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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推荐的都市情感小说(值得细品一二的三本都市小说)

最值得推荐的都市情感小说(值得细品一二的三本都市小说)自己和董事长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根本就不可能,董事长也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所以这些付梦洁根本就没有想,更没有因为单明杰有了未婚妻难受,单明杰霸道,专横,自己就算和别的男人说一句话也会引起他的怒火,自己从来都没有多余时间去陪陪家人,只要单明杰有时间就得马上去陪着他。当时单位就议论说自己是走后门的,但是后来上班一阵子,大家发现并不是这样,后来这件事业就没有在传了下去,可是付梦洁知道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就在上班半个月以后,单明杰有的时候会借着打扫办公室的理由,让付梦洁一直在办公室呆着,其实办公室根本就不脏,何况还有扫地阿姨打扫呢,她知道只是董事长在暗示自己什么,可是付梦洁心里只有挣钱给父亲治病,没有心思在这上面,再有了自己也知道。单明杰阴着脸说道,“你也许觉得有点突然,但是这就是事实,希望你快点接受,我们家里见哦。”财珊珊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说完这些话头也不回的就走了,留下单明杰一个人在屋子里发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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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如梦般染指流年》作者:精致可爱

简介:付梦洁与单明杰,一对青春男女,三个平行的世界,他们的青春是迷茫、是躁动、是彷徨? 偶然巧遇,骤然分离。在世界的不同空间或角落,她和他的故事是在延续?还是开始新的交集?还是,各自在努力抗争命运,为了再次的相遇? 触摸生活,染指流年。一段如梦幻般美好故事的结束,也许就是下一段故事的开端,也许不是。故事的结局也像生活,你永远不知道会在生命路口的转角遇到谁。……

入坑指南:“你不是我未婚妻,不要乱说话,小心我给你好看”单明杰冷冷的威胁到,“你不要这么说嘛,我爸妈和伯父伯母已经决定好了呢,我今天来就是想亲自告诉你这个好消息的”财珊珊开心的说道,“你最好趁我还没有爆发的时候,赶紧给我出去,不要在出现我的面前,否则后果自负。”

单明杰阴着脸说道,“你也许觉得有点突然,但是这就是事实,希望你快点接受,我们家里见哦。”财珊珊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说完这些话头也不回的就走了,留下单明杰一个人在屋子里发飙,财珊珊知道驯服这只老虎要费一些精神头,但是谁让自己喜欢他那么久了,好不容易来的机会,自己怎么能轻易的放弃,偷偷乐了一下,对着门口的付梦洁笑了一下就走了,付梦洁觉得这个女人很漂亮和单明杰其实很配。

自己一直希望单明杰能放过自己,自己和单明杰的开始就是一个错误,自己根本就不爱单明杰,所以知道财珊珊是单明杰的未婚妻,自己也一点感觉也没有。

记那是三年前吧,自己刚刚大学毕业,可是由于竞争太大,自己一直没有找到个很好的工作,本身家庭条件就不好的家庭加上爸爸突然生病更是雪上加霜,正赶上了单明杰集团招聘,自己就抱着试试的态度就来了,自己刚开始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后来竟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当了董事长的秘书。

当时单位就议论说自己是走后门的,但是后来上班一阵子,大家发现并不是这样,后来这件事业就没有在传了下去,可是付梦洁知道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就在上班半个月以后,单明杰有的时候会借着打扫办公室的理由,让付梦洁一直在办公室呆着,其实办公室根本就不脏,何况还有扫地阿姨打扫呢,她知道只是董事长在暗示自己什么,可是付梦洁心里只有挣钱给父亲治病,没有心思在这上面,再有了自己也知道。

自己和董事长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根本就不可能,董事长也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所以这些付梦洁根本就没有想,更没有因为单明杰有了未婚妻难受,单明杰霸道,专横,自己就算和别的男人说一句话也会引起他的怒火,自己从来都没有多余时间去陪陪家人,只要单明杰有时间就得马上去陪着他。

不管付梦洁是在哪里,必须马上就到单明杰的公寓,这个公寓别人都不知道,是单明杰刚认识付梦洁买个付梦洁的,付梦洁也没有搬进去住,只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才过去住,这也是单明杰一直和付梦洁生气的事情,单明杰一直希望付梦洁每天都住在这里,这样自己一下班随时随地的就可以回去看到付梦洁,什么时间回去都可以,但是付梦洁不喜欢这样。

