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鲁迅纪念馆鲁迅雕像(鲁迅墓的修建及上海鲁迅故居的复原)
上海鲁迅纪念馆鲁迅雕像(鲁迅墓的修建及上海鲁迅故居的复原)另外,有关机构在9月21日开始在万国公墓准备鲁迅墓的起棺工作,9月24日正式起棺,在9月25日重新按照原尺寸制作红色绒布黑色字体的“民族魂”旗帜(原来是白色绒布黑色字体)。10月14日上午8时,鲁迅灵柩迁葬仪式在万国公墓礼堂举行,巴金、金仲华代表上海人民向鲁迅灵柩重新献上“民族魂”旗帜。仪式之后,茅盾、周扬、许广平、巴金、靳以、金仲华等10人把鲁迅灵柩抬上灵车,从万国公墓迁移到虹口公园鲁迅墓安葬。上午9时,在虹口公园鲁迅墓地隆重举行了鲁迅迁葬仪式,宋庆龄、柯庆施、茅盾、周扬等中央及上海市领导,鲁迅亲友,各界代表,驻沪外国使领馆代表等共2000多人参加。为了能在鲁迅逝世20周年之前完成上述工程,上海市提前进行了修建工程。5月2日,由中国雕塑工厂上海工作室曾洛夫等负责进行鲁迅墓地前设立的鲁迅雕像(萧传玖创作)的放大工程,把原座高1.6米的鲁迅雕像,放大到高2.1米,从而使得鲁迅像显得更加高大。
上海解放后,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文物处在1950年6月开始筹建鲁迅纪念馆。鲁迅纪念馆的馆址设在大陆新村10号(包括大陆新村9号的鲁迅故居),并于1951年1月7日正式实行内部开放。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建立的第一个人物类纪念馆。1952年12月20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正式将鲁迅纪念馆移交上海市文化事业管理局管辖,鲁迅纪念馆也由此更名为上海鲁迅纪念馆。1956年10月,上海鲁迅纪念馆在虹口公园新建了馆舍,并负责管理大陆新村9号鲁迅故居和鲁迅墓。
毛泽东为鲁迅墓墓碑题词
一、鲁迅墓的修建和保护
鲁迅纪念馆在1951年1月8日正式对外开放之后,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为了方便观众瞻仰鲁迅墓,又于1952年初计划在鲁迅纪念馆附近的虹口公园新建鲁迅墓,并拟把虹口公园改为鲁迅公园。(上海鲁迅纪念馆编:《六十纪程(1951-2011)》,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1年。以下相关引用参考除特殊标注外,均采自此书)1952年3月,上海市成立了鲁迅墓迁葬委员会,由陈毅市长担任主任委员,黄源、唐弢担任秘书长。黄源把鲁迅墓园设计图送到政务院(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改名称为国务院)审阅。不久,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转达了政务院对新建鲁迅墓园的意见:“新建鲁迅墓需准备具体意见,工程缓办。”潘汉年按照中央的意见作出如下指示:“原机构应改组,准备工作由新设机构负责进行。”上海市文化事业管理局在接到上述指示之后决定:“工程缓办,准备工作暂停。”
鉴于万国公墓中的鲁迅墓年久失修,上海市文化事业管理局在1955年3月对鲁迅墓进行了维修。随着鲁迅逝世20周年的临近,上海市委宣传部、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等单位在1955年10月决定为了纪念鲁迅逝世20周年,在虹口公园中新建鲁迅墓和鲁迅纪念馆。黄源专门赴北京,托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周扬转请毛泽东为鲁迅墓题写碑文,并得到毛泽东的同意。11月19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将毛泽东题写的“鲁迅先生之墓”手迹原件转交上海鲁迅纪念馆保存。11月24日,上海市文化事业管理局向文化部上报了《关于在上海筹备鲁迅墓园及扩充鲁迅纪念馆的初步建议》:“建议迁墓仍组织委员会,墓园图样请文化部就现有的设计图进行审阅,如需重新设计,可组织委员会另搞,争取明年9月25日之前完成迁墓工作;虹口公园改名鲁迅公园;鲁迅邻屋6、7、8号三幢民房争取迁让,明年扩充陈列室3至5间。”
