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为什么有人守着(太平间的坎坷之路)
太平间为什么有人守着(太平间的坎坷之路)但是,在《殡葬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之后,有些地方性的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中却对太平间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如《昆明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发[1985]128号)第十条中规定“在医院病故的尸体,应直接送火葬场。需要等待远亲告别的,应送太平间冷藏;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天,不得露尸等待……”;又如《宝鸡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1987年版)中第九条的内容“火葬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存放于殡仪馆或医院太平间,不得在其它场所存放。遗体应尽快火化,一般存放不得超过7日”。而此时期,殡葬改革的重心在于火葬和公墓建设。大力推行火葬,必须要有火葬场这个硬件才得以顺利实现,据资料显示,“截止1980年底全国已建成的火葬场1183个”【5】。此时期,太平间并未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如在第一部殡葬法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发【1985】18号)中没有被提及过。那个年代,技术、设备都比较落后,但这没有阻碍
“把停尸房叫做太平间,应该说是个天才的命名。人一死,就此太平,爱恨情仇喜怒哀乐,一概化为乌有”【1】。
1953年以来,医院建设进入规模化发展时代,以“暂时存放尸体”为首要目的的停尸房成为医院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功能区,停尸房也随着医院的数量不断增加。80年代,医院的停尸房逐渐被“太平间”替代,除了名字上的变化之外,它的功能得到了比较大的扩展。
(南京汤山工人疗养院,1956年设计稿)
(诏安县医院设计图,《医院管理》1982年第2期)
那个年代,技术、设备都比较落后,但这没有阻碍太平间功能区的建设。例如,“如设有小型悼念仪式房间,要有设置停车场的地方”,“较为完善的太平间设有尸体冷藏箱、冷冻机房、尸体解剖室、病例医师准备室、解剖器械、清洗室、厕所、值班人员休息室等”【2】;“我院新建了一座面积为398.54㎡的二层楼。楼下大部分为太平间,……新建太平间布局合理,内设有尸体冷藏室(32.49㎡),冷藏机械室9.36㎡,殡仪厅44.72㎡,家属休息室9.18㎡,仓库及工作人员值班室……”【3】;“武大中南医院……,太平间于1956年建成,面积470㎡,居武汉市各大医院太平间之首。它像一座小型殡仪馆,不但设有冷藏柜,可同时安置8具遗体,还能提供遗体换衣、化妆等服务。此外,它设有184㎡的灵堂,可供吊唁者前来凭吊逝者”【4】。
如果说太平间暂存遗体是为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减少对同病房病人的不良刺激和影响,那么其功能的拓展则是对生命、死亡的重视,及以人为本的践行。
在这个阶段,太平间明确属于医院的管理范围,而医院也将太平间所延伸出的服务视为社会影响力、品牌形象中的一部分。
而此时期,殡葬改革的重心在于火葬和公墓建设。大力推行火葬,必须要有火葬场这个硬件才得以顺利实现,据资料显示,“截止1980年底全国已建成的火葬场1183个”【5】。此时期,太平间并未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如在第一部殡葬法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发【1985】18号)中没有被提及过。
但是,在《殡葬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之后,有些地方性的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中却对太平间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如《昆明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发[1985]128号)第十条中规定“在医院病故的尸体,应直接送火葬场。需要等待远亲告别的,应送太平间冷藏;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天,不得露尸等待……”;又如《宝鸡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1987年版)中第九条的内容“火葬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存放于殡仪馆或医院太平间,不得在其它场所存放。遗体应尽快火化,一般存放不得超过7日”。
也许是昆明殡葬市场发展迅速吧,在1985年版的《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发布不久,于1988年又修改了该管理办法(昆政发(1988)265号文件),而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其第二十条内容“医院太平间是临时存放在医院病故遗体的场所。为维护医院秩序、减少疾病传染,医院内不得设置悼念场所或搞营业性拉运尸体,……太平间工作人员不得为丧属搞土葬牵线搭桥,或为装棺提供方便”。
这可能是对太平间走入魔道的警示吧!