她觉得这样的话,太没有自己的时间了,觉得自己每天都活在单明杰的掌控下,所以付梦洁借着说要照顾家里爸爸,就没有搬去,可是自己常常都被叫到公寓去,付梦洁每次都要和家里说自己是因为加班在单位,时间长了家里也不在问了,只是觉得付梦洁好像很辛苦,为了这个家一直忙到通宵。

付梦洁的爸爸更是心疼女儿,恨自己的身体不争气。付梦洁一直都觉得自己就是单明杰的一个玩具,有时间就要马上玩一玩,没时间就丢在一边,两个人走到一起就是因为付梦洁缺钱。

记得那是付梦洁到公司的快两个月的时候,有一天付梦洁接到了妈妈打的电话,电话那头母亲哽咽的声音,付梦洁已经预料到了什么,原来父亲肝癌的癌细胞进一步扩散了,就是因为检查出来之后一直都没钱治疗,导致现在耽误了治疗的时间,现在正在急救室抢救,医生说不能再拖了,再拖就错过手术的最佳时间了,这就以为着父亲不能治疗,以后只能在家等死了。

作为女儿再也没有比没有钱给父亲治病来的更悲伤的,母亲已经六神无主了,也知道家里再也拿不出一分钱去治疗了,父亲早在知道自己得肝癌的时候就告诉过付梦洁,自己不想治疗了,不想连累付梦洁,可是付梦洁怎么能甘心,有几个女儿能看着父亲慢慢等死呢,这时候付梦洁已经泣不成声了,可是现在去哪里筹钱呢,这一幕被在办公室里看文件的单明杰看见了。

单明杰走出办公室看见付梦洁无助的在哭泣轻声的问道:“你怎么了?”“我爸爸,我爸爸他现在需要手术,可是。”付梦洁实在没有办法了才说出口了,即使知道说出来也没有用,话不用说的太多,单明杰已经知道了,“我要请假,我要去医院。”付梦洁起身就要走,“你去医院,你有钱吗?”单明杰冷冷的说道,这是个伤口,可是单明杰却是硬生生的把它撒开了让付梦洁去面对,“我没有钱”

付梦洁无助的开始哭了起来,自己没有钱,去医院去看爸爸等死吗,付梦洁开始埋怨自己为什么没有挣很多的钱,这样就可以给爸爸看最好的医生,也可以做手术了,“我借给你吧”单明杰掏出了支票,“不用,真的不用,那么多钱,我怎么还你啊。”付梦洁慌了神,“别逞能了,你有钱吗?你要看着你爸爸等死吗?快说你需要多少钱?”

明明是关心的话,可是单明杰每次说出来就是这么生硬,让付梦洁感觉不到温暖和安慰,“我不是逞能,我没有钱还给你。”付梦洁无力的说道,单明杰觉得现在说这些虽然残忍,但是自己不喜欢拐弯抹角的,自己需要一个情人,不是恋人,一个见不得光的情人,自己也一直对付梦洁有感觉。

知道在这个时候说出这些话有点不应该,可是自己还是说了:“你有,你可以还,做我的情人”付梦洁不敢相信单明杰能说出这样的话,“情人?什么意思?”付梦洁以为单明杰会说出恋人,或是恋爱之类的,知道自己想多了,但是情人的字眼还是深深的伤透了自己的心,“对,情人,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不是情人是什么?”

单明杰没有注意到付梦洁表情,付梦洁突然冷静的想了一下,能给爸爸治病,怎么都行,“好,我答应你,你放心我会做好情人的。”付梦洁突然的冷静,让单明杰到有点不知所措了,“那你需要多少钱啊?两百万够吗?”

