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为什么安排醉金刚(曹雪芹是如何杀死司棋的)
曹雪芹为什么安排醉金刚(曹雪芹是如何杀死司棋的)高续本中,潘又安发了财回来找她,却怀疑她变心,故意试探。这一试探不要紧,生生逼得司棋自杀。除了“他到那里,我跟到那里,就是讨饭吃也是愿意的”的刚烈之语,整个事件混乱到滑稽的程度。那潘又安有金珠首饰,足以打动司棋之母,却怕女人水性杨花、贪图银钱,所以宁可把钱买了棺材,也不求活着相娶。司棋没有自杀。不仅没有自杀,在被逐时还敢质问迎春为何不救,敢拉着宝玉求情,敢要求和众姐妹告别。显然在她心里,并没觉得自己做了亏心事。那么被逐之后,她下场如何呢?由此看来,司棋平时是维护迎春跟别人泼辣呢,还是对迎春也一样泼辣?可想而知。就是绣橘追问累金凤的下落,也并不是替迎春考虑,而是:“姑娘虽不怕,我们是作什么的?”保管首饰,本来是贴身丫鬟的责任。另外“倘或太太问姑娘为什么使了这些钱,敢是我们就中取势了?这还了得!”怕连累到自己,并不是真心为迎春考虑。司棋唯一的动人之处,就是对爱情的大胆的、理直气壮的追求。就是上
司棋和晴雯,都是女奴中不甘受环境地位拘束的典型,“处处托大,不守女奴的本份”(张爱玲语)。她们一样尖利,一样仗势欺人,一样欺压地位低的。但是因为晴雯的对宝玉的痴情和维护,以及美丽、娇俏、活泼的性格,使得“金闺绣闺中生色”(脂批)。相比之下,司棋打砸小厨房、欺凌寄居的邢岫烟等情节,就显得很不可爱了。
有的读者认为,是迎春的懦弱,才纵容了司棋的放肆,这是有道理的。但如果说是司棋的泼辣,替迎春争回一些权益,我以为就言之过甚了。因为迎春的性格,肯定不会想着欺负邢岫烟。岫烟在迎春屋里受“妈妈丫头”们的欺负,当然绕不过司棋这个首席大丫鬟,而且一定不是出于迎春的授意。
作品中有一句叙述:“迎春是个有气的死人,连他自己尚未照管齐全”。金尊玉贵的贵族小姐,竟“连他自己尚未照管齐全”?那么多丫头老妈子,怎么就需要迎春自己照管自己了?
再联系司棋被逐时与迎春的告别:“姑娘好狠心!哄了我这两日,如今怎么连一句话也没有?”这是哀哀恳求吗?这是依依不舍吗?这分明是质问、是指责、是斥骂了。问题是司棋犯的是风化案,迎春都知道“我知道你干了什么大不是,我还十分说情留下,岂不连我也完了?”司棋就敢这么当面问到主子脸上去!
由此看来,司棋平时是维护迎春跟别人泼辣呢,还是对迎春也一样泼辣?可想而知。就是绣橘追问累金凤的下落,也并不是替迎春考虑,而是:“姑娘虽不怕,我们是作什么的?”保管首饰,本来是贴身丫鬟的责任。另外“倘或太太问姑娘为什么使了这些钱,敢是我们就中取势了?这还了得!”怕连累到自己,并不是真心为迎春考虑。
司棋唯一的动人之处,就是对爱情的大胆的、理直气壮的追求。就是上文责问迎春那句话,潜台词也是“我自由恋爱,这并不是错”。而在凤姐抄出她的情节信物,连王善保家的都“只恨没地缝儿钻进去”,司棋却“并无畏惧惭愧之意”。这么理直气壮地自由恋爱,简直是开风气之先。
但在当时,这却是最大的罪恶、最犯忌讳的案件。所以惜春被查,尤氏还替她说情,凤姐也说“可恕”;紫鹃房里有宝玉的旧物,凤姐笑着“这也不算什么罕事”,紫鹃也坦然面对。唯有司棋被查,凤姐百般刻毒(是王善保家的外孙女),王善保家的“回手打自己的脸”,并且当下派人“监守起来他”,软禁,怕她自杀。
司棋没有自杀。不仅没有自杀,在被逐时还敢质问迎春为何不救,敢拉着宝玉求情,敢要求和众姐妹告别。显然在她心里,并没觉得自己做了亏心事。那么被逐之后,她下场如何呢?