1956年1月初,国务院作出决定:“对上海虹口公园重新规划,进行改建,并迁鲁迅墓,建纪念馆于公园内。全部工程要求在20周年纪念日前完工。”上海市政府接到国务院的意见之后,在1月中旬成立了由上海市市长陈毅担任主任委员的“鲁迅先生坟墓迁建委员会”,聘请华东和上海有关领导、鲁迅家属及生前友人等担任委员,同时还成立了由著名建筑设计大师陈植、张惠中等9人组成的“鲁迅墓设计委员会”。1月26日,上海市文化事业管理局制定了“鲁迅公园规划设计”草案,提出了设计原则、设计范围、设计项目和业务要求。“鲁迅先生坟墓迁建委员会”责成上海市建筑规划管理局、上海市政工程局、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同济大学等单位对虹口公园作出总体规划,以及鲁迅墓、鲁迅纪念馆新馆的设计图纸。4月,上海市文化事业管理局派专人携带鲁迅公园的总体规划、鲁迅墓及鲁迅纪念馆的设计图纸和部分模型去北京请示国务院的意见。6月初,国务院批准上述各项基建工程的设计图纸,并拨款人民币90万元用于修建鲁迅墓和新建鲁迅纪念馆。
1956年10月14日上午,鲁迅灵柩从上海万国公墓迁移到虹口公园鲁迅墓安葬。宋庆龄、柯庆施、茅盾、周扬等中央及上海市领导,鲁迅亲友,各界代表,驻沪外国使领馆代表等共2000多人参加迁葬仪式。
为了能在鲁迅逝世20周年之前完成上述工程,上海市提前进行了修建工程。5月2日,由中国雕塑工厂上海工作室曾洛夫等负责进行鲁迅墓地前设立的鲁迅雕像(萧传玖创作)的放大工程,把原座高1.6米的鲁迅雕像,放大到高2.1米,从而使得鲁迅像显得更加高大。5月4日,上海市园林管理处绿化工程队开始对虹口公园进行扩建,增植大批鲁迅喜爱的树木,移植草皮、扩大湖面、堆土山、筑路,新建多座亭桥。7月2日,上海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鲁迅纪念馆新馆(陈植主持设计。两层混合结构的楼房,建筑面积共2660平方米。)开始施工,鲁迅纪念馆新馆位于虹口公园的东部,南北东三面为展览室,西面为柱廊,建筑采用马头式山墙和筒瓦白墙,具有江南民居的建筑风格。7月19日,上海市第一石料生产合作社施工的鲁迅墓开工,鲁迅墓位于虹口公园的中部偏西北方向,建筑面积1600多平方米。8月下旬,园林工人将万国公墓鲁迅墓地所有树木移植到虹口公园,并将周恩来、许广平在鲁迅逝世10周年时在鲁迅墓前所栽种的两株桧柏也移植到鲁迅雕像正前的草坪上,并设立说明石碑。9月8日,苏州雕刻能手顾根土等开始在鲁迅墓前的石碑上雕刻毛泽东题写的“鲁迅先生之墓”。上述工程均在10月10日之前顺利完工。
另外,有关机构在9月21日开始在万国公墓准备鲁迅墓的起棺工作,9月24日正式起棺,在9月25日重新按照原尺寸制作红色绒布黑色字体的“民族魂”旗帜(原来是白色绒布黑色字体)。10月14日上午8时,鲁迅灵柩迁葬仪式在万国公墓礼堂举行,巴金、金仲华代表上海人民向鲁迅灵柩重新献上“民族魂”旗帜。仪式之后,茅盾、周扬、许广平、巴金、靳以、金仲华等10人把鲁迅灵柩抬上灵车,从万国公墓迁移到虹口公园鲁迅墓安葬。上午9时,在虹口公园鲁迅墓地隆重举行了鲁迅迁葬仪式,宋庆龄、柯庆施、茅盾、周扬等中央及上海市领导,鲁迅亲友,各界代表,驻沪外国使领馆代表等共2000多人参加。
鲁迅墓建成之后,与附近的鲁迅故居、鲁迅纪念馆一起成为国内外各界人士参观、学习鲁迅的圣地。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将鲁迅墓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而将对鲁迅墓的保护纳入国家层面。