单明杰也没有吝啬钱,一张口就说了两百万,“不用那么多,一百万就够了。”付梦洁不是狮子张口的人,虽然在这场买卖里面,自己把自己卖了,可是付梦洁心里在想,如果挣够了钱一定要还给单明杰的,“先给你两百万,以后的事再说吧,你爸爸等着你呢。”单明杰提醒到,本来付梦洁还要说一百万的。

可是单明杰提醒自己之后,付梦洁拿过支票就飞奔出去了。单明杰开心的笑了,其实自己早就知道付梦洁的爸爸身体不好的事情,也知道马上会需要钱,虽然这么得到付梦洁有点卑鄙,但是至少是得到了,因为自己很不喜欢拐弯抹角的追女人,还是觉得用钱比较快,看着付梦洁出去的背影,单明杰会心的笑了。

自从付梦洁为了给爸爸治病委身与单明杰之后,付梦洁一直都不是很开心,一直努力的攒钱,不接受单明杰给的任何东西,可是单明杰每次出差都买给她礼物,一些名牌包,一些高档的化妆品,刚开始付梦洁是一直都不用的,想着什么时候赶紧把钱还给单明杰之后,自己好独立生活。

单明杰好像看穿了付梦洁的心思,每次买了东西就一直比着付梦洁用,有一次单明杰去法国出差,给付梦洁带了一瓶高档的香水,付梦洁就是不用,惹得单明杰很生气,就把香水给摔了,付梦洁心疼死了,那瓶香水都能是家里的一年生活费了。

单明杰说了,以后出差还会给付梦洁买东西,如果不要的话,就摔了,或是烧了,付梦洁知道单明杰不是说笑的,后来没办法只好都收下了,单明杰也会定期检查付梦洁到底有没有这些东西,就是这么的霸道,一晃两个人都在一起三年了。

“你在想什么?”单明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付梦洁旁边,看着付梦洁想的出神一直都没有做声,“我,我没想什么。”付梦洁赶紧整理起文件了,“今晚我不能和你吃法了,我要回家一趟。”单明杰闷闷的说道,刚才接到了家里打来的电话,说今晚要他回家吃法,不用想也知道因为什么,这让单明杰的心情很是不好,“恩好的,我知道了。”

付梦洁头也不抬的说道,“她真的不是我的未婚妻,你不要误会。”单明杰继续解释道,“你不用和我解释什么的董事长,这里是公司,我还是那句话,那是你的事,和我无关。”

最值得推荐的都市情感小说(值得细品一二的三本都市小说)(1)

第二本《风筝与风》作者:咪波七

简介:曾在那段年少颠簸的时光里,有过太多他的记忆。他叫上官陌光。是我自小就认识的朋友,也是我的邻居。这样形容他,势必有些牵强。因为,他不止是我的朋友,或者,是我的邻居。在年少的某个时段,他曾是我生命里的光。……

入坑指南:那天中午,上官陌光未归。原因,便是他的母亲未到校。

午后,我躺在卧室的床上,有些担心他没有午餐,会不会饿肚子。我苦笑,对自己凭空多的几分表现鄙视。在床上辗转反侧,还是难安。

最后,还是起身去了商店,买了些副食,准备送去学校。路过家中阳台,见总是一脸严肃的父亲在上面对我笑。并对我说了句,早去早回。

我也对他笑,然后低着头,径自走在去学校的路上。

去学校的路上,会经过一堵红砖墙。墙上长满了爬山虎,一眼望去,绿意盎然。墙上被顽皮的孩子,涂鸦成各式各样的图案。

被涂鸦的图案好看一些的,便是那些中学生写的甜言蜜语。年少的我们,自然不觉得有何异样,只是知道那些图案真的很漂亮。红白色的线条,画出一颗颗大大的红心,还有一个个生动的卡通形象。当然,还被写上几句我讨厌的英文。

红砖墙的墙角下,种着一排杨树。夏日阳光照耀,树影斑斓在墙上。

心血来潮为上官陌光送饭,却因为他的母亲,出现在班主任的办公室,而没有送成。我黯然的出了校门,不知应该奔向何方。

那天傍晚,昏黄的阳光笼罩着小巷,也笼罩着整个赤城。

到了放学的时间,我趴在自家的阳台护栏上,观望着巷口。直至,巷口出现上官陌光狼狈的身影。

我本想喊他,喉咙却像是被遏制住。我想追出去,只是他的脚步匆忙。我无力的瘫坐在护栏旁,直至夜色来临。

五月末,六月初。天气燥热。

我的卧室,被灯光铺满。桔色灯光,温馨的味道。总是一脸严肃的父亲微笑着走进阳台,看着眼神扑朔的我。我想哭,是那种想扑进他怀里心虚的哭。

我应该知道,上官陌光这次迟到,有我多半的原因。我不是在怜悯他,也并不是因为这次事情,从此不厌恶他。只是,因为自己而让别人受苦的事情,我想我不会去做。并且,总是一脸严肃的父亲也不会同意我这样做。

总是一脸严肃的父亲把手搭放在我的肩上,我遏制住抱住他的冲动。问他,我不明白您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仰头看了一眼天空,沉沉的说了一句,你会明白的。阳台这狭小的空间,便自此沉默。他转身离去的那一刹那,我看见巷口的边角,蹲坐着上官陌光。

他不是第一次蹲坐在那里,只是,今天的他,让我觉得那是一幅无比寂寥的画。我不是应该喜悦的吗?这个时候,我不是应该飞奔下楼,到他的面前嘲笑他的吗?