高续本中,潘又安发了财回来找她,却怀疑她变心,故意试探。这一试探不要紧,生生逼得司棋自杀。除了“他到那里,我跟到那里,就是讨饭吃也是愿意的”的刚烈之语,整个事件混乱到滑稽的程度。那潘又安有金珠首饰,足以打动司棋之母,却怕女人水性杨花、贪图银钱,所以宁可把钱买了棺材,也不求活着相娶。
这其实是续书人的不得已。他明知道司棋和潘又安不能活着在一起,又没有才华和想象力安排一个合理的死法,只好编出这样牵强的情节。
《红楼梦》中,傅秋芳二十三岁,就算是大龄剩女了,没有守身终老的未嫁女,除非是出家。但以司棋的性格,对爱情执着的、死不改悔的追求,她显然不会遁入空门。
被逐之后,也还是奴才,就像芳官被撵出来,想出家也没有自由,仍得通过王夫人批准。司棋不想出家,又不能孤独终老,但是犯了风化案,名声已经坏了。
名声坏了也可以出嫁,就像多姑娘也仍然有人要,有的版本写明她改嫁了丧妻的鲍二。但是钱槐看中了标致的柳五儿,来旺不成人的儿子也要美丽的彩霞,肯娶司棋的只能是多浑虫、鲍二之流。司棋甘心嫁这些人吗?必然是宁死不从。
如果写司棋以死抗婚,就成了拾鸳鸯的牙慧,而且没有鸳鸯的光彩。曹雪芹肯定不会写那样俗套而毫不精彩的情节。
会不会嫁给了发财归来的潘又安呢?大团圆的结局,虽然庸俗,但也圆满。问题是潘又安原是贾府的小厮,是奴才,逃走了也改变不了他的身份。就像邓友梅《烟壶》里专门写过满清旗人风俗制度甚至是法律:“按着‘大清律’,奴才赎身之后,尽管有作官的资格,仍保留着主奴名分。”何况潘又安还没有赎身。
司棋的父母叔婶都是贾府的奴才,潘又安之母是司棋的姑妈,也是贾府的仆人。两人都是家生奴才,父母长辈还在府中服役,儿子发了财也没有先给自己赎身的道理。林之孝劝发放人口,是指“出过力的老家人”,像赖大那样的,轮不到秦显兄弟。那么潘又安即使发了财回来,也还是贾家的奴才,并且曾逃走过,有过前科,年纪又小(小厮到二十五岁才指配,丫鬟比小厮的结婚年纪小,而潘又安是司棋的表弟),轮不到给他娶妻。娶妻都谈不到,哪里还能选择哪个姑娘作妻子?
贾家是要败落的,会经历抄家的巨变。这样的巨变会不会成就了司棋?要知道她是奴才,等同于贾家财产的一部分。如果抄家,她也和财产一样被没收归入公中,然后被发配到某个功臣权贵府里,继续作奴才。潘又安如果恰好在这时候回来——哪里能赶得这样巧——想办法替她赎身,可也不能放着父母不管,先给情人赎身吧?潘又安的情书里写得清楚,他的父母在世。
如果潘又安发了大财、足够给好几个人赎身呢?可能吗?他只是一个“品貌风流”的胆小小厮,不是平安州的强盗,也不是“酷好耍枪舞剑”的柳湘莲。就连袭人的哥哥恢复家业,也用了好几年时间,潘又安怎么可能在短期内发了大财?
我们能不能多给他几年时间?可是犯风化案被逐出来的司棋,也能多等几年吗?她的父母会看着这个声名狼藉的女儿,在家里无所事事?肯定要急着找个男人打发她的。要打发,就回到抗婚的老路上来。
如果潘又安没有发财就回来找司棋呢?他还是奴才身份,势必不敢声张,只能偷偷摸摸。同时司棋也是奴才,不能随便婚嫁,要向主子申请备案。所以两个人只好悄悄的,也许是离家出走,也就是私奔。潘又安的父母是支持他们的爱情的,但也未必支持他们的私奔。就算支持,走掉了,就像《三言二拍·碾玉观音》里的璩秀秀和崔宁,最终还是死路一条。
婚姻制度的变革也是革命。革命总是要流血牺牲的。司棋注定是为争取恋爱自由而牺牲的革命先行者。曹雪芹也一定会写死这个大胆坚执的姑娘。只恨残稿流散,我们不能看到司棋到底是怎么死的——那一定是个精彩而惨烈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