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云播报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秦检风采刘阳芳华不负检察蓝)
南检云播报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秦检风采刘阳芳华不负检察蓝)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启动后她入选本院首批员额检察官,一人身兼数职。压力就是动力。在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最大限度扭转薄弱与不利局面,所负责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突破。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她提前谋划,主动作为,针对辖区农村养殖场养殖污水大面积渗透、溢流问题,多次到现场勘察、走访及时固定证据,成功办理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全市检察机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取得年底考核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她在用心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克服困难,勇挑重担,顺利完成了院领导安排的谭某某等24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公安部督办的汪某某等35人特大电信诈骗案、“409”涉黑案等重大疑难、社会反响强烈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及出庭公诉任务,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不断奉献自己的检察力量。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创新,精准办
刘阳同志,女,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从2011年到2022年,她从检已整整11年。11年来,她心怀对检察事业的坚定信仰,对公平正义的坚守执着,抒写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让青春为检察事业绽放华彩。
她相继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河北省检察机关综合文字工作人才库、河北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成员。2016年她在第二届河北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取得全省排名第一的成绩,同时获得“河北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荣誉称号及“河北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制作奖”;2018年该同志获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自2016年启动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改革以来,检察官业绩考评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多次被区委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8月被中共秦皇岛市委政法委选树为“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2020年10月被共青团河北省委选树为“投身三创四建,勇当时代先锋”新时代冀青之星。2021年3月被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2021年7月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获“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荣誉称号。2021年12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河北省优秀调研人才”。2022年3月荣获河北省检察机关优秀女检察干警入围奖。
不忘初心,忠诚履职
2013年,面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民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她及时转移工作重心,充分利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构建结构合理、特色明显的多元化监督格局。2013年在办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监督案发现辖区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上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向教育部门、交管、中学等多家单位提出检察建议,该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正义网、河北法制网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2014年在办理一起婚姻继承纠纷案中发现王某及未成年人陈某某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该院依法支持起诉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她积极总结办案经验,扎实做好典型案例的撰写选编报送,该案后被评为2015年度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佳案例。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她围绕基层民事检察主业,牢固树立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注重质效、强化公信的工作目标导向,2016年以来共向法院提出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二十余件,推动促进民事审判活动程序和实体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积极创新,精准办案
2015年至2017年在市院协助工作期间,她深刻把握市县两级院民事检察工作的不同特点与发展趋势。面对长久以来制约工作发展的案源匮乏、社会知晓程度低等多重困境,着力推动建立分层、分类、分步的“三分法”案件线索发现、梳理、移送等工作新机制,同步更新民行检察职能宣传手册、检民联系卡等辅助资料,当年底实现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同比增长300%的良好效果。为着力解决民事检察办案结构“倒三角”、监督案件线索匮乏,基层院案源分布不均、办案经验不足及地方保护等问题,率先提出两级民行检察部门各有侧重、密切配合、全面覆盖的“一体多翼”多元发展格局和“轮案+”办案机制暨人才培养模式、法检互派交流学习机制,对民事监督案件与辖区民事检察办案人员进行精细化管理与动态考评,通过多种方式集中优势力量多办案、办好案,获上级院充分肯定并作为经验推广。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她认真思考民事检察工作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工作理念,依法审查涉民营经济民事监督案件,通过司法办案落实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精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努力让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针对人民法院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对辖区知名企业负责人采取的不当信用惩戒等执行强制措施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依法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12月该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启动后她入选本院首批员额检察官,一人身兼数职。压力就是动力。在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最大限度扭转薄弱与不利局面,所负责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突破。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她提前谋划,主动作为,针对辖区农村养殖场养殖污水大面积渗透、溢流问题,多次到现场勘察、走访及时固定证据,成功办理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全市检察机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取得年底考核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她在用心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克服困难,勇挑重担,顺利完成了院领导安排的谭某某等24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公安部督办的汪某某等35人特大电信诈骗案、“409”涉黑案等重大疑难、社会反响强烈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及出庭公诉任务,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不断奉献自己的检察力量。
善于思考,不断进步
2016年9月,她经上级院推荐首次参加全省民行检察业务竞赛。在完成本院及上级院日常工作与办案之余,她顶住层层压力,极尽压缩晚上与周末休息时间备赛。经过综合业务知识、案件审查、案件汇报与答辩三个环节的激烈角逐,最终取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经过十年的工作和办案积累,她不断总结思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不同特点与发展趋势,起草的相关工作会议、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专题调研活动的各类综合性文件、调研报告,累计已达十万字,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核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理论基础。她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河北法学》、《政法学刊》、《上海法治报》等国家级知名期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受邀参加了第三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论坛、第二届中国检察学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委员会年会、河北省法学会年会、河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等学术研讨会议,撰写的检察理论调研文章获国家级、省级奖项累计十余次;2020年7月她在市院的大力支持下以《民事执行检察动态监督机制研究》为题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课题成功获批立项现已顺利结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她在认真学习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全面掌握、正确理解民法典的各项规范的基础上,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四大检察业务法律监督全过程,形成《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书面材料报市院专题学习交流。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不断奉献自己的检察力量。
她还记得十年前有一位前辈曾对她说过,年轻人要踏下心来,好好工作,你首先是为自己在工作,其次才是为了单位和社会。当时虽然不甚理解这背后的意味深长,但是正是秉持这样的心态,她无论在低谷还是暗淡时光,无论经历了多么浮躁的周遭,接触了多少社会负能量,都不曾放弃。只有严于律己、不随波逐流,才会对得起肩上的检察职责和心中的那抹检察蓝。十一年之后,回首过往,她仍是最平凡普通的那一个,也正是这样的心态,让她守住了从检的初心,收获了问心无愧的十余年光阴。因为在她的心里,检察工作始终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