而这次,也是我第一次没有去楼下嘲笑他,反而是静静的靠在阳台上,看着巷子口蹲坐着的上官陌光。

他是风景,在我心中的风景。

当夜色席卷整个赤城,寂寥弥漫在巷子。我看到一个少年,孤独的蹲坐在巷口。看着他被夜色即将掩盖的目光,看着他被风吹起的发丝,看着他冷漠稚嫩的面颊,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没有发现我的存在,或者他已经知道我的存在。他没有看我,没有给过我任何提示。但是此时,他想象中的我,应该是在欣喜,应该是在想跑下楼,去他面前嘲笑他。

上官陌光,应该是习惯坏笑的我,而不是现在死气沉沉的我。他一定疑惑,为什么我还不下楼,去他的面前,大声的叫他陌丫头

最值得推荐的都市情感小说(值得细品一二的三本都市小说)(2)

第三本《极品之师》作者:帝师

简介:江清华和很多青年人有比较大的不同,很多读了大学的人,往往有不少是自己觉得“怀才不遇”,而江清华却没有这样的感觉。因为他从十六岁开始,也就是在高中的时候,一直到工作,他觉得自己在每个地方,老师和领导都对他很关照也很公平,基本上没有被埋没的感觉。他具有的才华大多有机会表现过。 也许,江清华对女性的迷恋可以追溯到他更小的年龄。还在他只有九岁左右的时候,应该说男性的功能都还没有发育成熟的时候,他就对女性有着奇怪的迷恋。……

入坑指南:一个是品貌突出的女生,一个是才华出众的男生,无怪乎大家都认为他们是学校中最般配的一对。其他同学看到他们这样的绝配,都知难而退,不再加入竞争追求他们其中一个行列,只有副领导的女儿认为自己父母在公社里不是老大也是老二,就锲而不舍地向清华表示爱慕和亲近。

晓琴的爸爸是公社医院的医生,六十年代省城医学院的高材生,当时响应支援农村的号召支援来到公社,母亲是小学教师。因为她父亲在公社里是学历和医术最高的医生,虽然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医生和老师这些知识分子容易被整,但他从来没有被整过批斗过,主要原因是不管哪一派掌权都知道他没有野心,也不傲气。谁生病都要找他,何必去为难他呢?再加上他海外亲戚都是事业有成的人,在公社里他收到的侨汇最多,很多人包括公社一些领导急着用钱的时候都向他借过钱,所以他的人缘很好。

这天,晓琴穿了一套粉红色的连衣裙,是她香港亲戚回来探亲带给她的。他们在树下的石凳上复习完功课后,晓琴就从书包里拿出来,叫清华眯住眼睛,说要送他一件他一定喜欢的东西,要他猜猜看。

清华眯着眼睛,笑笑说:“肯定是巧克力。”巧克力当时在国内还没有得买,清华吃过晓琴亲戚带给她的,那特别浓郁香甜至今还回味在他的嘴里。

“你这个馋鬼,就知道吃。”晓琴嗔笑着:“再猜猜看。”

清华想了想:“那一定是邓丽君录音带。”晓琴摇摇头说:“不是,录音带下次我再叫姑妈带来。”

清华这会知道猜不着了,就说不猜了,当他睁开眼睛一看晓琴手里有一个精美的盒子,就像在电影看到的男人送给女人的首饰盒一样,就开玩笑说:“呵呵,小姐要送我订亲金链啊。”

晓琴脸上马上变成了大红脸:“你这个坏蛋,谁要和你订亲,这是著名的派克笔,给你学习用的。”

清华也觉得自己说得玩笑有点过火了,就陪了笑脸:“哦,对不起,但是这样好的钢笔我不好要,我听说派克笔在国外也是很贵重的。”

晓琴这时不再尴尬,恢复温柔的脸色:“再贵重也应该啊,你帮我辅导学习那么多次,我也应该谢谢你啊。”清华看到她那么诚恳,知道送这个礼物已经是她选择了很久才定下来的,再推辞就有点生分了。

他突然问了晓琴:“哎,你怎么会想到要送我派克钢笔呢?”