02
自1964年推行殡葬改革以来,部分火葬场由于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亏损,严重依赖国家补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殡葬业也开始尝试通过经营承包责任制来解决亏损问题,缓解财政压力。
在1983年12月的《全国殡葬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中提到,“经验证明,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是实现经费自足的一个重要措施”,在该会议纪要中也为积极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做出详细的工作部署。
同理,对医院来说,通过太平间承包的方式获得一部分收益,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也无不妥,毕竟各行各业都在搞经济振兴。
太平间的承包经营或许自此拉开序幕。
同时,殡葬的发展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单纯的建设火葬场,开始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等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场馆。
太平间是尸源之处,这直接影响火葬场的经营;而太平间的殡仪服务项目,与殡仪馆的殡仪服务项目又有重复,二者是互为隐性竞争的关系。
至此,太平间与火葬场、殡仪馆开始他们的虐恋之旅,而牵他们的红线正是经济效益。
“有需求就有供给,商品经济的法则悄然走入了太平间,这些年,火葬场对尸体展开了隐性的竞争,纷纷争取尸源,实施创收,……于是不少火葬场和医院‘套瓷’,搞起了联手合作”【6】。
从太平间承包再到尸体承包,不可否认这样的模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有力的推动了殡葬改革。
0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太平间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成效明显,而基于民众需求的殡仪服务开始丰富起来,而太平间服务项目的价格及收费的混乱无序慢慢地改变了太平间的命运。
有定价无执行、定价与社会发展脱钩,或者部分项目就没有价格或定价参考,再加上监管的缺失,这些都助长了太平间在殡仪市场开放后的乱象。
如1990年北京市物价局定制的价格,“每日停尸费10元一具,冷冻费3元一具,为逝者穿脱衣服10元一具”【7】,而这一价格持续了10年,无论是自主经营,还是全包、半包方式都是亏损。迫不得已,医院也想尽办法提高收费来维持正常开支。
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如《慢性病杂志》2002年第1期刊登了一篇《市属医院太平间违规大捞死人钱》的文章,起因是规定的存尸费用为每小时0.7元,而实际收取的费用超出近10倍,丧属以此投诉举报太平间。
为了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殡仪服务业发展规划》(民办函(1993)202号),该规划下放了殡仪服务定价权,明确了殡仪服务的定价原则,对特殊服务内容允许价格面议,且允许价格在一定范围内浮动。同时,提到“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收社会资金和外资兴办殡仪服务业”,“拟商定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解决兴办经营性公墓、生产和销售丧葬用品的归口管理问题,建立由民政部门审批制度”。
从此,民营性质的殡葬服务公司逐步进入殡葬市场,太平间也未能例外。
04
(民营队伍发展参考,来自企查查的截图)
民营队伍进入殡葬行业,起初是开设铺面以销售丧葬用品为主,随着殡仪服务项目的日趋完善,民营由单一的产品销售转向更深层次的一条龙完整服务。
民营的发展推动了殡仪市场的壮大,迅速与殡仪市场融为一体,凡是与死亡相关的源头常常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从那些遍布在医院周边的大小店面可以看出,若他们与医院太平间没有任何关系,恐怕少有人信。
新世纪,新机遇,殡仪市场的初步繁荣已经展示出其无可比拟的潜力。各地新建殡仪馆、殡仪中心无论在规模、设计、数量上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资本的参与、民营队伍的扩大,短时间的交锋让国营队伍感受到了压力,一度出现过殡葬是否应该对民营开放的激烈讨论。
殡仪馆、治丧中心等殡仪服务综合体的完善,使得医院的太平间成为了简陋、累赘、丧属负担的代名词,貌似与新时代格格不入,于是将原有在太平间里的殡仪服务项目开始转向殡仪馆等治丧中心执行。
可能是为了确保转变效果,部分地区顺带灭了太平间这盏灯,直接关闭或取消了医院的太平间。
“医院设立太平间不仅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而且也会影响其他患者的治疗,同时 ,出殡时一系列的花费也给丧户造成很大浪费,增加负担,特别是出殡车队既容易形成攀比之风,也影响交通”【8】,吉林省长春市于2003年4月12日起全部取消其区内各医院设立的太平间,预计此举可使丧属的殡葬费用可降低三成。
“太平间”的终结之门,或许就这样开启了。
05
2014年,一则“2万元看最后一眼”事件引起民众对“太平间暴利”的不满,“宰”、“死不起”、“公益”、“乱象”等词纷纷出现,大有讨伐之势,成功地加速了太平间的终结。
(来自知网截图)
实际上,与当前医院的收入相比,太平间的那些收入可谓是渣渣,而且时不时还会来个炸雷,医院也难咎其责。正是这种出力又得不到好处的情况下,大多数医院选择默许了太平间的关闭。
如武汉,“2005年以来,省妇幼保健院、省中山医院、省新华医院、武汉市三医院等,也都先后关停太平间……,2014年6月,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发出《关于清理整顿医院太平间的通知》,要求全市医疗机构一律关闭太平间,今后不得再建新的太平间……,过去10年间,武汉市超过八成医院已悄然关停太平间”【9】。
类似的逐步关闭、取消太平间的省市地区有安徽、辽宁、天津、淄博、邯郸、郑州、石家庄等,而取消理由大多为扰民、扰乱医疗环境、增加病人家属心理负担、尸体外运及私车接运问题、乱收费增加丧属负担、搞封建迷信、阻碍丧俗改革、民众支持关闭的呼声高等等。
太平间真就成为殡葬改革的绊脚石和民众的负担,而无药可救吗?
06
在《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的5.23章节是关于太平间的设计规范,“尸体柜容量宜按不低于总病床数1%~2%计算,……太平间应设置停尸、告别、解剖、标本、值班、更衣、卫生间、器械、洗涤和消毒等用房”【10】,由此可见太平间仍属于综合医院的配置,它的基本功能是建议保留。
在现实中,经常遇到需要等待家属或者殡葬车,虽说1-2个小时的等待不算长,但服务人员都会尊重丧属意愿,尽力不让丧属留下遗憾。因此,在以人为本方面太平间的作用还是明显的。
实际上,在太平间问题上,北京市民政局给出了可参考的答案。
2012年,北京市制定了地方性的太平间标准——《医疗机构太平间殡仪服务规范》(DB11/T 859-2012),该规范规定了太平间应具备的殡仪服务设施设备、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开展殡仪服务的从业人员、殡仪服务技术、档案管理、服务监督等要求。这一标准肯定了太平间的作用,为解决太平间难题树立了榜样,同时也给了太平间关闭的那些理由一记耳光。
07
生于医疗,死于殡葬。
太平间的单纯因殡葬发展、改革而复杂多变,原本为民便民结果却是负民伤民,是谁改写他的使命,又是谁让他走上终结之路,值得每位殡葬人反思。
提升服务质量、降低价格需要多元化的服务主体,需要市场竞争,需要公平公正。对于从业者,我们都需要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边界在哪里。
不出界,便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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