(1)—8 (2)—16 |
0 1 |
2 2 |
(1)—32 (2)—64 |
2 6 |
5 7 |
(1)—13 (2)—26 |
0 3 |
3 4 |
(1)—50 (2)—100 |
3 9 |
6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