晓琴回答道:“我有一次听你和同学们聊天讲怎么样才能写好字体,你当时不是向同学吹牛说你的笔虽然在班上是最便宜的,但是在全校也没有几个人的钢笔字可以和你比。后来我就想如果你有一支好的钢笔,那不是使你的字写得更漂亮更雄健,所以我就叫姑妈回来探亲的时候买给我一支比较好的笔,这不就给你咯。”

清华没有想到自己随便一句吹牛的话却让晓琴那么上心,很是过意不去,就说那么好的笔我怎么敢要呢,还是你用吧,而且是你姑妈送你的。

晓琴这回急了:“拿着,我姑妈送我就是我的,我送给谁是我的心愿。好鞍陪好马,你不拿,那么你就不是好马。”晓琴脸一急就红了起来,就生气地用激将法要清华一定收下它。

清华只好收下来放在书包里。过一会他一想不对,“哼,你晓琴为了让我收礼物,竟然说我是马,看我怎么收拾你!”就要走上前想要捏小琴的鼻子。

“你就是马,就是一匹桀骜不驯的马,怎么样,咯咯咯。”她边笑着跑开,在树林下躲闪着清华的追逐,很快就被清华在树林丛中被清华抓住了手,因为她穿的是裙子,脚踩到一个地上的小坑就要跌倒,清华马上跨步上去,托住了她不使她摔倒,她就顺势倒在了清华的臂弯里,清华另一个脚随即并拢到前一个脚,这样就和晓琴抱在了一起。两人在那个年代虽然互相爱慕,但是从来都没有碰过一次手,显然都紧张和局促起来,既忘记了放手又不敢动,刹那间双方都感觉到对方砰砰的心跳。清华看着仰首在自己怀里的晓琴,粉红的脸庞散发着少女芬芳气息。

这以后晓琴尽量不与清华单独待在一起,不管清华看到晓琴时候的眼神多么依恋和渴望,晓琴依然只是温柔地看他一眼就没有说什么了。因为那天在树林里的初吻,晓琴知道大家再走一步,就肯定要出事,不但自己要遭受父母的惩罚,而且也会影响清华考上大学的前途。在七十年代青年人谈起恋爱很容易走火怀孕,成为本地出名的人物,并不是当时的人不懂得避孕,而是当时的避孕药不像现在什么便利店都可以买到,买避孕药基本上都是到医院去买,还没结婚的人去医院买避孕药,那就等于向世人公布了你的秘密,谁敢这么做啊。所以多年以后,清华虽然对自己未能尝到他的初恋果实而抱憾不已时候,也只能深深的叹气。毕竟当时的他还不是富有情场经验的人。也许就是有了这样的遗憾,才使他对初恋无限的怀念。

晓琴后来在清华上大学以后,并没有考上大学,她的家人很快安排她到了美国留学,并在那里结婚,在她已经四十岁的时候回国探亲的时候,清华才见到她一次,但是双方已经由情人变成普通的朋友了。

因为清华太爱晓琴,所以虽然他脑海中总是出现晓琴的面容,但是他觉得越是这样就越不能够对晓琴越轨。不然的话就害了晓琴。清华的初恋和他以后的碰到的情人都如出一辙,遇到自己很爱慕的,他总是为对方着想,一定使自己既做到双方真的互相倾慕,又不要因为自己的冲动而影响对方。也因为这样使他错失了很多美好的爱情。

虽然清华尽力克制自己,但是开始体验到那令人心悸初吻的他从此就陷入对她的强烈想念。晓琴何尝不想和他多待在一起,但是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当时还比较保守封闭的男女情感交往使她只有选择退避,她只想等到清华考上大学再公开地恋爱,即使现在清华怎样误解她,她都必须坚持下去。

清华天生浪漫和男生固有的放纵显然没有能够做到像晓琴那么理智和自制。没有见到晓琴一天,他就感到失落。这一切变化大部分同学是看不出来的,清华为了保护晓琴,他们之间的秘密他也没有向任何人透露。

最值得推荐的都市情感小说(值得细品一二的三本都市小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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