上海鲁迅纪念馆承担了鲁迅墓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1959年3月下旬,上海鲁迅纪念馆聘请上海第一医药模型厂的技术人员来鲁迅墓地整修鲁迅白水泥塑像。1961年9月19日,为纪念鲁迅诞辰80周年,经上级决定,上海鲁迅纪念馆聘请上海离心机铸厂和上海机床厂将鲁迅墓地白水泥座像翻铸成铜像(虞积华在《追忆鲁迅铜像翻铸记》一文中回忆,因为当时缺乏铜材,上海鲁迅纪念馆职工发现大华果园内日寇侵沪阵亡将士的纪念碑上有铜雕的麒麟,在征得上海市政府的同意之后,上海鲁迅纪念馆的职工用了一星期的时间才把这只铜雕的麒麟砸碎,并送到冶炼厂翻铸鲁迅铜像。可以说,屹立在鲁迅墓前的鲁迅坐像用侵沪阵亡日寇纪念碑上的铜麒麟铸成,更有纪念意义,也是对鲁迅先生最好的纪念。),同时还将鲁迅铜像左右过道各拓宽一米,周围种上天鹅绒草坪和瓜子黄杨,从而使鲁迅铜像所在的广场更美观。1963年2月,上海鲁迅纪念馆在听取专家意见后,决定对鲁迅墓后的土山加高,并增添树木,另外还在墓碑后建筑一道挡土墙,在挡土墙和墓碑之间筑一条斜形排水沟,从而可以更好地保护鲁迅墓地。同年4月,上海鲁迅纪念馆拟定了鲁迅墓、鲁迅故居的标志说明和保护范围以及保护管理制度草案,报经上级批准后,正式施行,从而进一步加强对鲁迅墓地和鲁迅故居的保护。1985年7月,上海鲁迅纪念馆聘请专业公司对鲁迅墓碑正面大片泛黄及花岗岩石嵌缝处风化起壳的问题进行维修,从而较好地保护了鲁迅墓地的安全。
此后,上海鲁迅纪念馆还不定期地对鲁迅墓地进行维修和保护,如1988年5月7日至23日,对鲁迅墓进行整修,修复了鲁迅墓出现的破损;1996年6月10日至18日,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60周年,对鲁迅墓地、鲁迅铜像进行了清洗、除锈;1997年2月26日至3月3日,对鲁迅墓进行维修、加固,铺平石板近20块;2003年6月2日,召开“鲁迅墓地绿化整治专家论证会”,提出对鲁迅墓地的整体绿化规划进行设计,并付诸实施。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园林局、虹口区政府、上海鲁迅纪念馆在1996年6月6日举行为鲁迅墓前的两棵广玉兰悬挂上海市古树名木保护铭牌的揭牌仪式,这两棵古树由中国平安保险上海公司出资保护,从而在经费方面保障这两棵古树得到有效的保护。
许广平实地指导上海鲁迅故居复原工作
二、鲁迅故居的复原展览
1950年8月,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文物处副处长唐弢委派文物处干部王稼冬和秘书朱友瑞负责鲁迅纪念馆的筹建工作。经过多方努力,王稼冬在9月15日办好了鲁迅原住的大陆新村9号及邻屋10号的租赁工作,并聘请工程队对9号和10号的房屋进行维修改造。为了尽可能恢复鲁迅在9号居住时的房屋原状,王稼冬要求工程队参考相邻的几栋未改变原来内部结构的房屋恢复9号房屋原来的建筑格局。10月下旬,9号及邻屋10号维修改造工程完工,王稼冬等人接收许广平捐献的文物资料共1157件(套)(其中包括鲁迅手迹、书籍、家具、衣被、杂件等物品),并在许广平的指导下,对9号鲁迅故居的陈设进行复原摆设,此外,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维修了部分鲁迅使用过的家具,大致恢复了鲁迅故居的原貌。12月中旬,10号房屋中的鲁迅展览也布置完成。1951年1月7日,鲁迅纪念馆请在上海的各级领导及鲁迅友人莅临视察,1月8日鲁迅故居和陈列室正式对外开放,免费参观。(王稼冬:《追忆上海鲁迅纪念馆的筹建经过》,《四十纪程(1951-1991)》,上海鲁迅纪念馆编。)
