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品房网签流程图(宁波存量房网签备案出新规)
宁波市商品房网签流程图(宁波存量房网签备案出新规)交易中哪些行为被禁止?同时,房管中心通过打造线上平台,对存量房转让过程中的委托中介、房源的核验、发布、成交和合同签立等环节,采取全流程监管。2013年宁波就出台了存量房买卖的网签的管理规定,升级后的新规有哪些不同?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介绍,首先新规的监管范围不再只是市中心,而是全大市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存量房屋;而且不光是房屋“买卖”,还包括赠与、交换、投资入股等形式进行房屋“转让”的交易行为。其次,2015年启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房产交易和登记分离,而针对交易环节的监管一直存在“空白”。怎么管?管哪些?由此,存量房的备案制度开始建立和完善。
据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宁波市区(不包括奉化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在28000余套,同期存量住房(俗称“二手房”)成交量超34000套,套数上看二手明显多过新房,成交面积基本持平。
销售从新房市场逐步转向存量房市场,被视为一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日益成熟的标志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市场,4月,宁波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5月,相配套的“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中介及从业人员,房源核验、发布和撤销,以及交易各项环节的“一网打尽”。
紧随其后,《宁波市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于本月出台并实施。
新规的“监管升级”体现在哪?
2013年宁波就出台了存量房买卖的网签的管理规定,升级后的新规有哪些不同?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介绍,首先新规的监管范围不再只是市中心,而是全大市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存量房屋;而且不光是房屋“买卖”,还包括赠与、交换、投资入股等形式进行房屋“转让”的交易行为。
其次,2015年启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房产交易和登记分离,而针对交易环节的监管一直存在“空白”。怎么管?管哪些?由此,存量房的备案制度开始建立和完善。
同时,房管中心通过打造线上平台,对存量房转让过程中的委托中介、房源的核验、发布、成交和合同签立等环节,采取全流程监管。
交易中哪些行为被禁止?
“新规在对房屋转让的监管中,意在保护买卖双方及经纪机构的利益,尽可能确保市场主体平等。”市房管中心的负责人称。因此,规定也对当前市场上时有出现的恶意行为给予了明确禁止。
《管理办法》对中介及从业人员规定的禁止行为有:
1、出借网签账号供他人使用;
2、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房屋信息,违背当事人意愿发布、公开、泄漏、转让当事人及房屋相关信息;
3、隐瞒经纪行为而通过以自行成交方式申报网签
4、未经买卖双方同意,擅自进行合同网签;
5、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或通过资金账户以外的其他形式结算存量房交易资金;
6、以合同网签为由违规收取服务费。
除此之外,为维护经纪机构利益,一旦房东与中介签约达成委托办理关系,买卖双方若达成交易意向后擅自“飞单”进行私下成交,那么该房屋将无法正常网签备案,除非先行解除委托协议。若原本就没有委托中介,双方自行成交的可以在公共服务点进行合同网签。
目前,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线上平台正在把市区及各县市的存量房统一纳入,仅剩余姚、宁海、慈溪(包括杭州湾新区)三地未上线。
另外,为方便经纪人员的实际操作,和线上监管平台配套的“经纪版app”正在开发,最快一个月左右就能实现房屋交易的移动服务。
【浙江新闻 】
交易信息与地税“联网共享” 购房办税时间节省一半
本月,对宁波购房者来说,还有一项便捷服务可享——购房市民在完成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同期,相关信息将自动从房管部门传送到地税部门,办税时间也由此可节省一半。
这项服务,依托于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已经与地税系统完成平台对接,数据等信息实现两部门“联网共享”。
据悉,今年年初,住建委与地税局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在打造“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这一线上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又积极搭建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平台,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房管部门向地税部门推送存量房交易信息,并获取完税信息反馈的信息联网共享闭环。
“完成这一对接,意味着真正实现了房产交易与纳税办理的无纸化衔接,老百姓能明显感受到办理效率提高。”市地税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之前,市民从向窗口递交相关材料后,到完成纳税正常情况下在15分钟左右,而现在只需7分钟。
随着合同等材料实现无纸化,多头递交、材料重复等也在随之取消,相关部门也表示,借助并完善现有平台,打造信用管理、大数据管理以及老百姓自助办理平台,真正实现“零次跑”,是下一步的目标。