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选择萨特(萨特自由选择积极行动)
自由选择萨特(萨特自由选择积极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因为人拥有无限的潜在可能性。存在就是虚无恰恰是人类行动意志的基础,正是因为存在没有预先的本质,所以我们才能够自由地行动。换句话说,人永远不会“是”什么,而是永远都正在“成为”什么。那人如何获得本质呢?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模仿物,比如我们购物。萨特把这种欲望叫作“生存者与存在物的复合”,就是渴望与对象合二为一,来解决人的虚无状况。但是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人想通过占有物去获得确定性,但有限的、固定不变的东西没有办法填满无限的可能性。从而可以简单得出结论:如果人的存在就是意识,而意识本身是虚无,那么人的存在就是虚无,这就得出了“存在就是虚无”这个命题。因为人的本质是有待形成的,是虚无,所以赋予了人一个永恒的需求,去填满自己的虚无,去获得某种本质。萨特用了一对概念来区分物的存在和人的存在。他把物的被决定的、不能改变的存在,叫作“自在”的存在。把人的“有待形成”的、不固定的存在,叫作
存在就是虚无。------萨特
萨特是一个有故事的哲学家,他一生都在践行他的理念。他的传奇故事有两点让我印象深刻。一是拒绝了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他“不接受任何来自官方的荣誉”。
另一个是他与法国作家西蒙娜·波伏娃的伴侣关系,他们签订了一个奇特的爱情契约,作为彼此的伴侣,但永不结婚。他们的爱情是开放的,不排除与其他人发生亲密关系;但彼此坦诚,不会隐瞒。而且这个契约的有效期只有两年,每过两年双方就要确认一次是否还继续这段伴侣关系。而事实上,这个契约足足延续了51年,从萨特24岁直到75岁去世,两人真正做到了相伴一生。
除了在个人事务上践行他的理念外,在公共领域,萨特也在行动。他是一位社会政治活动家,甚至被哲学家福柯称为“法国最后的公共知识分子”。比如和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一起组织了一个国际法庭,来调查和审判美国的战争罪行,被称为“罗素法庭”或“罗素-萨特法庭”。
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学说中,最重要的就是两点:自由选择,积极行动。但是这两点是从虚无中推论出来的,所谓虚无指的是意识的虚无,因为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而纯粹的意识就是虚无。具体来说就是人的意识本身是空无一物,只有当有什么内容填充进来之后,人才会获得自己的本质。所以人并没有什么预定的本质,人的存在原本就是虚无,它的本质是“有待形成”的。
从而可以简单得出结论:如果人的存在就是意识,而意识本身是虚无,那么人的存在就是虚无,这就得出了“存在就是虚无”这个命题。
因为人的本质是有待形成的,是虚无,所以赋予了人一个永恒的需求,去填满自己的虚无,去获得某种本质。
萨特用了一对概念来区分物的存在和人的存在。他把物的被决定的、不能改变的存在,叫作“自在”的存在。把人的“有待形成”的、不固定的存在,叫作“自为”的存在,就是自己“为自己”而存在。即自在的存在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本质;而自为的存在没有固定的本质,它的本质是可以变化的。人的存在是自为的存在。
那人如何获得本质呢?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模仿物,比如我们购物。萨特把这种欲望叫作“生存者与存在物的复合”,就是渴望与对象合二为一,来解决人的虚无状况。但是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人想通过占有物去获得确定性,但有限的、固定不变的东西没有办法填满无限的可能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因为人拥有无限的潜在可能性。存在就是虚无恰恰是人类行动意志的基础,正是因为存在没有预先的本质,所以我们才能够自由地行动。换句话说,人永远不会“是”什么,而是永远都正在“成为”什么。
存在的真相是什么呢?萨特说,存在就是虚无,存在先于本质。如果“本质”决定了命运,那么,先于本质而存在的人就不被任何命运所限定,也就是说,人在根本上是自由的。
但是自由的命运不是轻轻松松的好事,它还有非常严酷的一面。萨特有两个著名的观点:第一,自由选择是很沉重的负担;第二,“他人就是地狱”。因为自由就是要承担选择的责任。任何信条、任何主义,或者别人的建议,都不能成为你的借口。
从“存在就是虚无”,萨特推出了人的绝对自由;而从绝对的自由,萨特又推出了绝对的责任。这是一份非常沉重的负担。
萨特的启示:
看清真相,继续战斗。
我们决定不了自己的出生,但是可以决定自己的走向。只不过有一点,任何选择都有代价,自由也是如此。没有人注定就是什么,而是在人生的旅途中不断的成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