考虑到鲁迅故居的空间有限而前来参观的观众较多的情况,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在1952年5月作出决定:“为保护文物,鲁迅故居改经常开放为在鲁迅诞辰和逝世纪念日有组织地开放,平时供对内参观。陈列室部分照常开放。”由此开始,直到1989年3月,鲁迅故居只在鲁迅诞辰或逝世的纪念日面向集体参观的观众短暂开放几天,(开放时间在不同的年份有变化,如1964年10月19日开放一天,1965年10月19日开放两天,1976年9月25日开放一周。)不再向前来参观的散客开放。这一措施虽然起到了保护鲁迅故居的作用,但是极大地限制了热爱鲁迅的普通观众前来参观鲁迅故居。
同年12月19日,许广平、王冶秋等11人组成的中华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华东视察组来上海鲁迅纪念馆参观。许广平在参观时针对鲁迅故居的陈设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故居内非鲁迅生前之物一律去掉,包括说明牌、鲁迅遗容照片等。”从复原鲁迅故居原貌的角度说,许广平的上述意见还是正确的。1953年上半年,上海鲁迅纪念馆将鲁迅故居内非鲁迅生前使用之物撤下,基本保持了鲁迅故居的原貌。
1959年5月,上海鲁迅故居被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由此被纳入文物保护的范围。不久,上海鲁迅纪念馆从北京鲁迅故居门前拓印了郭沫若的题字“鲁迅故居”,并制成门牌置于上海鲁迅故居门前。
1964年3月初,上海鲁迅纪念馆为了进一步明确鲁迅故居内的陈设情况致函许广平,请教故居二楼鲁迅工作室中的陈设情况。许广平在3月9日回信说:“据我的回忆,二楼工作室摆木刻的镜台上面,除了现有木刻陈设外,再没有放别的东西。不过,在靠躺椅的部分(见箭头示意处),台子上有时放一些鲁迅临时要看的书籍和杂志,等到看完以后,他就立刻分别归类,包扎收藏,案上井井有条,并不散乱。”(吴长华:《许广平与上海鲁迅纪念馆》,《上海鲁迅研究》第3期。)1964年11月初,上海鲁迅纪念馆又函请许广平再次来沪指导鲁迅故居的陈设。许广平在11月8日在鲁迅故居中向鲁迅纪念馆的工作人员详细地介绍了鲁迅故居中摆放的物品的情况:“鲁迅在世时,天井里右侧种着一棵桃树。楼下餐厅的一只梳妆台式样的架子,是上面用来挂帽子和衣服,架子下面放雨伞。二楼储藏室挂着的篮子,是放水果用的。秋白离沪赴江西时到大陆新村辞行,鲁迅将床铺让给秋白夫妇睡,我们就睡在储藏室的地板上。二楼卧室书桌上的插笔的龟,原来是花店里插花用的,买来后,海婴将鲁迅的毛笔插了上去。三楼客房,雪峰、秋白、曹靖华、周建人的女儿都住过。”(吴长华:《许广平与上海鲁迅纪念馆》)11月10日,许广平回到北京后又致函上海鲁迅纪念馆,对鲁迅故居二楼陈设及底层会客室长桌和座椅的位置作了补充说明,并附示意图,指出鲁迅在客人来访时常坐在背对大门的椅子上,这纠正了鲁迅纪念馆此前摆放鲁迅座椅的错误。
鲁迅塑像翻制成铜像。图为原作者萧传玖教授在修琢铜像。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后,上海鲁迅纪念馆在1967年4月1日闭馆。1969年9月,驻上海鲁迅纪念馆的工宣队、军宣队为了“突出政治”的需要,对鲁迅故居的陈设进行了大量的改动,如“增加伟大领袖毛主席领导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鲁迅的回电:‘在你们的身上,寄托着人类和中国的未来’”;“鲁迅捍卫毛主席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战斗论文的手稿《答徐懋庸并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书橱内鲁迅藏书不适宜展出的删去,充实一些马列主义的鲁迅藏书”;“删去南墙角鲁迅孩子海婴的照片和书橱上端的油画一幅(静物画)”;“鲁迅故居三楼前后两间不予展出,仅开放底层和二楼”。(驻上海鲁迅纪念馆工宣队、军宣队:《上海鲁迅故居调整、修改项目》,油印。)
这一改动可以说使鲁迅故居中的陈设变化很大。直到1977年10月15日,鲁迅故居才重新恢复原貌,故居的三楼也对外开放。
1981年8月,鲁迅纪念馆在鲁迅故居前安装了上海市文管会统一设计制作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大理石标志,按照上级文物机关的要求对鲁迅故居进行规范化管理。
1989年3月,鲁迅纪念馆为满足广大观众参观鲁迅故居的愿望,决定从本月起重新对国内外观众售票开放,并由专职的讲解员为观众讲解导览。当年共接待国内外观众4000多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并通过售票和出售宣传纪念品收获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鲁迅故居的恢复和保护
1950年,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筹建鲁迅纪念馆时,考虑到鲁迅所居住的9号房屋已经改动过内部的建筑格局,于是参考邻近的房屋的内部结构,恢复了9号房屋的内部建筑格局,并在许广平的指导下对鲁迅故居的陈设进行复原展览。1952年5月,华东军政委员文化部决定,为保护鲁迅故居,只在鲁迅诞辰或逝世的纪念日时对集体组织的观众短暂开放几天,平时只对内部客人开放。1963年4月,鲁迅纪念馆制订鲁迅墓、鲁迅故居的标志说明和保护范围以及保护管理制度草案,对鲁迅故居由此开始制度化、规范化地保护。
上海鲁迅故居外景
当时鲁迅故居内摆放的大都是鲁迅生前的遗物,具有珍贵的文物价值,但是,鲁迅故居也发生过鲁迅遗物被盗的情况。1953年5月18日,上海鲁迅纪念馆工作人员发现鲁迅书桌上摆放的高尔基木雕像遗失,经调查,是5月13日一个文化代表团一行17人来馆参观时被盗的。公安及外事部门经过追查,也未能找回这个雕像。上海鲁迅纪念馆在6月根据照片复制了这个雕像,重新摆放在鲁迅的书桌上。这件事也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上海鲁迅纪念馆开始加强鲁迅故居的保护工作,多次对鲁迅故居的建筑进行维修,如在1953年8月粉刷鲁迅故居的墙壁,油漆鲁迅故居的门窗,调换鲁迅故居底层的地板,并增设防潮层;在1980年秋季,对鲁迅故居进行维修、油漆门窗,并且安装了报警器。
1989年3月,上海鲁迅纪念馆在对鲁迅故居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维修之后,决定鲁迅故居正式对外开放,以满足国内外观众的要求,同时采用售票参观的方式控制每天观众的数量。此后,上海鲁迅纪念馆还陆续增加防火、防盗的技术设备,加强对鲁迅故居的安全保护,另外,平均每5年要对鲁迅故居进行一次维修,确保鲁迅故居的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
1998年,上海鲁迅纪念馆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始对原来的馆舍进行改扩建,并于1999年10月19日建成新的馆舍,同时新设计的鲁迅生平陈列“民族魂”也正式对观众开放。上海鲁迅纪念馆的各项业务工作也随着新馆舍的落成而有了飞跃式发展,并于2001年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2008年被国家文物局评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逐渐成为“鲁迅精神文化遗产宣传、文物典藏、学术研究中心,上海市重要红色旅游景点之一”。(上海鲁迅纪念馆编印:《上海鲁迅纪念馆简介》,铅印本,2016年印刷。)(葛涛)
(本文图片由上海鲁迅纪念馆提供)
来源: 中华读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